锥形柱帽模板托架及其支设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57316发布日期:2019-01-02 22:17阅读:645来源:国知局
锥形柱帽模板托架及其支设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技术领域,具体来说涉及一种锥形柱帽模板托架及其支设结构。



背景技术:

建筑锥形柱帽施工中,传统方法是:采用可调U托支撑锥形柱帽钢管定位木枋,然后在木枋上设置锥形柱帽模板,这种固定方式存在明显缺点,模板固定不牢固,容易跑模、涨模,并且阳角线不顺直,造成后期修补较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上述情况,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锥形柱帽模板托架及其支设结构,解决现有的柱帽模板固定不牢固,容易跑模、涨模、阳角线不顺直,后期修补麻烦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锥形柱帽模板托架,包括:标准件及连接组件,所述标准件包括呈倒八设置的二斜杆及连接于所述二斜杆之间的水平杆,相邻所述标准件的斜杆之间通过所述连接组件可拆卸连接,所述标准件围设形成锥形柱帽模板的容置空间。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斜杆与所述水平杆均为角钢,所述角钢包括相对设置的二翼板及设于所述二翼板之间的腹板,所述水平杆的两端与所述斜杆的翼板固定。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连接组件包括钢筋头、连接管、对拉螺栓及螺母,所述连接管通过所述钢筋头与所述斜杆固定,所述对拉螺栓穿置于相邻所述标准件的二连接管内,所述螺母螺接于所述对拉螺栓的两端。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连接管为钢管。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每个所述标准件的所述水平杆的数量不少于两个。

本实用新型另提供一种锥形柱帽模板支设结构,包括所述的锥形柱帽模板托架、木枋及锥形柱帽模板,所述木枋设于所述锥形模板托架与所述锥形柱帽模板之间。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木枋沿所述斜杆的方向延伸。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了以上技术方案,使其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采用角钢、钢筋头、钢管及对拉螺杆制作柱帽模板托架,结构简单,使用结束后拆卸方便,不占用大量存储空间,也便于下次周转使用。

(2)本实用新型柱帽模板托架结构稳定,有利于使柱帽模板固定牢固,柱帽成型质量高。

(3)本实用新型钢筋头为废弃钢筋头,节约成本,提高材料利用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锥形柱帽托架平面示意图。

图2是图1中1-1剖线的剖视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锥形柱帽模板托架使用状态的立面剖视示意图。

图4是锥形柱帽成型结构示意图。

图5是图2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附图标记与部件的对应关系如下:

标准件1;斜杆11;水平杆12;连接组件2;钢筋头21;连接管22;对拉螺栓23;螺母24;木枋3;锥形柱帽模板4;锥形柱帽5;容置空间51。

具体实施方式

为利于对本实用新型的了解,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进行说明。

请参阅图1至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锥形柱帽模板托架,包括:标准件1及连接组件2,所述标准件1包括呈倒八设置的二斜杆11及连接于所述二斜杆11之间的水平杆12,相邻所述标准件1的斜杆11之间通过所述连接组件2可拆卸连接,所述标准件1围设形成锥形柱帽模板4及锥形柱帽5的容置空间51。

具体地,所述斜杆11与所述水平杆12均为角钢,所述角钢包括相对设置的二翼板及连接于所述二翼板之间的腹板,所述水平杆12的两端分别与斜杆角钢的腹板固定;结合图5所示,所述连接组件2包括钢筋头21、连接管22、对拉螺栓23及螺母24,所述连接管22通过所述钢筋头21与所述斜杆11固定,所述对拉螺栓23穿置于相邻所述标准件1的二连接管22内,所述螺母24螺接于所述对拉螺栓23的两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连接管22为钢管。

如图3、4所示,本实用新型另提供一种锥形柱帽模板支设结构,包括所述的锥形柱帽模板托架、木枋3及锥形柱帽模板4,所述锥形柱帽模板4设于所述锥形模板托架内部,所述木枋3设于所述锥形模板托架与所述锥形柱帽模板4之间;较优地,所述水平杆12具有平行设置的两个,所述木枋3布置于所述水平杆12上及所述斜杆11上,位于所述斜杆11上的木枋3与所述斜杆11平行,所述木枋3沿所述斜杆11的方向延伸。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由于锥形柱帽模板4是按照尺寸定制,尺寸正确,若拼装时不出现缝隙,则不存在质量问题,若出现缝隙可通过调节木枋3的位置保证锥形柱帽模板4的拼接质量。

实施例1

某综合客运枢纽工程,锥形柱帽共368个,采用本实用新型锥形柱帽模板托架支设锥形柱帽模板,有效避免了后期因平整度、台度不合格造成的后期创优维修费用,同时因锥形柱帽5混凝土施工一次成形,减少了混凝土面层抹灰投入,同时因锥形柱帽模板的可周转利用,减少了材料损耗,节约成本。

以上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中普通技术人员可根据上述说明对本实用新型做出种种变化例。因而,实施例中的某些细节不应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本实用新型将以所附权利要求书界定的范围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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