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砌块生产线,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两台配料输送机(3)和设于配料输送机(3)出料口的配料机(4),所述配料机(4)的出料口设有搅拌输送机(5),所述搅拌输送机(5)的出料口设有搅拌机(6),所述搅拌机(6)的出料口设有成型输送机(8),所述成型输送机(8)的出料口设有成型主机(9),成型主机(9)的出口设有出砖机(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砌块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出砖机(11)的出口设有码垛机(12)。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砌块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码垛机(12)的出口设有叉砖车(1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砌块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机(6)的底部设有滚轮,滚轮的底部设有用于支撑滚轮行走的搅拌机轨道(14)。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砌块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机轨道(14)上还设有备用搅拌机(7),所述备用搅拌机(7)的底部设有可沿搅拌机轨道(14)行走的滚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砌块生产线,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于所述配料机(4)的出料口与搅拌输送机(5)之间的配料装置(43)。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砌块生产线,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于所述搅拌机(6)和备用搅拌机(7)上的供水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砌块生产线,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成型主机(9)工作区域的脱模喷洒器(10)。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砌块生产线,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底座(2),所述配料输送机(3)、配料机(4)、搅拌输送机(5)、搅拌机轨道(14)、成型输送机(8)、成型主机(9)和出砖机(11)均设置在底座(2)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砌块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配料输送机(3)、配料机(4)、搅拌输送机(5)、搅拌机(6)、成型输送机(8)、成型主机(9)和出砖机(11)均为可拆解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