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筒套片组合钢筋连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97525阅读:21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钢筋连接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套筒套片组合钢筋连接装置。



背景技术: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是将在工厂内预制、养护完成的混凝土构件运输至施工现场吊装就位,然后再进行连接、后浇形成整体的建筑结构。构件与构件连接的可靠性性是结构整体性、安全性的基本保障。

现有钢筋连接技术存在连接速度慢、连接不稳定的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套筒套片组合钢筋连接装置,解决钢筋连接速度慢、连接不稳定的问题,具有钢筋连接快速、连接稳定的特点。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套筒套片组合钢筋连接装置,包括套筒和2个以上的圆弧套片,所述套筒设有内螺纹,2个以上的所述圆弧套片组成一个筒状连接件,所述筒状连接件的内侧面设有与钢筋端部螺纹匹配的螺纹,所述筒状连接件的外侧面设有与所述套筒内螺纹匹配的螺纹。

优选地,所述圆弧套片的个数为2个。

优选地,所述套筒包括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

优选地,所述第一套筒的轴向长度为钢筋连接部位长度的2/3-4/5。

优选地,所述第二套筒的轴向长度为钢筋连接部位长度的1/5-1/3。

优选地,所述套筒截面外轮廓为正六边形。

优选地,所述套筒和所述圆弧套片的轴向长度均等于或小于钢筋连接部位长度。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所产生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通过设计一种套筒套片组合钢筋连接装置,包括套筒和2个以上的圆弧套片,套筒设有内螺纹,2个以上的圆弧套片组成一个筒状连接件,筒状连接件的内侧面设有与钢筋端部螺纹匹配的螺纹,筒状连接件的外侧面设有与套筒内螺纹匹配的螺纹;在钢筋连接时,将需要连接的两个钢筋的端部对齐,将多个圆弧套片安装在钢筋的连接部位,使圆弧套片的内弧的螺纹和钢筋连接处的螺纹对应安装,多个圆弧套片形成一个筒状连接件将两个钢筋的端部进行固定,套筒通过螺纹与连接件旋紧连接。通过此种技术手段,钢筋连接更加方便快捷,提高了工作效率,钢筋连接牢固稳定。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个实施例的安装示意图;

图2是图1安装完成后的示意图。

图中:1、第一套筒;2、第二套筒;3、圆弧套片;4、钢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局限于以下所述。

如图1和图2所示,分别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个实施例的安装示意图和安装完成后的示意图,套筒套片组合钢筋连接装置包括套筒和2个以上的圆弧套片3,所述套筒设有内螺纹,2个以上的所述圆弧套片3组成一个筒状连接件,所述筒状连接件的内侧面设有与钢筋4端部螺纹匹配的螺纹,所述筒状连接件的外侧面设有与所述套筒内螺纹匹配的螺纹。

在钢筋4连接时,将需要连接的两个钢筋4的端部对齐,将多个圆弧套片3安装在钢筋4的连接部位,使圆弧套片的内弧的螺纹和钢筋4连接处的螺纹对应安装,多个圆弧套片3形成一个筒状连接件将两个钢筋4的端部进行固定,套筒通过螺纹与连接件旋紧连接。通过此种技术手段,钢筋4连接更加方便快捷,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圆弧套片3组成的连接件能够对钢筋4的两端进行固定,套筒将连接件再次进行固定,保证钢筋4连接处的稳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圆弧套片3的个数为2个。本设计中2个圆弧套片3均为半圆形,2个圆弧套片3组成筒状连接件,对钢筋4的端部进行固定,圆弧套片3中的内弧螺纹与钢筋4端部的螺纹固定卡紧,保证钢筋4端部固定连接,增强钢筋4端部连接的稳固性。圆弧套片3的个数可根据实际稳定性要求和操作的要求性的不同设计不同的个数。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套筒包括第一套筒1和第二套筒2,第一套筒1和第二套筒2均设有内螺纹。安装时,第一套筒1和第二套筒2分别在套片的两端进行旋紧,安装完成后,第一套筒1和第二套筒2能够形成相互之间的牵制,防止套筒自由旋动脱离圆弧套片3造成钢筋4连接部分的松动,第一套筒1和第二套筒2增强钢筋4连接的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第一套筒1的轴向长度为钢筋4连接部位长度的2/3-4/5,第二套筒2的轴向长度为钢筋4连接部位长度的1/5-1/3。第一套筒1和第二套筒2设计不同长度,更加容易装配,同时两个套筒接触部分与钢筋4接触部分分离,防止钢筋4连接部分断开,增强钢筋4端部连接的稳固性。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套筒截面外轮廓为正六边形,便于套筒的旋转安装,便于操作。同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将套筒截面外轮廓设计为其它形状。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套筒和圆弧套片3的轴向长度均等于或小于钢筋4连接部位长度。此设计保证安装完成后圆弧套片3形成的筒状连接件与钢筋4连接部位全部连接,增加装置的受力面,增强钢筋4连接的稳定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