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食物处理装置的锁扣机构,包括扣板,该扣板具有主体、设置在该主体的顶端的扣头以及设置在该主体的底部的扣孔,其特征在于,该扣板还包括:设置在该扣孔上部的防护部,用于防止用户在该扣孔的顶部处施加过大的向上作用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处理装置的锁扣机构,其特征在于,该防护部包括位于该扣孔上方的由上往下、由外往内延伸的斜板。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食物处理装置的锁扣机构,其特征在于,该防护部还包括连接该主体与该斜板的至少一个支撑板。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食物处理装置的锁扣机构,其特征在于,该防护部包括两个支撑板,分别在两侧连接该主体与该斜板。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食物处理装置的锁扣机构,其特征在于,该锁扣机构还包括可旋转地装设在该扣板内侧的旋转支架,以及装设在该旋转支架端头的旋转轴。
6.一种食物处理装置,包括相互配合的机壳大身组件和碗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装设在该机壳大身组件上的至少一个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锁扣机构,用于从顶部将该碗组件锁紧在该机壳大身组件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食物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机壳大身组件上设有至少一个向上突伸的安装臂,前述的锁扣机构装设在对应的安装臂的外侧。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食物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机壳大身组件上设有两个向上突伸的安装臂,每个安装臂对应装设一个前述的锁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