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锅体(10),用以盛放被烹饪食物;
锅盖(20),所述锅盖(20)设置在所述锅体(10)上;
电源线(30),设置在所述锅体(10)内,所述电源线(30)包括接地线(31)、火线(32)和零线(33);
第一磁性结构(40),所述第一磁性结构(40)具有第一通孔(41),所述接地线(31)部分地穿设在所述第一通孔(41)内;
第二磁性结构(50),所述第二磁性结构(50)具有第二通孔(51),所述火线(32)部分地穿设在所述第二通孔(51)内;
第三磁性结构(60),所述第三磁性结构(60)具有第三通孔(61),所述零线(33)部分地穿设在所述第三通孔(61)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磁性结构(40),所述第二磁性结构(50)和所述第三磁性结构(60)的结构均不相同,从而滤除不同频段的杂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磁性结构(40)、所述第二磁性结构(50)和所述第三磁性结构(60)为一体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地线(31)包括第一接地线段、第二接地线段以及连接在所述第一接地线段和所述第二接地线段之间的第一缠绕段,所述第一缠绕段缠绕在所述第一通孔(41)的孔壁与所述第一磁性结构(40)的外表面上,所述第一接地线段与所述第一缠绕段的始端连接,所述第二接地线段与所述第一缠绕段的末端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缠绕段缠绕在所述第一磁性结构(40)上的圈数大于或者等于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火线(32)包括第一火线段、第二火线段以及连接在所述第一火线段和所述第二火线段之间的第二缠绕段,所述第二缠绕段缠绕在所述第二通孔(51)的孔壁与所述第二磁性结构(50)的外表面上,所述第一火线段与所述第二缠绕段的始端连接,所述第二火线段与所述第二缠绕段的末端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第二缠绕段缠绕在所述第二磁性结构(50)上的圈数大于或者等于1。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零线(33)包括第一零线段、第二零线段以及连接在所述第一零线段和所述第二零线段之间的第三缠绕段,所述第三缠绕段缠绕在所述第三通孔(61)的孔壁与所述第三磁性结构(60)的外表面上,所述第一零线段与所述第三缠绕段的始端连接,所述第二零线段与所述第三缠绕段的末端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缠绕段缠绕在所述第三磁性结构(60)上的圈数大于或者等于1。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锅体(10)包括外壳(11),所述接地线(31)连接在外壳(11)上,所述外壳(11)由金属材质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