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碳纤维电加热地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33339阅读:489来源:国知局
一种碳纤维电加热地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地板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碳纤维电加热地板。



背景技术:

近年来在建筑装饰领域出现了地暖系统。这种地暖系统含有加热装置、水泵和循环水管,其中的循环水管采用混凝土埋设在室内地板之下的地面上。为使循环水管不暴露在地面之上,混凝土层至少要有3~5cm的厚度。使用时,先由加热装置将水加热,再借助水泵使热水在循环水管中循环,循环水管中的热水的热量依次通过循环水管、混凝土层和地板后,对室内空气进行加热。也就是说,循环水管内的热水热量传递到室内空气中需要穿过部分混凝土层和地板的整个厚度,热量的传热厚度高达4~5cm,不少热量浪费在了对混凝土层和地板的加热上。不仅使得室温上升慢、加热效率低、取暖费用高,而且浪费能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碳纤维电加热地板,解决现有技术中电暖水暖室温上升慢、加热效率低、取暖费用高,而且浪费能源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碳纤维电加热地板,包括:基材层1、碳纤维发热层2、装饰层3和耐磨层4,所述碳纤维发热层2位于所述基材层1和所述装饰层3之间,所述装饰层3上设有耐磨层4,所述基材层1内部设有导线安装端5,所述碳纤维发热层2边缘处设有横向的导电铜片6。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为:

(1)散热均匀,升温快。采取地面铺设的方式,热源的散热面积较大,热量分布均匀,且空气对流效果好;发热芯层靠近地板表面,传热路径短,可实现迅速制热

(2)清洁舒适。与空调采暖系统相比,碳纤维电加热地板没有风机噪声及扑面的干燥热风、粉尘。另外,碳纤维发热芯层,通电加热后热辐射红外波长恰好是人体易吸收的波长范围,具有显著的生物效应

(3)节能环保,节约空间。以远红外线的热辐射方式散发热量,热转换效率高,与传统的传热和对流传热相比,节能50%以上,而且采用地面铺设方式,不占用室内空间。

(4)智能温控,定点制热。通过对地板表面温度和室内温度进行设定,可以实现温度调节定时定点、分区制热。设置的温控保护器,当温度超过一定值,会自动切断电源停止供热,以免温度继续升高,当温度小于该值时,保护器又会自动接通电源开始供热,使地板表面始终恒定在某一温度范围内,整个过程全部由智能控制器自动完成。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碳纤维发热层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为一种碳纤维电加热地板,包括:基材层1、碳纤维发热层2、装饰层3和耐磨层4,所述碳纤维发热层2位于所述基材层1和所述装饰层3之间,所述装饰层3上设有耐磨层4,所述基材层1内部设有导线安装端5,所述碳纤维发热层2边缘处设有横向的导电铜片6。

其中,导电铜片6与导线安装端5连接,所述导电铜片6分为阳极和阴极导电铜片。地板间通过公母插头导线并联连接,每块地板作为单独的制热体,安装时将地板并联连接并汇总到主线上,形成电加热地板模块。

所述碳纤维发热层2由碳纤维与植物纤维复合而成。基材层1为12-15mm的竹木地板或多层实木复合地板或强化木地板。所述碳纤维发热层2上设有温度传感器,所述温度传感器与温控保护器连接,所述温控保护器与电源控制开关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为:

(1)散热均匀,升温快。采取地面铺设的方式,热源的散热面积较大,热量分布均匀,且空气对流效果好;发热芯层靠近地板表面,传热路径短,可实现迅速制热

(2)清洁舒适。与空调采暖系统相比,碳纤维电加热地板没有风机噪声及扑面的干燥热风、粉尘。另外,碳纤维发热芯层,通电加热后热辐射红外波长恰好是人体易吸收的波长范围,具有显著的生物效应

(3)节能环保,节约空间。以远红外线的热辐射方式散发热量,热转换效率高,与传统的传热和对流传热相比,节能50%以上,而且采用地面铺设方式,不占用室内空间。

(4)智能温控,定点制热。通过对地板表面温度和室内温度进行设定,可以实现温度调节定时定点、分区制热。设置的温控保护器,当温度超过一定值,会自动切断电源停止供热,以免温度继续升高,当温度小于该值时,保护器又会自动接通电源开始供热,使地板表面始终恒定在某一温度范围内,整个过程全部由智能控制器自动完成。

可以理解的是,图中示出的系统结构并不构成对系统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设备,或者组合某些设备,或者不同的设备部署。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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