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塔吊预留洞口封闭防护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02978阅读:2793来源:国知局
一种塔吊预留洞口封闭防护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塔吊辅助工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塔吊预留洞口封闭防护设备。



背景技术:

塔吊在安装施工过程中通常设有预留洞口,预留洞口处易进入雨水、建筑垃圾等物,不仅造成塔吊基础处构件腐蚀,同时还要花费人力物力去清理预留洞口内的雨水和垃圾;清理人员长时间在预留洞口清理雨水和垃圾时,还面临被坠物砸伤的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塔吊预留洞口封闭防护设备,它具有有效防止雨水和垃圾进入预留洞口、便于工作人员上下塔吊、充分利用建筑废料就地取材、成本较低等优点,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塔吊预留洞口封闭防护设备,包括内支架和挡水台,所述内支架沿预留洞口内的塔吊标准节四周边缘设置,所述挡水台沿预留洞口四周边缘设置,内支架高度大于挡水台高度,内支架与挡水台之间的四个斜面上设有龙骨支架,龙骨支架上设有防护侧板,挡水台外壁设有防护板,防护侧板与防护板连接成一体,内支架上端设有防雨盖帽,防御盖帽上设有安装塔吊标准节的通孔。

所述内支架包括工字钢底座、竖直钢筋和口形钢筋,所述工字钢底座设置在塔吊标准节两侧,工字钢底座上设有竖直钢筋,竖直钢筋上端设有口形钢筋,口形钢筋设置在塔吊标准节外围,所述口形钢筋与挡水台之间设有龙骨支架。

所述挡水台用砖沿预留洞口边缘砌筑。

所述防护侧板和防护板为木板。

所述防雨盖帽长度大于口形钢筋长度、小于挡水台长度。

所述内支架与挡水台之间的四个斜面上的任意防护侧板上设有楼梯踏步。

所述口形钢筋与塔吊标准节之间设有间距,间距范围:3-8cm。

所述挡水台外围四周设有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上设有大门。

所述防雨盖帽、防护侧板和防护板表面设有红白相间的油漆。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方案,针对现有塔吊预留洞口存在的问题,设计了一种塔吊预留洞口封闭防护设备,通过在预留洞口边缘内、支架边缘及内支架上方设置防雨盖帽,形成对预留洞口保护,有效减少雨水和垃圾进入预留洞口内;通过采用普通砖、钢筋、木板为原材料,可以做到就近取材及对建筑废料的利用;通过设计楼梯踏步,便于工作人员上下塔吊;通过设计内支架与塔吊标准节之间留有间距,使塔吊有一定的运转空间;通过将防御盖帽的长度设计为大于口形钢筋长度,小于挡水台长度,使雨水沿斜坡流出,避免雨水直接流入预留洞口;通过刷红白油漆,便于区别和防护;通过设计防护栏杆,有效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其中,1、挡水台,2、预留洞口,3、塔吊标准节,4、龙骨支架,5、防护侧板,6、防护板,7、防雨盖帽,8、通孔,9、工字钢底座,10、竖直钢筋,11、口形钢筋,12、楼梯踏步,13、防护栏杆,14、大门,15、地面。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如图1-2所示,一种塔吊预留洞口封闭防护设备,包括内支架和挡水台1,内支架沿预留洞口2内的塔吊标准节3四周边缘设置,挡水台1沿预留洞口2四周边缘设置,内支架高度大于挡水台1高度,内支架与挡水台1之间的四个斜面上设有龙骨支架4,龙骨支架4上设有防护侧板5,挡水台1外壁设有防护板6,防护侧板5与防护板6密封连接为一体,内支架上端设有防雨盖帽7,防御盖帽7上设有安装塔吊标准节3的通孔8。

内支架包括工字钢底座9、竖直钢筋10和口形钢筋11,工字钢底座9设置在塔吊标准节12两侧,工字钢底座9上设有竖直钢筋10,竖直钢筋10上端设有口形钢筋11,口形钢筋11设置在塔吊标准节12外围,口形钢筋11与挡水台1之间设有龙骨支架4。

挡水台1用普通砖沿预留洞口2边缘砌筑。

防护侧板5和防护板6为建筑木板。

防雨盖帽7长度大于口形钢筋11长度、小于挡水台1长度。

内支架与挡水台1之间的四个斜面上的任意防护侧板5上设有楼梯踏步12。

口形钢筋11与塔吊标准节3之间设有间距,间距范围:3-8cm。

挡水台1外围四周设有防护栏杆13,防护栏杆13上设有大门14。

防雨盖帽7、防护侧板5和防护板6表面设有红白相间的油漆。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

下雨时,地面上的雨水在挡水台1作用下不会进入预留洞口2内,上方的雨水直接落入防雨盖帽7上,然后从防雨盖帽7的四周流向斜面上的防护侧板5上,最后流向地面15;当预留洞口附近存有建筑垃圾时,由于预留洞口2外围设有挡水台1、防护侧板5及防雨盖帽7,因此建筑垃圾也不会进入预留洞口2内,起到防护雨水、垃圾进入预留洞口的目的。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不能作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所做出的任何替代改进或变换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本实用新型未详述之处,均为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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