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巷道堆垛式立体车库的堆垛机配重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4184阅读:1359来源:国知局
一种巷道堆垛式立体车库的堆垛机配重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立体车库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巷道堆垛式立体车库的堆垛机配重。



背景技术:

车辆无处停放的问题是城市的社会、经济、交通发展到一定程度产生的结果,由于很多新建小区内住户与车位的配比至少需要为1:1,为了解决停车位占地面积与住户商用面积的矛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以其平均单车占地面积小的独特特性,已被广大用户接受。而其中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巷道堆垛类停车车库,以巷道堆垛机或桥式起重机将进到搬运器的车辆水平且垂直移动到存车位,并用存取机构存取车辆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它的出现解决了人们希望解决的大型自动化停车难题,具有全封闭车库,但是现有巷道堆垛式立体车库在轿箱升降移动过程中堆垛机配重的稳定性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通过提供一种巷道堆垛式立体车库的堆垛机配重,解决了现有堆垛机配重稳定性较差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通过提供的一种巷道堆垛式立体车库的堆垛机配重,包括:配重块容置框架,所述配重块容置框架内容置有配重块,所述配重块容置框架的第一外侧壁设置有第一配重导轮机构,所述配重块容置框架的第二外侧壁设置有第二配重导轮机构,其中,所述第一外侧壁与所述第二外侧壁相对。

优选的,所述配重块容置框架上设置有配重块固定孔,通过设置于所述配重块固定孔内的固定件压紧所述配重块在所述配重块容置框架内。

优选的,所述第一配重导轮机构包括第一上配重导轮机构和第一下配重机构。

优选的,所述第一上配重导轮机构包括:第一上配重导轮座,所述第一上配重导轮座固定于所述配重块容置框架上,所述第一上配重导轮座上设置有第一导向轮总成和第二导向轮总成,所述第一上配重导轮座上通过第一配重轮架连接有第三导向轮总成;

其中,所述第一导向轮总成的轮轴平行于所述第二导向轮总成的轮轴,所述第三导向轮总成的轮轴分别与所述第一导向轮总成的轮轴、所述第二导向轮总成的轮轴垂直。

优选的,所述第一下配重机构包括:第一下配重导轮座,所述第一下配重导轮座固定于所述配重块容置框架上,所述第一下配重导轮座上设置有第四导向轮总成和第五导向轮总成,所述第四导向轮总成的轮轴平行于所述第五导向轮总成的轮轴。

优选的,所述第二配重导轮机构包括:第二上配重导轮机构和第二下配重机构。

优选的,所述第二上配重导轮机构包括第二上配重导轮座,所述第二上配重导轮座固定于所述配重块容置框架上,所述第二上配重导轮座上设置有第六导向轮总成和第七导向轮总成,所述第二上配重导轮座上通过第二配重轮架连接有第八导向轮总成;

其中,所述第六导向轮总成的轮轴与所述第七导向轮总成的轮轴平行,所述第八导向轮总成的轮轴分别与所述第六导向轮总成的轮轴、所述第七导向轮总成的轮轴垂直。

优选的,所述第二下配重机构包括:第二下配重导轮座,所述第二下配重导轮座固定于所述配重块容置框架上,所述第二配重导轮座上设置有第九导向轮总成和第十导向轮总成,所述第九导向轮总成的轮轴平行于所述第十导向轮总成的轮轴。

优选的,所述配重块容置框架内设置有多个容置空间,所述配重块容置框架上对着每个容置空间分别设置有至少一个配重块固定孔。

本实用新型通过提供的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至少实现了如下技术效果或优点:

通过配重块容置框架容置配重块,而在配重块容置框架的第一外侧壁设置有第一配重导轮机构,所述配重块容置框架的第二外侧壁设置有第二配重导轮机构,从而第一配重导轮机构、第二配重导轮机构能够对在堆垛机配重在上下运行进行导向,以解决了现有堆垛机配重稳定性较差的技术问题,从而使升降运行和前后走行时更稳定。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一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巷道堆垛式立体车库的堆垛机配重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巷道堆垛式立体车库的堆垛机配重的左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巷道堆垛式立体车库的堆垛机配重的俯视图;

图4~图5为图1中第一上配重导轮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通过提供一种直播方法及直播应用服务端、合作应用服务端,有效解决了现有实现直播功能的方案在开启直播时用户操作流程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具体的,参考图1~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巷道堆垛式立体车库的堆垛机配重包括:配重块容置框架1,配重块容置框架1内容置有配重块2,配重块容置框架1的第一外侧壁设置有第一配重导轮机构3,配重块容置框架1的第二外侧壁设置有第二配重导轮机构4,其中,第一外侧壁与第二外侧壁为配重块容置框架1的相对侧壁。

第一配重导轮机构3用于与巷道堆垛式立体车库的装配框架上的一配重导向管之间滑动配合,第二配重导轮机构4用于与巷道堆垛式立体车库的装配框架上另一配重块导管之间滑动配合,从而堆垛机配重能够沿着装配框架上的配重块导管移动,避免堆垛机配重在上下运行和前后走行时晃动,提高了堆垛机配重移动过程中的稳定性。

具体的,配重块容置框架1上设置有配重块固定孔,通过设置于配重块固定孔内的固定件5压紧配重块2在配重块容置框架1内。在一具体实施例中,配重块容置框架1内设置有多个容置空间,配重块容置框架1上对着每个容置空间分别设置有至少一个配重块固定孔。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个容置空间内分别放置配重块2。放置有配重块2的容置空间分别通过固定件5压紧在容置空间内,从而避免了配重块2在配重块容置框架1内晃动堆垛机配重的整体稳定性。需要说明的是,配重块2的数量根据实际设置。

在一具体实施例中,第一配重导轮机构3包括第一上配重导轮机构31和第一下配重机构32。在一具体实施例中,第二配重导轮机构4包括第二上配重导轮机构41和第二下配重机构42。

具体的,参考图4和图5所示,第一上配重导轮机构31包括第一上配重导轮座311,第一上配重导轮座311固定于配重块容置框架1上,第一上配重导轮座311上设置有第一导向轮总成312和第二导向轮总成313,第一上配重导轮座311上通过第一配重轮架314连接有第三导向轮总成315,其中,第一导向轮总成312的轮轴平行于第二导向轮总成313的轮轴,第三导向轮总成315的轮轴分别与第一导向轮总成312的轮轴、第二导向轮总成313的轮轴垂直。

需要说明的是,第一导向轮总成312的轮轴外形与第二导向轮总成313的轮轴外形之间的间隔距离与配重块导管的尺寸匹配。第一导向轮总成312的轮轴、第二导向轮总成313的轮轴、第三导向轮总成315的轮轴均与所需配合的配重块导管滑动配合。

需要说明的是,第一导向轮总成312的轮轴平行于第二导向轮总成313的轮轴处于同一水平高度且平行,第三导向轮总成315的轮轴与第一导向轮总成312的轮轴、第二导向轮总成313的轮轴分别垂直,从而形成了三向导向的第一上配重导轮机构31,使堆垛机配重在升降移动过程中运行更稳定。

具体的,第一下配重机构32包括第一下配重导轮座,第一下配重导轮座321固定于配重块容置框架1上,第一下配重导轮座上设置有第四导向轮总成和第五导向轮总成,第四导向轮总成的轮轴平行于第五导向轮总成323的轮轴。

具体的,第二上配重导轮机构41包括第二上配重导轮座,第二上配重导轮座固定于配重块容置框架1上,第二上配重导轮座上设置有第六导向轮总成和第七导向轮总成,第二上配重导轮座上通过第二配重轮架连接有第八导向轮总成;其中,第六导向轮总成的轮轴与第七导向轮总成的轮轴平行,第八导向轮总成的轮轴分别与第六导向轮总成的轮轴第七导向轮总成的轮轴垂直。需要说明的是,第六导向轮总成的轮轴平行于第二导向轮总成七的轮轴处于同一水平高度且平行,第八导向轮总成的轮轴与第六导向轮总成的轮轴、第七导向轮总成的轮轴分别垂直,从而形成了三向导向的第二上配重导轮机构41,使堆垛机配重在升降移动过程中运行更稳定。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第二上配重导轮机构41为与第一上配重导轮机31构为相同结构的配重导轮机构,仅仅安装方向水平镜像,为了说明书的简洁,具体参考图4和图5,本文不进行标示。

具体的,第二下配重机构42包括:第二下配重导轮座421,第二下配重导轮座固定于配重块容置框架1上,第二配重导轮座421上设置有第九导向轮总成422和第十导向轮总成423,第九导向轮总成422的轮轴平行于第十导向轮总成423的轮轴。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第二下配重机构42为与第一下配重导轮机32构为相同结构的配重导轮机构,仅仅安装方向水平镜像,为了说明书的简洁,具体参考图3。

在一具体实施例中,在配重块容置框架1上设有固定板,第一上配重导轮座311、第一下配重导轮座321,第二上配重导轮座、第二下配重导轮座通过可拆卸固定件固定在对应的固定板上。

进一步的,每个配重块2通过螺纹固定件压紧在配重块容置框架1内。

具体的,前述第一~第十导向轮总成的每个导向轮总成均由导向轮通过轴承装配到轮轴上组成。

通过上述本实用新型通过提供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至少实现了如下技术效果或优点:

通过配重块容置框架容置配重块,而在配重块容置框架的第一外侧壁设置有第一配重导轮机构,所述配重块容置框架的第二外侧壁设置有第二配重导轮机构,从而第一配重导轮机构、第二配重导轮机构能够对在堆垛机配重在上下运行进行导向,以解决了现有堆垛机配重稳定性较差的技术问题,从而使升降运行和前后走行时更稳定。

尽管已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实用新型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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