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消指纹装置的铝木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41720发布日期:2018-06-19 22:28阅读:236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消指纹装置的铝木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铝木门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消指纹装置的铝木门。



背景技术:

铝木复合门窗采用外铝内木的结构方式,玻璃大多采用多层中空钢化玻璃。外铝的金属性不仅防水、防潮且不易变形;内木的表面喷涂进口木材专用漆,不仅防潮、防腐而且色系多样,大大提高了建筑物的档次,体现良好的视觉效果。铝木门窗的这种结构增强了隔音性和密封性,能起到保温、隔热的作用,大大减少了取暖和制冷的能量消耗,使门窗的节能、环保性能得到了充分体现。传统的铝木门若设置有指纹锁,则指纹锁不具有消指纹功能,不法分子可以通过特殊手段在使用者按过的地方采集到指纹进行不法行为,不能保证使用者的安全性。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带消指纹装置的铝木门,用于解决指纹锁使用后消除指纹的问题。

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带消指纹装置的铝木门,包括铝木门本体、把手、指纹锁、指纹扫描区、内开槽、套环、连接杆、电控伸缩杆、擦布、中控器和距离传感器,所述铝木门本体前侧设置有所述把手和所述指纹锁,所述把手前侧中部设置有所述指纹扫描区,所述把手后侧开设有所述内开槽,所述内开槽内部设置有所述电控伸缩杆,所述电控伸缩杆上端后侧通过所述连接杆连接有所述套环,所述套环套设于所述把手外侧,所述套环内侧敷设有一层所述擦布,所述铝木门本体侧面设置有所述距离传感器,所述铝木门本体内部设置有所述中控器;

优选的,所述中控器分别电连接所述指纹锁、所述指纹扫描区、所述电控伸缩杆和所述距离传感器;

优选的,所述擦布为棉质材料;

优选的,所述指纹扫描区嵌于所述把手表面;

优选的,所述指纹扫描区连接所述指纹锁。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其指纹扫描区嵌于把手上,便于使用者触摸开启解锁,解锁成功后打开铝木门本体,铝木门本体侧部的距离传感器可以用于感应距离信息并发送给中控器,大距离变大时则中控器控制电控伸缩杆来回运动一次,使得套环上下运动,套环内侧的擦布可对指纹扫描区进行擦拭,则实现消除指纹功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带消指纹装置的铝木门主视图;

图2:带消指纹装置的铝木门把手侧视图;

图3:带消指纹装置的铝木门把手俯视图;

图4:带消指纹装置的铝木门原理图。

附图标记如下:1、铝木门本体,2、把手,3、指纹锁,4、指纹扫描区,5、内开槽,6、套环,7、连接杆,8、电控伸缩杆,9、擦布,10、中控器,11、距离传感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结合图2,3,参看图1:一种带消指纹装置的铝木门,包括铝木门本体1、把手2、指纹锁3、指纹扫描区4、内开槽5、套环6、连接杆7、电控伸缩杆8、擦布9、中控器10和距离传感器11,所述铝木门本体1前侧设置有所述把手2和所述指纹锁3,所述把手2前侧中部设置有所述指纹扫描区4,所述把手2后侧开设有所述内开槽5,所述内开槽5内部设置有所述电控伸缩杆8,所述电控伸缩杆8上端后侧通过所述连接杆7连接有所述套环6,所述套环6套设于所述把手2外侧,所述套环6内侧敷设有一层所述擦布9,所述铝木门本体1侧面设置有所述距离传感器11,所述铝木门本体1内部设置有所述中控器10,所述擦布9为棉质材料,所述指纹扫描区4嵌于所述把手2表面,所述指纹扫描区4连接所述指纹锁3,参看图4:所述中控器10分别电连接所述指纹锁3、所述指纹扫描区4、所述电控伸缩杆8和所述距离传感器11,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其指纹扫描区4嵌于把手2上,便于使用者触摸开启解锁,解锁成功后打开铝木门本体1,铝木门本体1侧部的距离传感器11可以用于感应距离信息并发送给中控器10,大距离变大时则中控器10控制电控伸缩杆8来回运动一次,使得套环6上下运动,套环6内侧的擦布9可对指纹扫描区4进行擦拭,则实现消除指纹功能。

本实用新型易于操作和使用,距离传感器可以感应开关门信息,电控伸缩杆带动套环上下运动,使得擦布能够擦除指纹印记,保护使用者信息和安全,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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