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结构新颖的卡通儿童益智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21004发布日期:2019-03-02 02:42阅读:223来源:国知局
一种结构新颖的卡通儿童益智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儿童益智筷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结构新颖的卡通儿童益智筷。



背景技术:

筷子不是单纯的饮食工具,也是作为东方文化独创的世界文化遗产,从小开始使用筷子有助于大脑开发,特别是在孩子3~6岁智能系数几乎已经形成,这时期筷子的使用与否对智能开发相当重要,由于3-4岁以前的儿童肌肉发育不健全,很难学会使用现在的普通筷子,学习过程中也很容易厌倦,导致最后形成不正确的使用姿势,从而丢失最佳的教育时期。

为了让儿童尽快的学会如何正确使用筷子以及开发智力,提出了一种儿童益智筷。现有的儿童益智筷通常是在筷子的顶端固定卡通体,以及在筷子上设置手指托。如申请号为201420273593.4的名称为一种新型儿童益智学习筷,该装置包括:筷子固定侧、筷子不固定侧、弹簧助力钩和手指托,所述弹簧助力钩固定连接所述筷子固定侧并包括固定环和助力钩本体,所述手指托固定连接所述筷子固定侧并设置在所述固定环的上端,所述助力钩本体设置在所述手指托的内部,所述筷子不固定侧固定所述手指托的另一侧并抵接所述助力钩本体。通过上述方式,该实用新型的一种新型儿童益智学习筷具有设计合理、简单、使用效果理想等优点。

但是,现有的技术存在以下缺陷,一是现有的卡通儿童益智筷的夹持都是靠儿童本身,而儿童属于初学者,容易出现夹持不稳的情况,使得儿童容易丧失耐心,不利于儿童正常的吃饭,影响儿童的发育和智力开发;二是现有的卡通儿童益智筷的长度都是固定的,不适用于所有的儿童以及每个儿童不同的成长时间段,使得装置的通用性和适用性不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因而设计了一种结构新颖的卡通儿童益智筷。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方案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新颖的卡通儿童益智筷,该装置能够让儿童在使用筷子时的夹持更稳,同时可以根据不同的儿童以及每个儿童不同的成长时间段来调节筷子的长短,有利于儿童的发育和智力开发,值得推广。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结构新颖的卡通儿童益智筷,包括左筷体和右筷体,所述左筷体和右筷体的顶端外部分别设置有左筷套和右筷套,且在左筷体和右筷体的顶端侧面设置有外螺纹,所述左筷套和右筷套的内表面均设置有内螺纹,且外螺纹与内螺纹匹配,所述左筷体和右筷体的顶端分别插设在左筷套和右筷套内并向上延伸至左筷套和右筷套的外部;

所述左筷套和右筷套的顶面外侧均通过铰接的方式连接有连接片,且连接片的另一端均固定连接有同一卡通体,所述连接片与卡通体的连接处分别位于卡通体的底面两端,所述卡通体的底面设置有矩形凹槽,且左筷体和右筷体的顶端均位于矩形凹槽内,所述左筷体和右筷体的顶端内侧面通过水平设置的弹簧连接,且左筷体和右筷体的底端接触时弹簧处于自由状态。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左筷体的外侧面上、下两端分别连接有食指套和中指套,且食指套和中指套均垂直于左筷体,所述食指套和中指套的位置、大小均符合儿童的手指结构,且在食指套和中指套的内部设置有橡胶垫。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右筷体的顶面连接有拇指套,且拇指套垂直于右筷体,所述拇指套的位置和大小均符合儿童的手指结构,且在拇指套的内部设置有橡胶垫。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外螺纹的长度是内螺纹长度的2至3倍,且外螺纹的长度略小于矩形凹槽的深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左筷体和右筷体的底端内侧面均设置有均匀分布的锯齿夹槽,且锯齿夹槽的正上方包覆有防烫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卡通体的正反两面均设置有可更换的卡通贴画,且在卡通体的顶端安装有扬声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左筷体和右筷体的顶端外部分别设置有左筷套和右筷套,且在左筷体和右筷体的顶端侧面设置有外螺纹,同时左筷套和右筷套的内表面均设置有内螺纹,且外螺纹与内螺纹匹配,左筷体和右筷体的顶端分别插设在左筷套和右筷套内并向上延伸至左筷套和右筷套的外部,使得可以通过旋转左筷体和右筷体,来调节筷子暴露部分的长短,使得装置能够适用于不同的儿童以及每个儿童不同的成长时间段,使装置的通用性和适用性更高。

(2)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卡通体的底面设置有矩形凹槽,且左筷体和右筷体的顶端均位于矩形凹槽内,同时左筷体和右筷体的顶端内侧面通过水平设置的弹簧连接,且左筷体和右筷体的底端接触时弹簧处于自由状态,使得儿童在夹取食物后,弹簧处于收缩状态,会产生向外的弹力,使得筷子的顶端向外扩张,筷子的底端向内夹紧,使得食物的夹持更稳定,适用于初学筷子的儿童,使得儿童不会因夹持不住食物而丧失耐心,有助于儿童的正常吃饭,有利于儿童的发育和智力开发。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左筷体;2-右筷体;3-左筷套;4-右筷套;5-外螺纹;6-内螺纹;7-连接片;8-卡通体;9-矩形凹槽;10-弹簧;11-食指套;12-中指套;13-橡胶垫;14-拇指套;15-锯齿夹槽;16-防烫层;17-卡通贴画;18-扬声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以下各实施例的说明是参考附图,用以示例本实用新型可以用以实施的特定实施例。本实用新型所提到的方向和位置用语,例如「上」、「中」、「下」、「前」、「后」、「左」、「右」、「内」、「外」、「侧面」等,仅是参考附加图式的方向和位置。因此,使用的方向和位置用语是用以说明及理解本实用新型,而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结构新颖的卡通儿童益智筷,包括左筷体1和右筷体2,所述左筷体1和右筷体2的顶端外部分别设置有左筷套3和右筷套4,且在左筷体1和右筷体2的顶端侧面设置有外螺纹5,所述左筷套3和右筷套4的内表面均设置有内螺纹6,且外螺纹5与内螺纹6匹配,所述左筷体1和右筷体2的顶端分别插设在左筷套3和右筷套4内并向上延伸至左筷套3和右筷套4的外部,使得可以通过旋转左筷体1和右筷体2,来调节筷子暴露部分的长短,使得装置能够适用于不同的儿童以及每个儿童不同的成长时间段,使装置的通用性和适用性更高。

如图1所示,所述左筷套3和右筷套4的顶面外侧均通过铰接的方式连接有连接片7,且连接片7的另一端均固定连接有同一卡通体8,所述连接片7与卡通体8的连接处分别位于卡通体8的底面两端,所述卡通体8的底面设置有矩形凹槽9,且左筷体1和右筷体2的顶端均位于矩形凹槽9内,所述外螺纹5的长度是内螺纹6长度的2至3倍,且外螺纹5的长度略小于矩形凹槽9的深度,使得左筷体1和右筷体2能够调节的长度范围更大,使筷子的适用性更广,所述左筷体1和右筷体2的顶端内侧面通过水平设置的弹簧10连接,且左筷体1和右筷体2的底端接触时弹簧10处于自由状态,使得儿童在夹取食物后,弹簧10处于收缩状态,会产生向外的弹力,使得筷子的顶端向外扩张,筷子的底端向内夹紧,使得食物的夹持更稳定,适用于初学筷子的儿童,使得儿童不会因夹持不住食物而丧失耐心,有助于儿童的正常吃饭,有利于儿童的发育和智力开发。

如图1所示,所述左筷体1的外侧面上、下两端分别连接有食指套11和中指套12,且食指套11和中指套12均垂直于左筷体1,所述右筷体2的顶面连接有拇指套14,且拇指套14垂直于右筷体2,所述食指套11、中指套12和拇指套14的位置、大小均符合儿童的手指结构,且在食指套11、中指套12和拇指套14的内部均设置有橡胶垫13,使得儿童在吃饭时,可以将拇指、食指和中指分别插在拇指套14、食指套11和中指套12,便于儿童握紧筷子和掌握手指在使用筷子时的位置,使得儿童能更快的学会使用筷子,有利于儿童的发育和智力提升,同时橡胶垫13可以防止儿童在使用筷子时磨伤。

如图1所示,所述左筷体1和右筷体2的底端内侧面均设置有均匀分布的锯齿夹槽15,且锯齿夹槽15的正上方包覆有防烫层16,锯齿夹槽15使得筷子与食物之间的摩擦更大,有助于儿童更好的夹取食物,防烫层16可以防止儿童在使用筷子时被烫伤。

如图1所示,所述卡通体8的正反两面均设置有可更换的卡通贴画17,使得儿童的兴趣始终很高,有利于儿童更快的掌握筷子,所述卡通体8的顶端安装有扬声器18,可以在儿童使用筷子时播放音乐,使儿童更愉悦,有助于提高儿童的胃口,且有利于儿童的发育和智力开发。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特点在于:

(1)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左筷体和右筷体的顶端外部分别设置有左筷套和右筷套,且在左筷体和右筷体的顶端侧面设置有外螺纹,同时左筷套和右筷套的内表面均设置有内螺纹,且外螺纹与内螺纹匹配,左筷体和右筷体的顶端分别插设在左筷套和右筷套内并向上延伸至左筷套和右筷套的外部,使得可以通过旋转左筷体和右筷体,来调节筷子暴露部分的长短,使得装置能够适用于不同的儿童以及每个儿童不同的成长时间段,使装置的通用性和适用性更高。

(2)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卡通体的底面设置有矩形凹槽,且左筷体和右筷体的顶端均位于矩形凹槽内,同时左筷体和右筷体的顶端内侧面通过水平设置的弹簧连接,且左筷体和右筷体的底端接触时弹簧处于自由状态,使得儿童在夹取食物后,弹簧处于收缩状态,会产生向外的弹力,使得筷子的顶端向外扩张,筷子的底端向内夹紧,使得食物的夹持更稳定,适用于初学筷子的儿童,使得儿童不会因夹持不住食物而丧失耐心,有助于儿童的正常吃饭,有利于儿童的发育和智力开发。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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