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家具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竹制板凳。
背景技术:
竹子再生能力强,具有生态功能、经济功能、社会功能等综合功能,竹材是国际公认的并积极推广使用的环保材料。以竹段来制作家具在中国拥有悠久的历史,竹制家具能够充分显现出竹子天然、古朴、 雅韵的艺术效果。
现有技术中的竹制板凳,其连接形式大多是将一竹段的端部削尖,插入另一竹段的管状体上开凿的孔中,然后在孔的侧面打入横销固定连接。但是这种打入横销的固定连接结构,固定力量不够,在使用过程中很容易发生晃动,从而导致板凳损坏,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竹制板凳,增大了其连接处的稳定性,从而避免发生晃动而造成损坏,既耐用又环保。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基础方案如下:
竹制板凳,包括凳面、凳脚以及连接凳面和凳脚的横梁,所述凳面由若干竹板铺设组成,所述凳脚由四根竹段组成,所述横梁由两块竹板组成,所述横梁上设置有若干缺口,所述凳面的若干竹板对应放置在所述横梁的若干缺口内,还包括连接件,所述连接件包括螺栓、螺母和限位件,所述螺母下部固定设置有垫圈,所述螺母上部设置有圆筒形的片,所述片上均匀设置有U型口,所述限位件为为半圆状薄片,所述薄片内部设置有齿,所述限位件的外表面设置有手柄,所述凳脚的上端设置有向上的卡口,所述卡口的两侧的凳脚的表面设置有第一通孔、第三通孔,所述横梁的两端设置有第三通孔,所述横梁插入卡口后,将所述螺栓依次穿过所述第一通孔、第二通孔、第三通孔,再用所述螺母旋入螺栓的螺杆实现凳脚与横梁的固定连接,所述限位件的齿卡在所述U型口中。
本实用新型基础方案的工作原理:该竹制板凳的凳面通过若干竹板对应安装在所述横梁的缺口内,实现凳面与横梁的装配,所述横梁的两端分别插入两条凳脚的卡口,实现横梁与凳脚的装配,从而组成整个竹制板凳,所述横梁插入卡口后,再将所述栓依次穿过所述第一通孔、第二通孔、第三通孔,再用所述螺母旋入螺栓的螺杆实现凳脚与横梁的固定连接,所述限位件的齿卡在所述U型口中,从而所述限位件限制了螺母的转动,使得螺栓不易松动,进而增强了凳脚与横梁之间的连接力,从而有效的避免了该竹制板凳发生晃动,非常耐用,采用竹子为原料制造板凳,非常环保。
优选方案一:作为基础方案的优选方案,所述若干竹板与所述若干缺口之间具有粘结剂,使竹板能固定在缺口内,从而实现凳面与横梁的稳定连接。
优选方案二:作为基础方案的优选方案,所述凳脚的四根竹段之间交叉设置有两根底梁,所述两根横梁作为支撑架进一步增强了凳脚的稳定性。
优选方案三:作为优选方案二的优选方案,所述两根底梁为两根竹段,所述两根底梁与所述凳脚之间设置有螺钉,选用竹段更加环保,采用螺钉将所述底梁固定在凳脚上,固定作用更强。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竹制板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竹制板凳实施例中的横梁的放大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竹制板凳实施例中的横梁与竹板的安装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竹制板凳实施例中连接件的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说明书附图中的附图标记包括:凳面1、横梁2、凳脚3、底梁4、连接件5、缺口6、第二通孔7、竹板8、螺栓9、螺母10、垫圈11、U型口12、限位件13、齿14、手柄15。
实施例基本如附图1所示:
竹制板凳,包括凳面1、凳脚3以及连接凳面1和凳脚3的横梁2,所述凳面1由若干竹板8铺设组成,所述凳脚3由四根竹段组成,所述横梁2由两块竹板组成,所述凳脚3的四根竹段之间交叉设置有两根底梁4,所述两根底梁4为两根竹段,所述两根底梁4与所述凳脚3之间由螺钉固定(未绘出),所述凳脚3的上端设置有向上的卡口(未绘出),所述卡口的两侧的凳脚的表面设置有第一通孔(未绘出)、第三通孔(未绘出),所述横梁2插入卡口通过连接件5与所述凳脚3固定连接。
如附图2所示,所述横梁上设置有若干缺口6,所述横梁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第二通孔7。
所述横梁插入卡口后,第二通孔与第一通孔、第三通孔在空间上重合。
如附图3所示,所述凳面的若干竹板8对应放置在所述横梁的若干缺口6内,所述竹板8与缺口6之间通过木材粘结剂实现固定连接。
如附图4所示,所述连接件5包括螺栓9、六角或八角等多角度而形成的螺母10和限位件13,所述螺母10下部连接有垫圈11,所述螺母10上部设置有圆筒形的片,所述片上均匀设置有U型口12,所述垫圈11、圆筒形的片与螺母10一体成型,限位件13为为半圆状薄片,所述薄片内部设置有两个齿14,所述限位件的外表面设置有手柄15。
所述螺栓依次穿过所述第一通孔、第二通孔、第三通孔后,再将所述螺母旋入螺栓的螺杆实现凳脚与横梁的固定连接,再将所述限位件的两个齿分别卡在所述U型口,从而所述限位件限制了螺母的转动,使得螺栓不易松动,进而增强了凳脚与横梁之间的连接力。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体结构及特性等常识在此未作过多描述。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结构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实用新型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本申请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中的具体实施方式等记载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