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式停车场或储物场的梳型存取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17530阅读:14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立体式停车场或储物场的梳型存取机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立体式停车场或储物场的存取机构,尤指一种这样的存取机构,它利用其上所设计的梳型升降机构的升降动作,并配合存取台车的移动,将存取机构上的车辆(或物件)迅速且顺利地存放至停车位(或储物位置)的梳型支撑架上。本发明可在高密度自动化立体停车场(或储物场)中,迅速且准确地完成车辆(或物体)的存取动作。
现今普遍使用的自动化立体停车场的存取机构,不外乎滚筒驱动式、夹轮移动式及机构臂/置车板式等存取机构。这些存取机构虽能满足某些方面的要求,但整体机构复杂,制造成本及零件安装的准确度等方面的要求均较高,且在使用上亦缺乏吸引力。以夹轮移动式存取机构为例,其机构设计虽较为简单,但当车辆停驻时,绝对不能将手刹车拉起,否则整个存取系统将无法运作。而此种不拉手刹车的要求却又与正常停车所必须完成的刹车动作恰好相反,所以,在实际操作使用上不太方便,缺乏吸引力。其次,反观滚筒驱动式及置车板移动式的存取机构,虽可有效克服前述的缺陷,但其整个存取驱动机构相当复杂,不仅制造成本昂贵,其设计、施工及装配等程序亦相当耗费时间及人力。正由于其机构复杂的缘故,日后的维修保养须特别留意,否则某一机件出现故障将可能造成整条自动化存取系统的瘫痪。所以就各方面性能及特性评估之,只能说这些存取机构确实解决了某些状况下停车场车辆存取问题,但是由于它们的结构缺陷造成了其他方面的负面影响。因此它们不是最佳化的存取机构设计。
有鉴于此,发明人针对现今自动化立体停车场(或储物场),对于存取机构在制造成本、结构设计、实际施工及运作特性等方面予以综合考虑,研究出一种梳型存取机构,该机构主要由一横移台车、一存取台车及一梳型升降机构所组成,其中该横移台车设置于自动化立体停车场(或储物场)的各楼层中央通道的轨道上,按指示在通道上快速移动至指定的停车位(或储物位置),该存取台车则设于横移台车上所设的导轨上,从而当横移台车位移至使其上所设的导轨与指定停车位(或储物位置)上所设的导轨相对应时,使该存取台车被驱动而迅速位移至停车位(或储物位置)上。而在该存取台车依电脑指示移动至停车位之际,该存取台车上所设的梳型升降机构,则按电脑发出的取车或储车指令,自动调整该梳型升降机构的高度,使其低于或高于停车位上所设置的梳型支撑架,从而执行取车或储车动作时,梳型升降机构与梳型支撑架可通过架体间的空隙,相互交错,有效且稳定地完成取车或储车动作。
本发明的首要目的是想提供一种存取机构,其横移及存取位移的速度按实际需求,通过控制该存取机构的各台车上所设的驱动马达的转动速度可分别予以调整。因此对自动化立体停车场(或储物场)在系统存取速度的设计上赋予极大的弹性。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是想提供这样一种梳型存取机构,它利用梳型升降机构与存取台车的组合设计来完全取代置车板(或置物板)的功能。其运作方式为该梳型升降机构根据电脑指示,配合存取台车的动作,自动调整该升降机构的高度,简单且迅速地完成自停车位(或储物位置)的梳型支撑架上提取停驻其上的车辆(或物件),或将停驻于梳型升降机构的车辆停放至停车位的梳型支撑架上,使车辆(或物件)交换位置,以达到存取目的。此外其结构及机构设计简单且制造施工方便,对自动化立体停车场(或储物场)的设计及施工均有极佳的配合性。
本发明的又一目的是想提供这样一种梳型存取机构,它利用在横移台车下方的一齿形驱动机构,该驱动机构与下方所设与轨道平行的齿形轨条配合,使台车得以平顺且稳定地被驱动,且能在各楼层的中央通道间快速横移。此外由于齿形驱动机构及齿形轨条为啮合配合,故横移台车根据电脑指示移动并定位至适当的停车位时,将有极高的准确性,且不致在快速移动后停止时发生滑移现象。


第一图为本发明的存取机构装在自动化立体停车场的实施例图;
第二图为本发明的构造的透视图;
第三图为本发明存放动作的示意图;
第四图为本发明取出动作的示意图。
如第一图所示,本发明为一种主要用于立体式停车场或储物场中的梳型存取机构3。停车场1的结构体可视实际需求用钢骨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建成。该停车场1的各楼层均在中央位置设有中央通道11。所说通道11两侧则设有若干个停车位6,而位于该停车位6的位置处可依实际需求预留若干个空间供安装升降台2之用,使车辆通过所述的升降台自停车场出入口移送至电脑(图中未示)所指定的楼层。此外各楼层的中央通道上设有二平行的轨道12及另一与轨道12平行的齿形轨条13,本发明的梳型存取机构3就设置于轨道12及齿形轨条13上。根据电脑指示控制梳型存取机构3的横移驱动马达(图示未示),使梳型存取机构3能在中央通道11上迅速地移动并定位至所指定的停车位邻侧。
参阅图一及图二所示,本发明的梳型存取机构3主要包括一横移台车30、一存取台车40及一梳型升降机构50等装置,其中该横移台车30的二侧缘(亦可视需求而设在该台车底部二侧)分别设有两个或多个轨道轮31,恰可使台车30定位并在轨道12上移动。所述的台车30另二侧缘的顶面则设有二平行的导轨32,其上的存取台车40的两对应侧所设的轨道轮41定位且在该横移台车30上移动。所说的台车30的底部适当位置处设有一横移驱动马达(图中未示),用以驱动与台车30下方的齿形轨条13相啮合的齿轮组(图中未示),该马达由电脑控制,从而横移台车30通过速度由电脑(图中未示)控制的马达驱动而循轨道12方向平稳移动并准确定位。
本发明的存取台车40在对应于横移台车30上的导轨32位置的二侧前后分别设有二个或更多的轨道轮41,所述的轨道轮41通过存取台车40上所固设的驱动马达42驱动齿轮组43而被带动,而驱动马达42受电脑控制驱动,使存取台车40按指定方向循导轨32移送至停车位上所对应设置的车位导轨62上。
存取台车40上还嵌设有一梳型升降机构50,该梳型升降机构50由一梳型升降平台51、一组升降连杆53及一液压缸54等元件所组成。其中梳型升降平台51前后两侧缘适当位置处分别凸设有若干个支撑梁52,形成梳形支撑架体,使架体恰可承载停驻其上的车辆的四只车轮。所述的梳型升降平台51下方枢设有一组升降连杆53,借助于电脑控制该存取台车底部所固设的液压缸54的动作,使升降连杆53稳定地产生升起一适当高度或回复原位置的动作,进而有效控制所述的梳型升降机构50的高度。此外,由于欲尽量缩小横移台车30及存取台车40所占的体积,本发明的存取台车两侧的梁架44在对应于梳型升降平台51的支撑梁52的位置处,分别凹设有同等数量的支撑梁嵌槽45,使该梳型升降平台51在未升起前完全嵌置于存取台车40中。
参阅图三及图四所示,横移台车30经电脑(图中未示)控制的马达驱动而沿中央通道的轨道位移至所指定的停车位6时,电脑根据台车所执行的任务(储车或取车)控制存取台车40及其上梳型升降机构50的动作。首先,在电脑指示进行储车动作时,该梳型升降机构50的梳型升降平台51将依指示升起至一适当高度,该高度至少高于停车位的梳型支撑梁63的高度位置,然后驱动存取台车40沿导轨32位移至指定的停车位导轨62上。当存取台车40完全位移至该停车位6上时,控制梳型升降平台51下降至嵌入存取台车的原位置。此时,原停驻在梳型升降平台51的支撑梁52上的车辆7,将因该平台的支撑梁52与停车位二侧所架设的梳型支撑梁63呈交错排列状,故在该平台回复原位置之际,车辆7的车轮将停驻至停车位的支撑梁63上。反之,当电脑指示进行取车动作时,梳型升降机构50的梳型升降平台51将依指示先降至原位置,然后该存取台车40位移至指定的停车位。而后,梳型升降机构升起至高于停车位6的梳型支撑梁63的高度,此时,原储存在该支撑梁63上的车辆7就换置至梳型升降平台51上。
综上所述,本发明的梳型存取机构确可以其简单的结构迅速完成车辆或货物在自动化立体停车场或储物场的存取动作,已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此外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的实施例只作示例之用,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本发明可能有各种变化,如依实际需求变换零件组装位置、数量及其他等效零件。本发明的实质内容由下述的权利要求限定。
权利要求
1.一种自动化立体停车场或储物场的梳型存取机构,该机构主要由一横移台车、一存取台车及一梳型升降机构所组成,其中所述的横移台车的二侧缘前后分别设有二个或若干个轨道轮,所述轨道轮装在停车场或储物场各楼层中央通道上所固设的二相互平行之轨道上,所述的横移台车底部固设一横移驱动机构,该驱动机构通过一减速齿轮组带动一齿形驱动轮,所述的齿形驱动轮则与一固设在楼层中央通道上且与该轨道平行的齿形轨条相啮合,从而所述的横移台车的驱动动力通过齿形驱动轮传至所述的齿形轨条,并产生一反作用力,使横移台车依电脑指示方向循轨道移动;所说的横移台车在垂直于该轨道轮滚动方向的二侧顶面则分别固设有相互平行的导轨,使其上所设的存取台车的轨道轮得以定位且依该导轨方向移动;所述的存取台车在前后端适当位置处分别固设有驱动机构,该驱动机构通过减速齿轮将其动力输至其两侧所设的若干个轨道轮,这样轨道轮被所述的驱动机构驱动,从而沿横移台车上所固设的导轨方向运动;所述的梳型升降机构嵌设于存取台车上,它主要由一梳型升降平台、升降连杆组及一升降驱动机构所组成,其中升降驱动机构固设于存取台车上,并与升降连杆组相连接,而升降连杆组则枢设于存取台车及梳型升降平台间,当升降驱动机构作动而推动升降连杆组时,使梳型升降平台产生升降动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化立体停车场或储物场的梳型存取机构其特征在于该梳型升降机构、横移台车及存取台车的驱动机构,可为电动马达、液压缸或以其他等效机构。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动化立体停车场或储物场的梳型存取机构,其特征在于各驱动机构均受电脑所设定的程序控制。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动化立体停车场或储物场的梳型存取机构,其特征在于该梳型升降机构升起的最高高度至少须高于停车位或储物位置的梳型支撑架的高度。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动化立体停车场或储物场的梳型存取机构,其特征在于该梳型升降机构的最低高度至少须低于停车位或储物位置的梳型支撑架的高度。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动化立体停车场或储物场的梳型存取机构,其特征在于该存取台车位移至停车位或储物位置定位时的位置恰可使梳型升降机构上梳型升降平台侧缘所设的支撑梁与该停车位或储物位置所设的梳型支撑梁对应交错。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动化立体停车场或储物场的梳型存取机构,其特征在于该梳型升降机构上梳型升降平台侧缘所设的支撑梁的数量及长度恰可用以承载停驻其上的车辆车轮或物件。
全文摘要
立体式停车场或储物场的梳型存取机构包括一横移台车、一存取台车及一梳型升降机构。其中横移台车设置于立体式停车场(或储物场)每一楼层的中央通道的轨道上,其上设有一存取台车,它在电脑控制下可在横移台车及停车位所对应的轨道上移动,而该存取台车上所设置的梳型升降机构则依电脑指示作存取动作,配合存取台车的移动,自动调整高度,从而将其上停驻的车辆存放至停车位上所设置梳型支撑架上、或自该支撑架上将车辆取出。
文档编号E04H6/18GK1095445SQ9310503
公开日1994年11月23日 申请日期1993年5月4日 优先权日1993年5月4日
发明者赖年兴 申请人:年兴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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