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天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95833阅读:1158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具体涉及一种屋顶天窗。



背景技术:

天窗指设在屋顶上用以通风和透光的窗子,现有的天窗结构较为单一且不能对透光面积进行调节使用并不方便,所以急需一种屋顶天窗以解决这一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屋顶天窗,该屋顶天窗可以很好地解决现有的天窗结构较为单一且不能对透光面积进行调节的问题。

为达到上述要求,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屋顶天窗,该屋顶天窗包括第一固定机座和第二固定机座;第二固定机座底部设置有下滑轨,下滑轨上设置有沿下滑轨滑动的下滑块,下滑块上设置有活动机座,活动机座顶部设置有上滑轨,上滑轨上设置有沿上滑轨滑动的上滑块,第一固定机座顶部通过连接杆与太阳能电池板一端相连接,太阳能电池板的另一端与上滑块相连接;第一固定机座顶部设置有第一固定块,活动机座顶部通过转轴与第二固定块相连接,第二固定块和第一固定块之间通过透明折叠塑料板相连接。

该屋顶天窗具有的优点如下:

(1)通过在下滑轨上设置下滑块和活动机座,可以对活动机座的位置进行调节,从而改变透明折叠塑料板的拉伸长度,进而改变该屋顶天窗的透光面积。

(2)通过在活动机座和第二固定机座之间设置防水片可以起到很好的防水效果。

(3)通过在第二固定机座顶部设置太阳能电池板可以对上滑块和下滑块内部的滑动电机进行供电。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在这些附图中使用相同的参考标号来表示相同或相似的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本申请一个实施例的屋顶天窗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第一固定机座;2、第一固定块;3、透明折叠塑料板;4、第二固定块;5、转轴;6、活动机座;7、上滑轨;8、上支撑板;9、上滑块;10、太阳能电池板;11、连接杆;12、第二固定机座;13、下滑轨;14、防水片;15、下滑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申请作进一步地详细说明。

在以下描述中,对“一个实施例”、“实施例”、“一个示例”、“示例”等等的引用表明如此描述的实施例或示例可以包括特定特征、结构、特性、性质、元素或限度,但并非每个实施例或示例都必然包括特定特征、结构、特性、性质、元素或限度。另外,重复使用短语“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虽然有可能是指代相同实施例,但并非必然指代相同的实施例。

为简单起见,以下描述中省略了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的某些技术特征。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提供一种屋顶天窗,如图1所示,包括第一固定机座1和第二固定机座12;第一固定机座1和第二固定机座12可以通过螺丝固定在屋顶上。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该屋顶天窗的第二固定机座12底部设置有下滑轨13,下滑轨13上设置有沿下滑轨13滑动的下滑块15,下滑块15上设置有活动机座6,活动机座6顶部设置有上滑轨7,上滑轨7上设置有沿所述上滑轨7滑动的上滑块9,第一固定机座1顶部通过连接杆11与太阳能电池板10一端相连接,太阳能电池板10的另一端与上滑块9相连接;活动机座6可以在下滑块15的带动下沿下滑轨13滑动,从而带动第二固定块4和转轴5移动从而改变透明折叠塑料板3的拉伸长度,进而改变该屋顶天窗的透光面积,透明折叠塑料板3可以为透光性良好的软性塑料制成。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该屋顶天窗的第一固定机座1顶部设置有第一固定块2,活动机座6顶部通过转轴5与第二固定块4相连接,第二固定块4和第一固定块2之间通过透明折叠塑料板3相连接。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该屋顶天窗的第二固定机座12和活动机座6之间通过防水片14相连接,防水片14为防水橡胶片或软性塑料片,防水片14可以防止屋顶的水透过该屋顶天窗进入室内。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该屋顶天窗的上滑块9和下滑块15内部均设置有滑动电机,上滑块9和下滑块15均可以在滑动电机的带动下沿上滑轨7和下滑轨13滑动,从而带动活动机座6和太阳能电池板10滑动,太阳能电池板10可以与储能部件电连接,并可以将储能部件与滑动电机电连接,从而实现太阳能电池板10为滑动电机供能。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该屋顶天窗通过在下滑轨13上设置下滑块15和活动机座6可以对活动机座6的位置进行调节,从而改变透明折叠塑料板3的拉伸长度,进而改变该屋顶天窗的透光面积;通过在活动机座6和第二固定机座12之间设置防水片14可以起到很好的防水效果;通过在第二固定机座12顶部设置太阳能电池板10可以对上滑块9和下滑块15内部的电机进行供电。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所述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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