一种铝合金支撑座与侧面连接铝型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95472阅读:533来源:国知局
一种铝合金支撑座与侧面连接铝型材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用铝型材结构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铝合金支撑座与侧面连接铝型材。



背景技术:

建筑用型材有黑色和有色金属材料,及这些材料构成的复合材料。当前,建筑用金属材料是构成土木工程基础的四大类材料(钢材、水泥混凝土、木材、塑料)之一。建筑铝型材一般仅用于门窗和幕墙;铝型材就是铝棒通过热熔、挤压、从而得到不同截面形状的铝材料。铝型材的生产流程主要包括熔铸、挤压和上色三个过程。其中,上色主要包括:氧化、电泳涂装、氟炭喷涂、粉末喷涂、木纹转印等过程;目前,建筑用楼面支撑头与横断面平行支撑和金属板材料连接,具有连接不方便,材料重量大的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铝合金支撑座与侧面连接铝型材,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板材采用铝合金板取代金属板,大大减轻了板体的质量,加强板、内框架和外框架的配合使用,增强了铝合金板的强度和硬度,T型槽、L型槽和螺纹孔的设置,使其具有连接方便的优点。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铝合金支撑座与侧面连接铝型材,包括铝合金板、外框架、内框架、顶部连接件和侧面连接件;所述铝合金板是由外框架和内框架构成,且内框架设置在外框架的内部,所述外框架的顶部设置有T型槽,且外框架的两侧设置有L型槽,所述外框架和内框架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底板,所述内框架的内部设置有下通孔,且内框架的内壁上固定有螺纹孔,所述L型槽与内框架之间设置有空腔,所述顶部连接件的底部固定有T型块,所述侧面连接件上安装有L型块,且侧面连接件与铝合金板通过L型块与L型槽紧密连接固定。

优选的,所述外框架与内框架的顶部设置有上通孔。

优选的,所述下通孔的内部固定安装有加强板,且加强板与底板垂直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顶部连接件与铝合金板通过T型块与T型槽紧密连接固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板材采用铝合金板取代金属板,大大减轻了板体的质量,空腔、上通孔和下通孔的设计,使得铝合金板的整体重量下降,加强板、内框架和外框架的配合使用,增强了铝合金板的强度和硬度,T型槽、L型槽和螺纹孔的设置,使其具有连接方便的优点,铝合金板通过螺纹孔与螺栓、L型块与L型槽以及T型块与T型槽的连接,方便建筑的施工。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顶部连接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侧面连接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铝合金板;2-T型槽;3-外框架;4-上通孔;5-下通孔;6-内框架;7-空腔;8-L型槽;9-螺纹孔;10-加强板;11-底板;12-顶部连接件;13-T型块;14-L型块;15-侧面连接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铝合金支撑座与侧面连接铝型材,包括铝合金板1、外框架3、内框架6、顶部连接件12和侧面连接件15;铝合金板1是由外框架3和内框架6构成,且内框架6设置在外框架3的内部,外框架3的顶部设置有T型槽2,且外框架3的两侧设置有L型槽2,外框架3和内框架6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底板11,内框架6的内部设置有下通孔5,且内框架3的内壁上固定有螺纹孔9,L型槽8与内框架6之间设置有空腔7,顶部连接件12的底部固定有T型块13,侧面连接件15上安装有L型块14,且侧面连接件15与铝合金板1通过L型块14与L型槽8紧密连接固定,外框架3与内框架6的顶部设置有上通孔4,下通孔5的内部固定安装有加强板10,且加强板10与底板11垂直固定连接,顶部连接件12与铝合金板1通过T型块13与T型槽2紧密连接固定。

工作原理;板材采用铝合金板1取代金属板,大大减轻了板体的质量,空腔7、上通孔4和下通孔5的设计,使得铝合金板1的整体重量下降,加强板10、内框架6和外框架3的配合使用,增强了铝合金板1的强度和硬度,T型槽2、L型槽8和螺纹孔9的设置,使其具有连接方便的优点,铝合金板1通过螺纹孔9与螺栓、L型块14与L型槽8以及T型块13与T型槽2的连接,方便建筑的施工。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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