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24472阅读:13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实物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显示装置,特别是涉及一种通过立体成像的方式来显示物体的实物显示装置。
目前,人们在展示物品时,一般都是将物品直接置于由玻璃制成的展示箱(或柜台)内,这样虽然展示效果直观,但是对于贵重物品如古玩、文物、珠宝、玉器等来说,又存在不安全的隐患。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既能使展示效果直观,又能保证被展示物品安全的实物显示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实物显示装置,包括箱体和扣于箱体顶部的透明罩盖,其中所述箱体分为彼此之间呈活动连接的上箱体和下箱体两部分,在上、下箱体的内部,以上、下箱体的水平分界面为对称平面,且以镜面相对的方式上下对称安装有大小相等、内表面为镜面的球面形上反光镜和下反光镜,上、下反光镜的接触面与上、下箱体的水平分界面平行或重合,上、下反光镜在位于各角边缘处的镜面的切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均约为45°,上反光镜的顶部还开有一个与透明罩盖和箱体顶部所形成的显示空间相通的显示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实物显示装置的进一步改进,其中所述透明罩盖的侧面上设有一个探物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实物显示装置的再进一步改进,其中在下反光镜的底部设有存放实物的通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实物显示装置的进一步改进,其中所述上、下反光镜的本体材料为光学玻璃。
作为本实用新型实物显示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上、下反光镜的本体材料为高级有机玻璃。
本实用新型的实物显示装置采用两个位于箱体内的具有球面形镜面的上、下反光镜构成一个蝶形立体空间,这样置于蝶形立体空间内的物体就会通过位于上反光镜顶部的显示孔,在箱体顶部与透明罩盖构成的显示空间内形成一个与原物体一模一样的幻影,从而不仅达到了展示物品的目的,而且还能保证被展示物品的安全。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物显示装置的立体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物显示装置的主视图的局部剖视图。

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物显示装置包括箱体1和扣于箱体1顶部的透明罩盖2,该透明罩盖2可以由5毫米厚的平面玻璃制成,其侧面上开有一个探物孔8。所述箱体1分为彼此之间呈活动连接的上箱体3和下箱体4两部分,在上、下箱体3、4的内部,以上、下箱体3、4的水平分界面为对称平面,且以镜面相对的方式上下对称安装有大小相等、内表面为镜面的球面形上反光镜5和下反光镜6,上、下反光镜5、6的接触面与上、下箱体3、4的水平分界面平行或重合,上、下反光镜5、6在位于各角边缘处的镜面的切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分别约为45°,上反光镜5的顶部还开有一个与透明罩盖2和箱体1顶部所形成的显示空间相通的显示孔7。当被显示实物的高度和宽度大于3厘米时,还可在下反光镜的底部开一个存放实物的通孔9。上、下反光镜5、6的本体材料可以是光学玻璃,也可以是高级有机玻璃,本体为球面形,其背面涂有水银层或正面具有真空镀铝层。
权利要求1.一种实物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实物显示装置包括箱体(1)和扣于箱体(1)顶部的透明罩盖(2),所述箱体(1)分为彼此之间呈活动连接的上箱体(3)和下箱体(4)两部分,在上、下箱体(3、4)的内部,以上、下箱体(3、4)的水平分界面为对称平面,且以镜面相对的方式上下对称安装有大小相等、内表面为镜面的球面形上反光镜(5)和下反光镜(6),上、下反光镜(5、6)的接触面与上、下箱体(3、4)的水平分界面平行或重合,上、下反光镜(5、6)在位于各角边缘处镜面的切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均约为45°,上反光镜(5)的顶部还开有一个与透明罩盖(2)和箱体(1)顶部所形成的显示空间相通的显示孔(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实物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罩盖(2)的侧面上设有一个探物孔(8)。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实物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在下反光镜(6)的底部设有存放实物的通孔(9)。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实物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下反光镜(5、6)的本体材料为光学玻璃。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实物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下反光镜(5、6)的本体材料为光学玻璃。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实物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下反光镜(5、6)的本体材料为高级有机玻璃。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实物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下反光镜(5、6)的本体材料为高级有机玻璃。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实物显示装置,该装置包括一个由上、下两部分构成的箱体,箱体内设有上、下对称布置的且大小相等,内表面为镜面的球面形上反光镜和下反光镜,上反光镜的顶部开有一个孔,箱体的顶部设有一个透明的罩盖。本装置可用于贵重古玩、古董的存放或陈列,也可以用于商场里贵重商品的陈列。
文档编号A47F7/02GK2357618SQ9920589
公开日2000年1月12日 申请日期1999年3月26日 优先权日1999年3月26日
发明者陈传为 申请人:陈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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