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河岸废弃土坑改造结构。
背景技术:
在河岸边,经常会有废弃的土坑,这类土坑暴露在河岸上,内部无植物覆盖,无任何实际功能。
基于上述问题,需要提供一种可以对废弃土坑进行改造,以获得优美的河岸景观,同时为动物提高适宜的栖息环境的河岸废弃土坑改造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以对废弃土坑进行改造,以获得优美的河岸景观,同时为动物提高适宜的栖息环境的河岸废弃土坑改造结构。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河岸废弃土坑改造结构,包括废弃在河岸位置处的坑洞,所述坑洞的坡度为30°~45°,所述坑洞的内壁使用挖掘机夯实后获得硬土层,在所述坑洞的内底部、位于所述硬土层上方位置处铺设客土,客土的铺设厚度为10cm-20cm,在所述客土上种植有植被层,所述坑洞底部滨水区种植第一植被层,在所述坑洞的内壁位置处种植有第二植被层。
深挖土坑:依据原有废弃土坑的地势,采用挖掘机深挖土坑至坑底低于河流枯水位线10~60cm;
修坡:依据原有废弃土坑的地势,采用挖掘机将坡度修整至30~45度之间;
客土:根据改造目的的不同,坑底客土(10~20 cm)或不客土;坑坡、坑周需根据实际情况客土20cm以上;
植被种植:根据改造目的,坑底内种植水生植被(荇菜、睡莲、荷花),坑底滨水区种植1`2圈湿生植物(芦苇、菖蒲、莎草),坑坡上种植沼柳1-2排,株间距50cm,行距1~1.5米。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坑沿种植当地乔木,株间距4~5米。
适用范围:河岸带废弃土坑、碟形洼地
使用效果:健全植被演替序列,形成多样化的微生境,扩大动物适宜栖息地面积,进而使得物种多样性得以恢复,生态环境持续变好
优选地,所述植被层为荇菜、荷花和睡莲,栽植密度为25块根状茎/m2。
优选地,所述第一植被层为芦苇、菖蒲和莎草,栽植密度为25株/m2。
优选地,所述第二植被层为沼柳,所述沼柳沿着坑洞内壁环形种植1- 2圈,株间距50cm,行距1~1.5米。
优选地,所述坑洞的坑底位置低于河流枯水位线10~60c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充分利用原有的地形,打造多样化的微生境,为动物提供充分的觅食、休憩及繁殖空间,成本小,见效快。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截面图;
图2为坑洞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和图2所示的一种河岸废弃土坑改造结构,包括废弃在河岸位置处的坑洞1,所述坑洞1的坡度为45°,所述坑洞1的内壁使用挖掘机夯实后获得硬土层111,在所述坑洞1的内底部、位于所述硬土层上方位置处铺设客土112,客土112的铺设厚度为15~20cm,在所述客土112上种植有植被层113,所述客土112与坑洞1底部交界处种植第一植被层11,在所述坑洞1的内壁位置处种植有第二植被层114。
深挖土坑:依据原有废弃土坑的地势,采用挖掘机深挖土坑至坑底低于河流枯水位线10~60cm;
修坡:依据原有废弃土坑的地势,采用挖掘机将坡度修整至30~45度之间;
客土:根据改造目的的不同,坑底客土(10~20 cm)或不客土;坑坡、坑周需根据实际情况客土20cm以上;
植被种植:根据改造目的,坑底内种植水生植被(荇菜、睡莲、荷花),坑底滨水区种植1~2圈湿生植物(芦苇、菖蒲、莎草),坑坡上种植沼柳1-2排,株间距50cm,行距1~1.5米。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坑沿种植当地乔木,株间距4~5米。
适用范围:河岸带废弃土坑、碟形洼地
使用效果:健全植被演替序列,形成多样化的微生境,扩大动物适宜栖息地面积,进而使得物种多样性得以恢复,生态环境持续变好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植被层113为芦苇、荷花和荇菜。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第一植被层11为小叶章和莎草。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第二植被层114为沼柳,所述沼柳沿着坑洞内壁环形种植2圈,株间距50cm,行距1.2米。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坑洞1的坑底位置低于河流枯水位线20c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充分利用原有的地形,打造多样化的微生境,为动物提供充分的觅食、休憩及繁殖空间,成本小,见效快。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