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控制车辆的门、窗户以及类似装置的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03746阅读:11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用于控制车辆的门、窗户以及类似装置的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控制机动车辆的可打开构件的系统,所述可打开构件通常装在机动车辆上。在下文中,用术语“可打开构件”来指示窗户、活动顶篷、仓门式后盖或者门。
背景技术
车辆可打开构件例如窗户可以通过手动或电动开启致动装置来致动。设计一种窗户开启致动装置,以开启或者关闭车辆的窗户,例如车窗或角窗。例如,FR-A-2830895描述了一种窗户调节器、齿轮电动机以及操纵窗户调节器和齿轮电动机的方法。
在下文中,用术语“可打开构件”来指示一种窗户开启致动装置。在其余装置之中,可以用一个类似装置来致动电动滑门或者活动顶篷的开启。在下文中,这样的一个装置被称为“可打开构件致动装置”。
一个车辆可打开构件例如门通常配备有锁,例如一个置于门体内的电动锁。已知例如配备有一个或几个可打开构件的车辆,所述可打开构件包括一个通过电动控制致动其闭合(开启)以及锁紧(开锁)的电动锁。这样的锁可以从例如文件EP-A-0 887500和EP-A-0 879 926得知。
在下文中,“指令开启”指示一个用于开启车辆可打开构件的动作,也就是说在开锁后释放所述可打开构件。
指令开启可以是手动的或者是遥控的,视车辆式样而定。例如,在车辆配备有电动控制门、具有或者不具有外把手的情况下,用户可以使用遥控装置指令开启车门。当门配备有外把手时,这为用户提供一手柄,可致动其以指令开启车门。
然而,该指令开启也许不能产生期望的效果。例如在霜冻时,车门“粘”在车体上,或者在门倾斜时,都会发生可打开构件的开启失败。在可打开构件开启失败的情况下,用户也许不能进入他的车辆。
因此,需要一种车辆可打开构件控制系统,使得甚至在车辆可打开构件开启失败的情况下,用户也可以进入他的车辆。
实用新型内容因此,本实用新型的目标是一种车辆可打开构件控制系统,其包括一个第一车辆可打开构件;一个第二车辆可打开构件;以及一个逻辑部件;其中,逻辑部件设计为在第一可打开构件开启失败的情况下,指令开启第二可打开构件。
依据一个特征,第一可打开构件为车门;车门包括一个窗户调节器;第二可打开构件为可以由窗户调节器致动的窗户;逻辑部件设计为可指令致动窗户调节器。
依据一个特征,所述系统还包括一个第一可打开构件开启传感器,所述逻辑部件设计为可与此开启传感器通讯。
依据一个特征,所述逻辑部件设计为可与车辆中央控制部件通讯。
本实用新型还涉及一种车门,所述车门包括一个窗户调节器;一个可以由窗户调节器致动的窗户;以及一个逻辑部件,所述逻辑部件设计为可在门开启失败的情况下指令致动窗户调节器。
依据一个特征,所述门还包括一个电动控制的门开启致动装置。
依据一个特征,所述门不具有外把手。


图1示意性地示出一扇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带有窗户的车门;图2示意性地示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控制系统的一个具体实施例。
具体实施方式
阅读下文对本实用新型仅作为例子的具体实施例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其它的特征与优点将会变得明显。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车辆可打开构件控制系统,所述控制系统包括第一可打开构件、第二可打开构件和逻辑部件,其中,逻辑部件设计为如果第一可打开构件开启失败则指令开启第二可打开构件。第一可打开构件为例如车辆的门1,而第二可打开构件为此门中的窗户2。从而,本实用新型的该系统使得甚至在第一可打开构件失灵时,用户也可以进入他的车辆。
根据一个实施例,第一可打开构件为机动车辆的门1。此第一可打开构件可以是一扇侧门(前门/后门)或滑动门。本实用新型特别适合于没有外把手、具有电动控制的门,所述门的开启可以遥控。
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二可打开构件为第一可打开构件中的窗户2,在此处在门1中。窗户1可以由置于门内的电动车窗调节器致动,如本领域内所公知的。
门1上可以配备有电动锁。电动锁通常包括一个电动控制的机械致动装置。这样的一个机械装置通常包括一个马达,所述马达设计为可驱动一个杆件,例如通过一个与鼓轮啮合的蜗杆。马达沿一个方向或另一个方向驱动杆件,导致门闩转入或转出关闭位置以及转入或转出锁定位置。
如果合适的话,门可以具有一个外把手。这样的一个把手通常包括一个固定到门板上的支架,一个拉柄铰接于所述支架上。在支架中铰接了一个枢转臂,所述枢转臂可以由拉柄致动。旋转臂连接到一个传动构件,例如索缆或杆,所述传动构件致动锁的释放杆。
当门闩处于关闭和锁定位置时,用户可以例如致动门把手以致动门1的开启。在此,门把手的致动归类为来自用户的“开启指令”。
在正常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在不存在门开启失败的情况,这个开启指令产生一个结果它导致了门的释放且用户可以进入车辆。
必须注意,在特定类型的车辆中,这些车辆的门被电动控制且没有外把手,当不存在开启失败时,遥控开启允许从锁紧的状态转换到门有效打开(也就是说释放)的状态。
构成本实用新型系统第一可打开构件的门也可以配备一个门开启控制开关。此开关可设置于车体上。这样一个开关可以把命令开启车门的意图转换成电信号。这个信号可以例如被传递到置于车门内的门电子设备上,或者传递到车辆中央控制部件。
这样一个车辆中央控制部件负责例如车门或类似装置的管理。它也可以接收来自于发动机和车轮的数据。此外,它可以管理驾驶者的位置调整、乘客室的照明以及信息的显示。如果合适的话,车辆中央控制部件可以在仪表板上显示一个与车门或类似装置开启状态相关的光信号。
本实用新型的可打开构件控制系统也包括一逻辑部件,所述逻辑部件置于例如车门内。
所述逻辑部件设计为可检测或接收然后解释与门开启指令相关的信号。它可以在例如致动拉柄时,从门例如门电子设备或车辆中央控制部件接收手动开启指令信号;或者它可以探测从遥控装置传来的电动锁的开启指令;或者从车辆中央控制部件接收相应的信号。
所以,车辆可以包括一个例如位于门锁高度或车辆乘客室内的外开启指令传感器。这个传感器设计为可检测控制门的解锁和/或开启信号,此信号来自例如遥控装置。
逻辑部件也可以接收和解释与门开启状态相关的信号。逻辑部件可以直接从门开启传感器接收此信号,或者如果可能,通过任意控制电子设备接收此信号。此控制电子设备可以是例如门电子设备或者车辆中央控制部件。
依据本实用新型,控制系统的逻辑部件可以指令开启第二可打开构件。在此处描述的例子中,逻辑部件设计为可指令通过窗户调节器致动窗户。
操作中并在门的开启指令之后,如果逻辑部件没有接收到表明门开了的信号或者接收到表明门闭合的信号,那么逻辑部件就确认了开启失败。然后,逻辑部件会指令打开窗户。
根据一实施例,逻辑部件可以在一个时间延迟之后指令打开窗户。优选的,这个延迟始于门开启指令的时刻。
此启动时间延迟的开启指令对应于例如车门的遥控开启指令,当该车辆的门不具有外把手时。
如果适合的话,启动时间延迟的开启指令对应于由于车辆门外开启把手的致动而引起的对杆件的牵引。
开启指令也可以由门电子设备记录,或者如果适合的话,被传递到车辆中央控制部件。门电子设备或车辆中央控制部件可以依次地把开启指令信号送到逻辑部件,在此情况下所述逻辑部件设计为可接收这样的一个信号。
因此,在开启指令之后,如果在时间延迟结束后门还没有开启,逻辑部件就确认开启失败,然后指令开启窗户。
此外,此窗户开启指令可能会遇上这样的情况因为安全的原因,锁最初处于开启的状态。
当启动时间延迟的开启指令是门外把手的手动致动时,这种情况是特别优选的。在此情况下,用户在执行手动开启指令以前实际上执行开锁的操作。然后,仅当门处于开锁状态且在由开启指令启动的时间延迟内没有打开时,逻辑部件才指令开启窗户。
然而,这种情况也可以隐含在下述情况中门是电动控制的且没有把手,而由用户遥控地指令开启车门。
必须注意,门的开启失败可以有许多原因,例如霜冻或车辆的倾斜。开启失败也可以由故障引起,故障的原因为例如强行入侵尝试或任何恶意的行为。
在在先技术的系统中,当不能释放车门时,例如在冰冻或车辆倾斜的情况下,用户不能直接进入他的车辆。
本实用新型的系统可以致动窗户,其结果是用户有了一个足够大的开口以抓握内开启控制装置3。在任何情况下,用户都有一个足够大的开口以进入他的车辆。
本实用新型的控制系统逻辑部件可以与门电子设备以及车辆中央控制部件无关。在此情况下,逻辑部件设计为可与一个和/或其它的这种构件通讯。例如,它可以简单地连接到一个和/或其它的这种构件。
如果合适的话,控制系统的逻辑部件并不是一个独立的部件,它的功能被融入到门电子设备或车辆中央控制部件中。从而,车辆控制的人机协调得到提高。当然,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作为例子描述的实施例;因此,虽然本实用新型是参考一扇门以及该门中的窗户而描述的,所考虑的可打开构件可以是两扇车门。从而,在第一扇门开启失败时,逻辑部件可以致动第二扇门的开启致动装置。第一可打开构件也可以是一扇门而第二可打开构件为车辆另一扇门的窗户。更一般的,第一可打开构件以及第二可打开构件可以是车辆可打开构件中的任意两个可打开构件。
权利要求1.一种车辆可打开构件控制系统,所述控制系统包括一个第一车辆可打开构件;一个第二车辆可打开构件;以及一个逻辑部件;其中,所述逻辑部件设计为可在所述第一可打开构件开启失败的情况下指令开启所述第二可打开构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一可打开构件为一扇车门;所述车门包括一个窗户调节器;第二可打开构件为一个可由窗户调节器致动的窗户;所述逻辑部件设计为可指令致动窗户调节器。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控制系统,还包括一个第一可打开构件开启传感器,所述逻辑部件设计为可与该开启传感器通讯。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逻辑部件设计为可与车辆中央控制部件通讯。
5.一种车门,所述车门包括一个窗户调节器;一个可以由所述窗户调节器致动的窗户;以及一个逻辑部件,所述逻辑部件设计为可在门开启失败的情况下指令致动所述窗户调节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门,还包括一个电动控制的门开启致动装置。
7.如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门,所述的门不具有外把手。
专利摘要一种用于车辆车门、窗户以及车辆中的类似装置的控制系统,所述系统具有一个例如车门的第一可打开构件,以及例如所述车门内的窗户的第二可打开构件,所述控制系统包括一个逻辑部件,所述逻辑部件设计为可在第一可打开构件开启失败的情况下指令开启第二可打开构件。优选地,逻辑部件设计为可在门开启失败时指令致动窗户调节器。还公开了配备有此种系统的车门,该系统在第一可打开构件开启失败的情况下由逻辑部件指令开启第二可打开构件。
文档编号E05B47/00GK2837470SQ20052012719
公开日2006年11月15日 申请日期2005年10月12日 优先权日2005年10月12日
发明者伯努瓦·巴津, 阿拉因·德普莱班, 让-皮埃尔·诺埃尔, 斯特凡妮·布里安, 埃曼努埃尔·休伯, 弗雷德里克·布尔卡特, 多米尼克·阿塔纳西奥, 凯瑟琳·马松, 让-马克·贝尔蒙 申请人:法国阿文美驰轻型车系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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