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竹木地板,包括竹制面板和木质基板,其特征在于:木质基板具有上、下表面和四个侧面,木质基板的下表面设置在地面上,木质基板的上表面上设置有竹制面板,木质基板的上表面两侧设置各设置一个侧矩形凹槽,侧矩形凹槽的底部设置有矩形透孔,两个侧矩形凹槽之间木质基板部分为结构条,结构条的下底面设置有中心矩形凹槽,中心矩形凹槽的顶部中央设置有穿透木质基板上表面的透气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竹木地板,其特征在于,竹制面板与木质基板粘接连接。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竹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木质基板相对的两个侧面中,其中一个侧面上设置有凸出的插接条,相对的另外一个侧面设置有内凹的插接槽,插接条与插接槽外形相适配。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竹木地板,其特征在于,矩形透孔的边长要小于侧矩形凹槽的边长。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竹木地板,其特征在于,中心矩形凹槽的边长与侧矩形凹槽的边长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