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不粘菜锅铲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12015阅读:984来源:国知局
一种不粘菜锅铲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厨房用炊具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不粘菜锅铲。



背景技术:

锅铲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一件炊具,在炒菜时用以翻拨原料,煮饭时搅米、起饭、铲锅粑,一般由铲头和铲柄构成。

现有的锅铲在炒制的过程中,由于食物的粘性往往会粘在锅铲上,不利于菜品的炒制均匀,粘在锅铲上的菜汤也会形成糊状粘稠物,盛菜时也将其带入,影响食物美观和营养,而且粘在锅铲上的菜汤不及时清洗则会形成干结的粘附物,清理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一种不粘菜锅铲,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特点。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手段解决上述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不粘菜锅铲,包括一体成型的铲头和中空的铲柄,其特征在于:所述铲柄的上部开设有用于悬挂的挂孔,所述铲柄上开设有长条形的滑槽,中空的所述铲柄的内部设有推杆,所述推杆的上端与所述铲柄之间通过回复弹簧组件连接,所述推杆的上部设有安装柱,所述安装柱穿过所述滑槽设置,所述安装柱的位于所述滑槽外侧的一端安装有推块,所述推杆的下端设有与所述推杆垂直的清理头。

进一步,所述推块上设有防滑装置。

进一步,所述防滑装置为设置在所述推块的表面的防滑纹。

进一步,所述防滑装置为设置在所述推块的外侧的防滑垫。

进一步,所述推杆与所述铲柄上对应的位置设有限位装置。

进一步,所述限位装置为卡块或者异性磁体。

进一步,所述推杆为可拆卸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不粘菜锅铲,在锅铲上粘有菜汤时,用手向下推动所述推块,即可带动所述清理头沿着所述铲头向下运动,将所述铲头上粘的菜汤推下,不仅使得菜品炒制更为均匀,还避免了粘在所述铲头上的菜汤受到高温形成糊状粘稠物,使用更为方便卫生,且清洗方便;松开所述推块后,受所述回复弹簧组件的回复弹性势能即可使得所述清理头自动回位,不需要手动调节,使用快捷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不粘菜锅铲的当推块处于上极限位置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不粘菜锅铲的当推块处于下极限位置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不粘菜锅铲的剖视图。

如图1、图2、图3,铲头-1、铲柄-2、挂孔-3、滑槽-4、推杆-5、回复弹簧组件-6、安装柱-7、推块-8、清理头-9、限位装置-10。

具体实施方式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如图1至3所示:本实施例所述的不粘菜锅铲,包括一体成型的铲头1和中空的铲柄2,所述铲柄2的上部开设有用于悬挂的挂孔3,所述铲柄2上开设有长条形的滑槽4,中空的所述铲柄2的内部设有推杆5,所述推杆5的上端与所述铲柄2之间通过回复弹簧组件6连接,所述推杆5的上部设有安装柱7,所述安装柱7穿过所述滑槽4设置,所述安装柱7的位于所述滑槽4外侧的一端安装有推块8,所述推杆5的下端设有与所述推杆5垂直的清理头9。

本实施例所述的不粘菜锅铲,在锅铲上粘有菜汤时,用手向下推动所述推块8,即可带动所述清理头9沿着所述铲头1向下运动,将所述铲头1上粘的菜汤推下,不仅使得菜品炒制更为均匀,还避免了粘在所述铲头1上的菜汤受到高温形成糊状粘稠物,使用更为方便卫生,且清洗方便;松开所述推块8后,受所述回复弹簧组件6的回复弹性势能即可使得所述清理头9自动回位,不需要手动调节,使用快捷方便。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推块8上设有防滑装置(图中未示出),从而便于使用者使用。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防滑装置为设置在所述推块8的表面的防滑纹(图中未示出)。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防滑装置为设置在所述推块8的外侧的防滑垫(图中未示出)。

为了便于使用,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推杆5与所述铲柄2上对应的位置设有限位装置10,通过所述限位装置10能够对所述清理头9进行限位,避免在使用锅铲时所述清理头9来回晃动,便于使用。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限位装置10为卡块或者异性磁体。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推杆5为可拆卸结构,可方便的将所述推杆5拆卸进行清洗。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推杆5为弹性材质的杆,从而在使用时可使得所述清理头9紧密贴合所述铲头1,便于使用。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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