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保温装饰地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61394发布日期:2019-05-15 22:24阅读:106来源:国知局
一种保温装饰地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地板,特别涉及一种新型保温装饰地板。



背景技术:

我国北方地区为了解决冬季取暖问题,一般采用集中供暖,但是一直存在能源消耗大、浪费大、污染严重等问题,导致集中供暖方式只覆盖了北方地区一些极寒地区并局限于某些大城市,而相对北方中小城市和广大其他冬季寒冷地区的根本无法供暖。国内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带动房地产行业的兴旺,巨大的房地产市场,特别是以没有集中供暖的长江流域地区为主的采暖消费需求,为隔热地板行业带来了无限商机。目前市场上各类隔热保温地板层出不穷,各有优势。

申请号为201210334611.0的中国发明专利公开了一种隔热保温地板砖,包括面板、第一废砂层、第二废砂层、隔热保温层。其特征用泡沫厂的废泡沫混合砂浆做成上下层板,在上下层板中间有隔热保温层。保温层可用泡沫和/或油毡,和/或珍珠岩,和/或石棉粉,和/或竹木片材料做成,在面板表面用刀具刻划格花或其它各种花样图案。

申请号为201220274912.4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复合式隔热地板,包括一层隔热层和两层保护层,两层保护层分别固定连接在隔热层的上、下部。本实用新型复合式隔热地板,不但从根本上解决了一般隔热地板的隔热层在使用过程中易变形的问题,延长了隔热地板的使用寿命,而且避免了施工过程中隔热层易被损坏的问题,确保了隔热层隔热性能的稳定。

申请号为201520757435.0的中国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隔热的地板结构,包括基础、地板、混凝土层,所述地板的边缘部分架设在基础上,中间部分通过支柱架设在混凝土层上,基础、地板、混凝土层三者之间形成一个较大的空间,所述地板上覆盖有热绝缘层,所述基础与地板之间铺设有隔热材料,所述隔热材料是由隔热材料I、隔热材料II、隔热材料III三部分组成,所述混凝土层上铺设有一层多孔材料,多孔材料上铺设有滴水板,所述混凝土层下面依次是防潮膜和砂砾层,基础的下半部分埋入地基土内,砂砾层在地基土之上。

上述专利虽然具有一定的保温隔热效果,但是由于选择的隔热材料性能较差,整体结构复杂,安装施工时比较困难,而且不具备装饰效果,因此很难向市场大批量推广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保温效果优异的保温装饰板。

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了一种保温装饰地板,其特征在于由装饰面板(10)、封装板材(20)和保温材料(30)组成,所述装饰面板为PVC板材,表面经过紫外光固化处理,涂有装饰纹理;所述封装板材左右两侧各有一个凹槽(21)和凸起(22),所述凹槽和凸起的形状大小完全相同;所述保温材料为真空绝热板,由填充芯材与真空保护表层复合而成。

进一步的,所述真空绝热板嵌入到封装板材的内部,真空绝热板的侧壁和底部通过粘合剂与封装板材粘固。

进一步的,所述装饰面板盖住真空绝热板和封装板材的上表面,通过粘合剂与真空绝热板和封装板材的粘固。

应用效果: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1)真空绝热板的导热系数低至0.003W/m·K,具有环保和高效节能的特性,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高效保温材料,采用真空绝热板作为保温材料可以保证地板的保温效果;(2)在封装板材左右两侧各设有一个凹槽和凸起,在铺设地板时可将地板的凸起插入相邻地板的凹槽中,为地板的铺设安装和拆卸提供了便捷。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保温装饰地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示10为装饰面板,20为封装板材,30为保温材料,21为凹槽,22为凸起;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保温装饰地板的俯视图,

图示30为保温材料,21为凹槽,22为凸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明本实用新型,应理解这些实施例仅用于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在阅读了本实用新型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各种等价形式的修改均落于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所限定。

实施例1

一种保温装饰地板,如图1、图2所示,由装饰面板(10)、封装板材(20)和保温材料(30)组成,所述装饰面板为PVC板材,表面经过紫外光固化处理,涂有装饰纹理;所述封装板材左右两侧各有一个凹槽(21)和凸起(22),所述凹槽和凸起的形状大小完全相同;所述保温材料为真空绝热板,由填充芯材与真空保护表层复合而成。

所述真空绝热板嵌入到封装板材的内部,真空绝热板的侧壁和底部通过粘合剂与封装板材粘固。所述装饰面板盖住真空绝热板和封装板材的上表面,通过粘合剂与真空绝热板和封装板材的粘固。

上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构思并不局限于此,凡利用此构思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非实质性的改动,均应属于侵犯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的行为。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形式的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改型,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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