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远红外线多功能空气翻炒炸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11956阅读:1634来源:国知局
一种远红外线多功能空气翻炒炸锅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烹调设备,具体是一种远红外线多功能空气翻炒炸锅。



背景技术:

传统的光波炉利用发热管导电发热,再加上旋风产生的热旋流,以达到烘烤食物的目的,其功能比较单一,只具备烧烤功能;而市面上的炒菜机基本都是纯粹的底部加热,只能煎炸,蒸煮平常类食物。上述两者都不能满足日常正常需要,而且加热效率比较低。

中国专利文献号CN202477341U于2012年10月10日公开了一种光波锅,具体公开了包括锅盖、锅体和内锅胆,锅盖内设置有顶部电机、风叶及发热卤素管,顶部电机的转轴与风叶连接,发热卤素管设置在风叶下方,且锅盖底部设置有通风孔;锅体内设置有底部电机,内锅胆置于锅体内,内锅胆底设置有安装孔,内锅胆内设置有旋转叶片,旋转叶片经过内锅胆底的安装孔与底部电机连接。该结构就存在上述缺陷,因此,需要进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而提供一种设计简单、结构合理、多功能、工作效果高的远红外线多功能空气翻炒炸锅。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远红外线多功能空气翻炒炸锅,包括底座组件、铰接于底座组件上的把手组件和连接在把手组件上的锅盖,底座组件内腔设置有炒锅,锅盖通过把手组件开闭炒锅上的开口;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把手组件上的风扇组件、卤素管和搅拌驱动组件,及炒锅内腔的搅拌叶片和炒锅底部的发热盘;其中,风扇组件、卤素管、搅拌驱动组件和/或发热盘分别电性连接底座组件和/或把手组件内的控制元件;风扇组件设置在卤素管上方;搅拌驱动组件通过传动机构驱动搅拌叶片定位转动;风扇组件与卤素管之间设置有导风部件,导风部件表面与锅盖内壁之间形成有风道,风道一端连通风扇组件,另一端连通炒锅内腔。

所述锅盖顶部设有导风口,风扇组件对应导风口设置,导风部件对应导风口设置于锅盖内,导风部件上表面边缘与导风口边缘和/或锅盖内壁间隙配合,形成风道。

所述风扇组件包括彼此上下同轴配合的上风叶和下风叶,及驱动上风叶和/或下风叶转动的风叶电机,下风叶向导风部件送风,且下风叶对应设置于导风口上方或内侧。

所述把手组件与锅盖之间设置有透气部件,透气部件下方设有开口,且该开口包覆导风口,透气部件内腔通过导风口与锅盖内腔连通,上风叶和下风叶分别包覆于透气部件内;透气部件上设有透气孔,上风叶向上送风,且风流穿过透气孔往外界传送。

所述导风部件的形状至少与导风口的形状相匹配,且导风部件的投影面积大于导风口的投影面积,导风部件边缘往外周向延伸,使其边缘表面与锅盖内壁间隙配合,形成环形的风道。

所述搅拌驱动组件包括搅拌电机、从动齿轮和驱动齿轮,传动机构机构包括相互拆卸式联接的上耦合部件和下耦合部件,搅拌叶片定位转动在炒锅内腔,搅拌电机的转轴连接从动齿轮,从动齿轮与驱动齿轮相啮合,驱动齿轮与上耦合部件同轴配合,下耦合部件的转动轴与搅拌叶片的转动轴重合。

所述驱动齿轮设置于卤素管下方,且驱动齿轮上设有用于透热的镂空,驱动齿轮下方连接有带透热孔的透热板,驱动齿轮定位转动在透热板上。

所述上耦合部件通过上轴杆同轴连接驱动齿轮,且上耦合部件上设有联接部,所述下耦合部件通过下轴杆同轴连接搅拌叶片,且下耦合部件对应联接部设有联接配合部,通过联接部与联接配合部的配合,实现上耦合部件与下耦合部件的拆卸式联接。

所述炒锅为不粘锅,且拆卸式装配于底座组件内腔,发热盘设置于底座组件内腔底部,发热盘底部与底座组件之间设置有弹性部件,发热盘通过弹性部件弹性贴合炒锅底部。

所述搅拌叶片径向均布有两块以上的叶片;所述风扇组件的转转轴与搅拌叶片的转转轴重合。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通过设置卤素管和发热盘实现上下加热,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可实现多种烹调方式;通过设置导风部件使炒锅内部形成热旋流,达到烘烤食材的效果。卤素管、发热盘和风扇组件之间的配合工作,可达到不同烹调效果,适应性强,市场竞争力强。

其既具备了光波炉、烤箱的的基本功能,包括:烧、烤、再加热、煎、炸等;又具备了炒菜机的功能,包括:煎、炒、焖、蒸等;通过采用了上下加热方式,真正实现快速烘烤、煎炸、翻炒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局部立体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热旋流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传动机构使用状态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传动机构的分解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参见图1-图3,本远红外线多功能空气翻炒炸锅,包括底座组件1、铰接于底座组件1上的把手组件3和连接在把手组件3上的锅盖2,底座组件1内腔设置有炒锅15,锅盖2通过把手组件3开闭炒锅15上的开口;还包括设置在把手组件3上的风扇组件、卤素管9和搅拌驱动组件,及炒锅15内腔的搅拌叶片17和炒锅15底部的发热盘19;其中,风扇组件、卤素管9、搅拌驱动组件和/或发热盘19分别电性连接底座组件1和/或把手组件3内的控制元件;风扇组件设置在卤素管9上方;搅拌驱动组件通过传动机构驱动搅拌叶片17定位转动;风扇组件与卤素管9之间设置有导风部件8,导风部件8表面与锅盖2内壁之间形成有风道d,风道d一端连通风扇组件,另一端连通炒锅15内腔。

进一步地,所述锅盖2顶部设有圆形的导风口201,风扇组件对应导风口201设置于其上方,导风部件8对应导风口201设置于锅盖2内,导风部件8上表面边缘与导风口201边缘和/或锅盖2内壁间隙配合,形成风道d,引导风扇组件产生的风进入锅盖2和炒锅15内,使内部形成热旋流,提高烹调效果和工作效果。

进一步地,所述风扇组件包括彼此上下同轴配合的上风叶5和下风叶7,及同轴驱动上风叶5和下风叶7转动的风叶电机4,下风叶7向导风部件8送风,且下风叶7对应设置于导风口201上方,下风叶7工作产生的风通过导风部件8表面和风道d的引导,最终进入炒锅15内,从而形成热旋流。

进一步地,所述把手组件3与锅盖2之间设置有透气部件6,透气部件6下方设有开口,且该开口包覆导风口201,透气部件6内腔通过导风口201与锅盖2内腔连通,上风叶5和下风叶7分别包覆于透气部件6内;透气部件6侧壁设有若干透气孔601,上风叶5向上送风,且风流穿过透气孔601往外界传送。

进一步地,所述导风部件8的形状至少与导风口201的形状相匹配,且导风部件8的投影面积大于导风口201的投影面积,导风部件8边缘往外周向延伸,使其边缘表面与锅盖2内壁间隙配合,形成环形的风道d,下风叶7工作时产生的风经风道d进入炒锅15,且由于风道d的出风口沿锅盖2内壁设置,使风在炒锅15内形成环流,将卤素管9和/或发热盘19产生的热量形成热旋流,使炒锅15内的热量均匀,以达到较好的烹调效果,及获得更多的烹调方法。

进一步地,所述搅拌驱动组件包括搅拌电机20、从动齿轮21和驱动齿轮10(此外,搅拌驱动组件可包括搅拌电机20和传动皮带,通过传动皮带带动搅拌叶片17转动,其所达到的效果与齿轮传动相当),传动机构机构包括相互拆卸式联接的上耦合部件13和下耦合部件14,搅拌叶片17定位转动在炒锅15内腔,搅拌电机20的转轴连接从动齿轮21,从动齿轮21与驱动齿轮10相啮合,驱动齿轮10与上耦合部件13同轴配合,且通过上轴杆12与上耦合部件13相连接,下耦合部件14的转动轴与搅拌叶片17的转动轴重合,且下耦合部件14通过下轴杆18与搅拌叶片17转动连接。

进一步地,参见图4和图5,所述上耦合部件13通过上轴杆12同轴连接驱动齿轮10,且上耦合部件13上设有钩状的联接部131,联接部131设置四个且环形均布于上耦合部件13侧壁,相邻联接部131之间有间隙132;所述下耦合部件14通过下轴杆18同轴连接搅拌叶片17,下耦合部件14设置于下轴杆18顶部,搅拌叶片17设置于下轴杆18底部,且下耦合部件14对应联接部131设有联接配合部141,联接配合部141为径向的凸起,且对应联接部131环形均布于下耦合部件14侧壁;通过联接部131与联接配合部141的配合,实现上耦合部件13与下耦合部件14的拆卸式联接。具体联接方式为:下耦合部件14部分插入上耦合部件13内,联接配合部141与间隙132对应,并从间隙132进入联接部131范围内,再转动联接部131一定角度,即可实现上耦合部件13与下耦合部件14的联接;反方向作用即可拆卸分离,操作简单快捷,而且结构稳固可靠。

进一步地,所述驱动齿轮10设置于卤素管9下方,且驱动齿轮10上设有用于透热的镂空101,驱动齿轮10下方连接有带透热孔111的透热板11,镂空101和透热孔111可将卤素管9产生的热量透过驱动齿轮10和透热板11传送至炒锅15内,驱动齿轮10定位转动在透热板11上侧,从动齿轮21啮合在驱动齿轮10的任一侧,搅拌电机20设置于从动齿轮21的上方,并置于把手组件3内,结构合理稳固。

进一步地,所述炒锅15为不粘锅,且拆卸式装配于底座组件1内腔,发热盘19设置于底座组件1内腔底部,发热盘19底部与底座组件1之间设置有弹性部件16,发热盘19通过弹性部件16弹性贴合炒锅15底部,有效防止热量流失,提高热传递效果。

进一步地,所述搅拌叶片17径向均布有两块叶片,使食材翻炒效果更佳,烹调的口感更好;所述风扇组件的转转轴与搅拌叶片17的转转轴重合。

上述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