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生活废水收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75205阅读:19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生活废水收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废水收集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生活废水收集装置。



背景技术:

生活废水指的是居民日常生活中排泄的洗涤水,人们在洗涤过程中一般分为洗涤阶段和清洗阶段,其中洗涤阶段出现的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洗涤液和杂质,需外排进行处理,但是清洗阶段的废水一般含杂质量都很少;目前人们针对生活废水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将所有废水直接外排,此种方式会将大量的清洗用水浪费掉,而另一种方式是将产生的所有废水全部收集,但是由于杂质量较多,既影响室内环境,又无法充分利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生活废水收集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生活废水收集装置,包括导流管、设置在导流管上的分流装置及与导流管连接的收集箱;所述导流管呈倒置T型,主要包括竖直设置的总管及设置在总管下端的支管,所述总管下端侧壁上具有一沿水平方向设置的卡槽;所述支管内部底端设置一与总管中轴线重合的挡板,所述挡板沿垂直于支管长轴方向设置,两侧下端呈弧形,上端延伸至卡槽所在水平面;所述分流装置包括呈一体结构由外向内依次设置的转动环、卡座及限流板;所述卡座嵌套配合在卡槽内,外侧与转动环连接,内侧与限流板连接;所述转动环内径与总管外径相同,并嵌套配合在总管外侧;所述限流板呈半圆形,直径与总管内径相同;所述收集箱与支管一端连接,内部靠近支管一侧沿竖直方向设置一隔板,远离支管的一侧侧壁上端安装一出液管。

优选的,所述转动环通过导线与一控制开关相连。

优选的,所述隔板下端向远离支管一侧倾斜。

优选的,所述隔板与出液管所在一侧的收集箱侧壁之间设置一滤网。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该生活废水收集装置能将不同洗涤时期的排放水进行有效的控制分离,洗涤前期的水可直接通过支管外排,后期清洗的水可通过将分流装置转动180度,使水通过支管排放到收集箱内,再经收集箱的沉淀净化,可将收集到的水用于浇花、冲洗厕所等。

2、转动环通过导线与一控制开关相连,用于控制分流装置的旋转,分流装置每次旋转角度均为180度,其中两个定点位置分别用于封闭挡板两侧的水流,从而控制水流从支管的流向。

3、隔板下端向远离支管一侧倾斜,使水流能够平缓的流向隔板的另一侧,防止水流过大导致收集箱内沉淀的水波动过大,同时隔板与出液管所在一侧的收集箱侧壁之间设置一滤网,用于滤去收集箱内的少量杂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导流管的剖面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A-A试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分流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总管,2、支管,3、挡板,4、分流装置,5、控制开关,6、收集箱,7、隔板,8、滤网,9、出液管,10、卡槽,11、限流板,12、转动环,13、卡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 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生活废水收集装置,包括导流管、设置在导流管上的分流装置4及与导流管连接的收集箱6;其中导流管呈倒置T型,主要包括竖直设置的总管1及设置在总管1下端的支管2,总管1下端侧壁上具有一沿水平方向设置的卡槽10,该卡槽10用于供卡座13的嵌套配合及旋转;支管2内部底端设置一与总管1中轴线重合的挡板3,挡板3沿垂直于支管2长轴方向设置,两侧下端呈弧形,上端延伸至卡槽10所在水平面;分流装置4包括呈一体结构由外向内依次设置的转动环12、卡座13及限流板11;卡座13嵌套配合在卡槽10内,外侧与转动环12连接,内侧与限流板11连接;转动环12内径与总管1外径相同,嵌套配合在总管1外侧,并通过导线与一控制开关5相连;限流板11呈半圆形,直径与总管1内径相同;收集箱6与支管2一端连接,内部靠近支管2一侧沿竖直方向设置一隔板7,远离支管2的一侧侧壁上端安装一出液管9,其中隔板7下端向远离支管2一侧倾斜,隔板7与出液管9所在一侧的收集箱6侧壁之间设置一滤网8。

该实用新型使用时,首先将洗涤时的废水通过支管2向外界排出,此时限流板11处在挡板3偏向收集箱6的一侧,清洗时通过控制开关5使转动环12旋转180度,并使限流板11处在挡板3远离收集箱6的一侧,此时废水通过支管2流向收集箱6,再经收集箱6的沉淀净化,最终将收集到的水用于浇花、冲洗厕所等,结构设计合理简单,操作方便,使废水能够二次利用。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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