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士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77086阅读:301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士炉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用电器,具体涉及一种多士炉。



背景技术:

多士炉是一种专门用于将切成片状面包重新自动烤炉的电热炊具,不仅可以将面包片烤成焦黄色,还能使其香味更浓和口感更好,增进食欲。

多士炉一般都具有多槽结构,在烤单片面包时,靠近中间的发热丝组件是两块发热板同时发热,靠外侧的发热丝组件只有一块侧发热板发热,因此靠外的面包片往往会存在烤色不均匀的现象。为此中国实用新型专利CN 201855161 U公开了一种“多士炉”,包括平移组件,使网架居中动作协调平稳,改善面包片烤色,但是结构较为复杂,并且仍未解决单个面包片两侧受热不均的问题。

因此,目前市场上需要一种能够使单片面包烤色均匀的新型多士炉。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双槽或多槽多士炉烤单片面包不均匀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多士炉,包括本体和开设于所述本体内的多个面包槽,每个所述面包槽内设有发热板组件,还包括分别调控各所述发热板组件的通电时间的控制器,所述控制器与各所述发热板组件连接。通过这种设置,使得多士炉根据面包两侧的发热板的不同来调节其各自的工作时间,从而使得面包片烤色均匀,口感更好。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发热板组件包括只有一侧设有发热丝的侧发热板组件和两侧都设有发热丝的中发热板组件,所述中发热板组件设于所述本体中部的所述面包槽之间,所述侧发热板组件为两个并分别设于所述本体两端的所述面包槽外侧,且所述侧发热板组件的发热丝朝内布置。通过这种设置,使得多士炉的中部发热板的功率更大,热效率较高且不易流失,可以使中部烤更多的面包片。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控制器内设有继电器或开关,通过所述继电器或开关,所述本体中部的所述发热板组件的通电时间小于所述本体两侧的所述发热板组件的通电时间。通过这种设置,进一步优化了多士炉发热板的工作时间,使得发热板功率大的位置相应的工作时间短,以保证面包片两侧的烘烤效果相同。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本体上设有开关按钮和其它功能按钮,所述开关按钮和其它功能按钮分别连接所述控制器。通过这种设置,用户可以根据实际的使用需求,自行选择开启烘烤模式。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本体上还设有时间调节旋钮,所述时间调节旋钮连接所述控制器,所述时间调节旋钮调节各所述发热板组件的加热时间。通过这种设置,用户可以将烧烤温度调节到自己喜欢的口感时间,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合理,固定牢靠,生产成本低以及适用范围广的特点。有时是用于当烤单片面包时,利用程序控制,使位于中间的发热板组件的工作时间要比侧边的工作时间短一些,达到单片面包烤色均匀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外形示意图;

图2为图1中侧发热板组件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中发热板组件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出详细的说明。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多士炉,包括多士炉的本体1和开设于本体内的多个面包槽2,本实用新型优选以两个面包槽为例进行说明,每个面包槽2内设有发热板组件,其中,发热板组件分为只有一侧设有发热丝的侧发热板组件3和两侧都设有发热丝的中发热板组件4两种,中发热板组件4安装于本体1中部的面包槽2之间,侧发热板组件3为两个并分别安装于本体1两端的面包槽2的外侧,并且侧发热板组件3的发热丝朝内布置,中发热板组件4也可以由两块云母板分别绕发热丝再合在一起使用。

本体1的电路系统内设有分别调控各发热板组件的通电时间的控制器,控制器可以参考现有技术设计,可以使各类定时器等等,控制器分别与各发热板组件连接,控制器内设有继电器或开关,通过继电器或开关,本体1中部的中发热板组件4的通电时间小于本体1两侧的侧发热板组件3的通电时间。

进一步优选地,本体1上设有开关按钮5以及其它功能按钮7,开关按钮5和其它功能按钮7连接控制器,用户可以根据实际的使用需求,自行选择开启烘烤模式。本体1上还设有时间调节旋钮6,时间调节旋钮6连接控制器,时间调节旋钮6调节各发热板组件的加热时间。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方法为:

当烤两片面包或多片面包时,两个面包槽2均放有面包片,所有发热丝组件同时通电,同时断电,面包烤色是均匀的;

当烤单片面包时,也就是只有一个面包槽2放置面包片,侧发热板组件3正常工作,通过继电器(或开关)使中发热板组件4比侧发热板组件3工作时间短一些,达到单片面包烤色均匀效果。

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合理,固定牢靠,生产成本低以及适用范围广的特点。有时是用于当烤单片面包时,利用程序控制,使位于中间的发热板组件的工作时间要比侧边的工作时间短一些,达到单片面包烤色均匀效果。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任何人应该得知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做出的结构变化,凡是与本实用新型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技术方案,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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