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便携水封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移动式便携水封,包括容器,所述容器设有上口和封底,所述封底采用弹性柔软材料制成,所述上口设有有孔盖和/或无孔盖。本实用新型通过容器内液体和容器弹性柔软封底的协同作用,使排水管道密闭,具有很好的气密性和防水性,可确保地漏不反味,真正实现卫生间、淋浴间、厨房、盥洗室中的地漏密闭、无臭气、无蟑螂及各种虫患,安全可靠。并且,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成本较低,能够用于各种新建筑和原有建筑,适用性强。
【专利说明】移动式便携水封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物排水系统,特别是一种移动式便携水封。
【背景技术】
[0002]目前我国为了阻止排水管道中地漏反味的问题,已经发明了很多种各式各样的水封地漏,但在使用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尤其是在高层建筑排水管道中的气塞压力很大,地漏反味的问题更为突出;目前很多建筑中卫生间的地漏使用率很低,经常产生无水封现象。目前地漏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1)地漏由于水封加深,造成排水不畅;2)随着地漏使用时间的加长,橡胶会失去弹性、老化和密封不严;3)因为长时间的闲置,使地漏内水份蒸发,出现水封失效;4)成为蟑螂和下水道小飞虫出入和滋生的场所。为了确保排水管道中地漏的水封质量、使用寿命和密闭的有效性,目前国内急需一种确保下水管道不反味的高质量地漏水封,尤其是适用于低层建筑、高层建筑或超高层建筑的万能的通用型、全功能地漏水封。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能够确保排水管道密闭的移动式便携水封。
[0004]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移动式便携水封,包括容器,所述容器设有上口和封底,所述封底采用弹性柔软材料制成,所述上口设有有孔盖和/或无孔盖。
[0005]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通过容器内液体和容器弹性柔软封底的协同作用,使排水管道密闭,具有很好的气密性和防水性,可确保地漏不反味,真正实现卫生间、淋浴间、厨房、盥洗室中的地漏密闭、无臭气、无蟑螂及各种虫患,安全可靠。并且,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成本较低,能够用于各种新建筑和原有建筑,适用性强。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6]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07]图中:1、容器;2、封底;3、有孔盖;4、无孔盖。
【具体实施方式】
[0008]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
【发明内容】
、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0009]请参阅图1,一种移动式便携水封,包括容器1,所述容器设有上口和封底2,所述封底2采用弹性柔软材料制成,所述上口设有有孔盖3和/或无孔盖4。
[0010]上述容器可采用各种材料制作,可以制成箱体、筒体、瓶体和流线体等各种形状。容器底部材料应为柔软的并具有弹性和张力的材料,例如橡胶、硅胶和橡塑膜等。容器上部为进出水口,其上的盖子可以是有孔盖或无孔盖,亦可搭配叠加,两种盖子都有。使用时将液体灌入容器内,液体可以为水、盐水、香水和消毒水等中的任意一种。液体多少视水封要求压力而定。当房间地面无排水要求时,将该水封放置于排水口或地漏之上,当有水锤灌入下水道时该水封利用水的压力阻断了臭气的溢出,当有水需要排放时,移开水封即可。
[0011]上述水封的优势在于:
[0012]I)能够防止各种原因造成的地漏水封不严、失效;
[0013]2)能够适用于低层、多层、高层、超高层等不同气压水封的要求;
[0014]3)采用无孔盖时,全密闭水封永不蒸发,特别适用于不经常使用地漏的场所;
[0015]4)与现有各种水封方式不同,可根据情况移动、调节;
[0016]5)能够对现有各种未满足要求的地漏进行完善、提升、补充;
[0017]6)阻断各种害虫进出下水道。
[0018]应用实例1:
[0019]在某别墅项目中使用上述水封,经测试表明:上述水封的防臭效果良好,使用极为方便,还可根据需要获得清香的气息。
[0020]应用实例2:
[0021]在某原有建筑中的住宅厨房和卫生间中的地漏放置上述水封,断绝了地漏中蟑螂和小虫的出入,大大地改善了房间的卫生质量。
[0022]尽管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并不是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和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很多形式,这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移动式便携水封,其特征在于,包括容器,所述容器设有上口和封底,所述封底采用弹性柔软材料制成,所述上口设有有孔盖和/或无孔盖。
【文档编号】E03C1/28GK204252228SQ201320309027
【公开日】2015年4月8日 申请日期:2013年5月30日 优先权日:2013年5月30日
【发明者】蔡节, 吕大力, 谌谦, 贾莉 申请人: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蔡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