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窗上、下开启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575286发布日期:2020-07-24 15:53阅读:577来源:国知局
满窗上、下开启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满窗上、下开启结构。



背景技术:

窗户是每个建筑都需要配备的部件,目前的窗户类型有平推窗(如如专利号201930011391.0)、推拉窗(如专利号201820464756.5)等,但该些窗户均无法实现使窗口完全打开,使通风性受到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满窗上、下开启结构,通过该满窗上、下开启结构可实现窗口满窗开启。

本实用新型满窗上、下开启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窗台和设在窗台上的窗口,所述窗台朝向户外的一侧设有至少两组依次升降的窗体,两组窗体下降到底时窗体正对着窗台,且其上边均未超过窗台上边。

进一步的,上述窗体包括三扇,相邻扇窗体朝向室内的一侧下部设有下弯扣,以扣住相邻扇窗体上部的上弯扣。

进一步的,最靠户外的窗体外侧部连接在丝母螺杆机构的丝母上。

进一步的,上述丝母螺杆机构设在窗口侧部的墙体内,螺杆从窗口侧部上方自上而下竖直设置,螺杆的上、下端分别超出窗口上、下边的延长线,螺杆上方与电机连接,下端铰接在支撑座上,螺杆在电机带动下,丝母沿螺杆升降移动。

进一步的,上述最靠户外的窗体上部侧边设有伸向螺杆的延伸块,所述延伸块固定在丝母上。

进一步的,上述窗体包括窗框和固定在窗框内的玻璃。

本实用新型满窗上、下开启结构的工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满窗上、下开启结构包括窗台和设在窗台上的窗口,所述窗台朝向户外的一侧设有至少两组依次升降的窗体,两组窗体下降到底时窗体正对着窗台,且其上边均未超过窗台上边,在两组窗体上升到底时窗体遮挡住窗口;在需要透风时,所有的窗体下降至底,窗体上边均未超过窗台上边,使整个窗口完全敞开,通风效果最好;在需要半透风时,个别窗体仍处于最底部,个别窗体上升挡住部分窗口;而在需要不透风时,所有窗体抬升,窗体挡住整个窗口。

进一步的,上述窗体包括三扇,即外扇窗、中扇窗和内扇窗,外扇窗、中扇窗和内扇窗朝向室内的一侧下部设有下弯扣,外扇窗、中扇窗和内扇窗朝向室外一侧上部设有上弯扣,相邻上弯扣与下弯扣相互扣接,外扇窗外侧部连接在丝母螺杆机构的丝母上,所述丝母螺杆机构设在窗口侧部的墙体内,螺杆从窗口侧部上方自上而下竖直设置,螺杆的上、下端分别超出窗口上、下边的延长线,螺杆上方与电机连接,下端铰接在支撑座上,螺杆在电机带动下,丝母沿螺杆升降移动;初始状态时,外扇窗、中扇窗和内扇窗均下降到底,其上边均未超过窗台上边,此时,窗口完全敞开,在需要关闭窗户时,电机转动,螺杆在电机的带动下转动并趋使丝母带着外扇窗上升,外扇窗上升到下弯扣与中扇窗的上弯扣扣接时,中扇窗随外扇窗也一起上升,在中扇窗上升到下弯扣与内扇窗的上弯扣扣接时,内扇窗随外扇窗也一起上升,直至外扇窗至窗口顶部,内扇窗的下部接近窗口的底部,或是内扇窗的下部接近窗台的上边。

本实用新型满窗上、下开启结构在需要透风时,所有的窗体下降至底,窗体上边均未超过窗台上边,使整个窗口完全敞开,通风效果最好;在需要半透风时,个别窗体仍处于最底部,个别窗体上升挡住部分窗口;而在需要不透风时,所有窗体抬升,窗体挡住整个窗口。

本实用新型满窗上、下开启结构设计合理,有利于实现窗口满窗开启。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构造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剖面构造示意图;

图3是图2中窗体被拉升至一定高度时的主视剖面构造示意图;

图4是图2的k-k剖面构造示意图;

图5是丝母螺杆机构的连接构造示意图;

图6是窗体与丝母螺杆机构的连接构造示意图;

图7是图6的局部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满窗上、下开启结构包括窗台1和设在窗台1上的窗口2,本申请中的窗口2即是在一面墙体上开设有一个矩形开口形成,而在窗口下方即为窗台,窗台厚度即墙体的厚度,所述窗台1朝向户外的一侧设有至少两组依次升降的窗体3(各组窗体3的高度和宽度、厚度尺寸相同),依次升降意为一个窗体的上升带动另一个窗体上升,本申请通过下述相邻窗体上的弯扣实现依次升降的功能,两组窗体下降到底时窗体正对着窗台1,且两组窗体上边均未超过窗台上边101,即在各窗体下降到底时,各窗体上端边的高度还是低于窗台,使窗口没有遮挡是完全敞开的,而两组窗体上升到底时窗体遮挡住窗口,此处指上一个的窗体上升到底,两个窗体的面积完全覆盖窗口。

进一步的,为了设计更合理,由于窗台的高度有限,如果窗口2中仅设置两个窗体3,那么可能单个窗体的高度超过窗台上边101,因此,上述窗体采用三扇相同高度和宽度的窗体较为合适(当然采用两扇也可以,这样两扇相同窗体的高度就较高,窗台与地面的距离即要设置较高才能遮挡住窗体上部),三扇相同高度和宽度的窗体即外扇窗301、中扇窗302和内扇窗303,外扇窗301、中扇窗302和内扇窗303朝向室内的一侧下部设有下弯扣4,外扇窗、中扇窗和内扇窗朝向室外一侧上部设有上弯扣5,相邻下弯扣与上弯扣相互扣接,外扇窗外侧部(指窗体长度方向的两侧)连接在丝母螺杆机构6的丝母7上,即在窗口长度方向的两侧部墙体内设置丝母螺杆机构6,螺杆8从窗口侧部上方自上而下竖直设置,螺杆的上、下端分别超出窗口上、下边的延长线,螺杆上方与电机9连接,电机9可以固定在墙体上,螺杆下端铰接在支撑座10上,在支撑座可以是嵌在墙体内的钢制件,其具有铰接螺杆下端的孔槽,在孔槽槽底具有平面推力轴承,从而可以支撑螺杆等的轴向力,螺杆8在电机9带动下,丝母7沿螺杆8升降移动,窗口侧部连接在丝母7上,从而在电机转动下带动其升降。

窗体3的升降可以使用拉绳来牵拉升降,拉绳一端连接于外扇窗301上端部,拉绳另一端伸入室内并下垂至窗口下部,使用者即可通过拉动拉绳来实现外扇窗301、中扇窗302和内扇窗303的依次上升,在拉绳上每间隔一段距离设有一个挂孔,在墙体靠近窗台上边的表面设有挂钩以挂置挂孔,通过不同挂孔挂置在挂钩上,实现外扇窗301、中扇窗302位于不同高度位置。

进一步的,为了设计合理,最靠户外的窗体外侧部连接在丝母螺杆机构的丝母上,通过丝母螺杆机构的丝母连接在最靠户外的窗体外侧部,使自外而内的窗户可以依次提升,采用最靠户外的窗体外侧部连接在丝母螺杆机构的丝母上,一方面丝母螺杆机构位于侧部使的该螺杆机构不会阻挡窗口的视线,另一方面也使得各窗体是外扇窗301上升,在上升到一定高度后继续带动中扇窗302上升,而在中扇窗302上升到一定高度后继续带动内扇窗303上升,使用稳定可靠。

进一步的,上述丝母螺杆机构设在窗口侧部的墙体内,螺杆从窗口侧部上方自上而下竖直设置,螺杆的上、下端分别超出窗口上、下边的延长线,螺杆上方与电机连接,下端铰接在支撑座上,螺杆在电机带动下,丝母沿螺杆升降移动,通过螺杆的上、下端分别超出窗口上、下边的延长线,可以使窗体在动作后可完全封闭窗口。

进一步的,上述最靠户外的窗体上部侧边设有伸向螺杆8的延伸块11,所述延伸块固定在丝母上,通过延伸块11的设置,使安装、调试方便,该延伸块11可以呈90度弯折形(可以采用角钢),即具有竖直片1101和水平片1102,其竖直片固定在窗体的外侧壁上,水平片固定在丝母上,为了使升降窗体较为顺畅,最靠户外的窗体的两侧部上、下部分别设有延伸块11,两个延伸块11均支撑在螺杆的丝母上(这样的螺杆上即具有两个丝母),且在窗口两侧部具有限位两个延伸块11升降滑动的轨道槽12,该轨道槽12可以采用竖直设置的槽钢(当然为限位较为平稳,槽钢与延伸块水平片的配合度较高)。

进一步的,上述窗体3包括窗框301和固定在窗框内的玻璃302。

本实用新型满窗上、下开启结构的工作方法,所述满窗上、下开启结构包括窗台和设在窗台上的窗口,所述窗台朝向户外的一侧设有至少两组依次升降的窗体,两组窗体下降到底时窗体正对着窗台,且其上边均未超过窗台上边,在两组窗体上升到底时窗体遮挡住窗口;在需要透风时,所有的窗体下降至底,窗体上边均未超过窗台上边,使整个窗口完全敞开,通风效果最好;在需要半透风时,个别窗体仍处于最底部,个别窗体上升挡住部分窗口;而在需要不透风时,所有窗体抬升,窗体挡住整个窗口。

进一步的,上述窗体包括三扇,即外扇窗、中扇窗和内扇窗,外扇窗、中扇窗和内扇窗朝向室内的一侧下部设有下弯扣,外扇窗、中扇窗和内扇窗朝向室外一侧上部设有上弯扣,相邻上弯扣与下弯扣相互扣接,外扇窗外侧部连接在丝母螺杆机构的丝母上,所述丝母螺杆机构设在窗口侧部的墙体内,螺杆从窗口侧部上方自上而下竖直设置,螺杆的上、下端分别超出窗口上、下边的延长线,螺杆上方与电机连接,下端铰接在支撑座上,螺杆在电机带动下,丝母沿螺杆升降移动;初始状态时,外扇窗、中扇窗和内扇窗均下降到底,其上边均未超过窗台上边,此时,窗口完全敞开,在需要关闭窗户时,电机转动,螺杆在电机的带动下转动并趋使丝母带着外扇窗上升,外扇窗上升到下弯扣与中扇窗的上弯扣扣接时,中扇窗随外扇窗也一起上升,在中扇窗上升到下弯扣与内扇窗的上弯扣扣接时,内扇窗随外扇窗也一起上升,直至外扇窗至窗口顶部,内扇窗的下部接近窗口的底部,或是内扇窗的下部接近窗台的上边。

本实用新型满窗上、下开启结构在需要透风时,所有的窗体下降至底,窗体上边均未超过窗台上边,使整个窗口完全敞开,通风效果最好;在需要半透风时,个别窗体仍处于最底部,个别窗体上升挡住部分窗口;而在需要不透风时,所有窗体抬升,窗体挡住整个窗口。

本实用新型满窗上、下开启结构设计合理,有利于实现窗口满窗开启。

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依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修改或者对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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