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自动烹饪机,包括机座、锅体、内胆以及位于锅体内的加热装置,内胆可拆卸的固定在锅体内,加热装置位于内胆下部,锅体还设有第一驱动装置,第一驱动装置驱动内胆旋转,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烹饪机还包括调节锅体倾斜角度的第二驱动装置,第二驱动装置带动锅体及内胆在竖直位置和倾斜位置之间切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动烹饪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驱动装置包括驱动电机以及与驱动电机配合的主动齿轮和从动齿轮,所述驱动电机及主动齿轮固定设置在机座上,从动齿轮设置在锅体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动烹饪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驱动装置包括手柄,手柄一端与锅体固定连接,机座上设有供手柄和锅体转动的通孔,手柄和锅体一起围绕该通孔转动。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种自动烹饪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座包括对称设置在锅体两侧的支架,其中一个支架设有第二驱动装置,另外一个支架设有与供锅体转动的转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自动烹饪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烹饪机还包括倾斜定位装置,所述定位装置包括定位槽、定位件以及与与定位件联动的转动按钮,转动按钮设置在手柄的端部,定位槽开设在机座支架上,定位件位于手柄内。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自动烹饪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件包括连杆,连杆一端设有卡入定位槽内的定位块,另外一端抵持转动按钮的底部。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一种自动烹饪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烹饪机还包括提升手柄转动手感的滚珠结构,滚珠结构包括滚珠以对应滚珠设置的滚动槽,锅体和机座支架其中一个设有滚珠,另外一个设有滚动槽。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自动烹饪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滚珠结构设置在通孔内壁上。
9.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一种自动烹饪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槽至少为2个。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自动烹饪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槽为3个,3个定位槽与通孔中心的连线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分别为90度、60度、0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