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展示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66384发布日期:2019-02-15 20:13阅读:192来源:国知局
一种展示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展示架。



背景技术:

展示架主要是用于商场、超市等一些需要展示商品的场所中,展示架能快速方便的展示商品,以提高商品的曝光量,促成销售;以往的展示架只能展示商品的一个角度,无法根据使用要求和具体情况对商品进行多角度展示,适用范围有限,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现状,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能实现立式和卧式两种摆放方式,能多角度的展示商品,扩大了适用范围,且拆装简单方便的展示架。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展示架,包括两个支架板、两个搁板、一个展示牌和两个托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板的一侧侧面向外成型有两个三角板,所述每个三角板的前侧侧面下端均向外成型有一个第一钩状板,所述第一钩状板的钩子朝向向上,所述每个三角板的外侧平面上均开设有一个三角形孔;所述两个支架板的上端侧面上均开设有一个相互对称分布的第一矩形槽;所述展示牌的下侧边缘分别插入在两个第一矩形槽中;所述两个支架板的前侧侧面上端均向外成型有一个相互对称分布的第二钩状板,所述第二钩状板的钩子朝向向下。

优选地,所述搁板的一侧平面上开设有三个等间距分布的腰型孔,所述搁板的一侧平面上还开设有插槽,所述插槽位于三个腰型孔的下方,所述托板的一侧侧面向外成型有插条,所述插条插入在插槽中,从而将所述托板固定在搁板的前侧。

优选地,所述搁板的一侧平面下方边缘处还开设有两个对称分布的第二矩形槽,所述两个第二矩形槽的位置与两个支架板的间距相配合,所述第二矩形槽的宽度与支架板的厚度相配合。

优选地,所述搁板的两个第二矩形槽可插入到两个支架板上的横向对称的两个第一钩状板中或插入到两个支架板上的两个第二钩状板中或两个支架板上的两个三角板之间的连接边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展示架主要是用于商场、超市等一些需要展示商品的场所中,展示架能快速方便的展示商品,以提高商品的曝光量,促成销售;以往的展示架只能展示商品的一个角度,无法根据使用要求和具体情况对商品进行多角度展示,适用范围有限;本实用新型能实现立式和卧式两种摆放方式,能多角度的展示商品,扩大了适用范围,且拆装简单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式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立式后侧结构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卧式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3所示,一种展示架,包括两个支架板1、两个搁板3、一个展示牌2和两个托板4;支架板1的一侧侧面向外成型有两个三角板11,每个三角板11的前侧侧面下端均向外成型有一个第一钩状板13,第一钩状板13的钩子朝向向上,每个三角板11的外侧平面上均开设有一个三角形孔12,用来节省材料和提升美观度;两个支架板1的上端侧面上均开设有一个相互对称分布的第一矩形槽14;展示牌2的下侧边缘分别插入在两个第一矩形槽14中,展示牌2上可以书写或粘贴广告品牌和宣传标语,起到了展示推广的作用;两个支架板1的前侧侧面上端均向外成型有一个相互对称分布的第二钩状板15,第二钩状板15的钩子朝向向下;搁板3的一侧平面上开设有三个等间距分布的腰型孔31,搁板3的一侧平面上还开设有插槽33,插槽33位于三个腰型孔31的下方,托板4的一侧侧面向外成型有插条41,插条41插入在插槽33中,从而将托板4固定在搁板3的前侧,用来托住物品;搁板3的一侧平面下方边缘处还开设有两个对称分布的第二矩形槽32,两个第二矩形槽32的位置与两个支架板1的间距相配合,第二矩形槽32的宽度与支架板1的厚度相配合,将两个搁板3的两个第二矩形槽32分别插入到两个支架板1上的横向对称的两个第一钩状板13中,从而将两个搁板3固定在两个支架板1上;使用时,可将两个支架板1立式放置(如图1所示),然后在两个托板4上放置物品进行展示;而且,本实用新型还能根据使用场合和物品特点进行卧式放置(如图3所示),卧式放置时,一个搁板3的两个第二矩形槽32分别插入到两个支架板1上的两个第二钩状板15中,另一个搁板3的两个第二矩形槽32分别插入到两个支架板1上的两个三角板11之间的连接边16上,从而将两个搁板3固定在卧式放置的两个支架板1上,使得物品能以不同的角度来进行展示。

展示架主要是用于商场、超市等一些需要展示商品的场所中,展示架能快速方便的展示商品,以提高商品的曝光量,促成销售;以往的展示架只能展示商品的一个角度,无法根据使用要求和具体情况对商品进行多角度展示,适用范围有限;本实用新型能实现立式和卧式两种摆放方式,能多角度的展示商品,扩大了适用范围,且拆装简单方便。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同等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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