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气盾坝柔性铰链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32539阅读:349来源:国知局
一种气盾坝柔性铰链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水工设施,具体涉及一种气盾坝柔性铰链。



背景技术:

气盾坝是河道中常用的拦水坝之一,在日常的河道管理中有广泛的应用,气盾坝的挡水板必须与混凝土基础进行铰接以使其可以相对混凝土基础进行顺时针或逆时针翻转。现有技术中该挡水板与混凝土基础是通过钢制的铰链进行连接,虽然强度足以保证,但一方面无法防止铰链活动连接处漏水的问题,另一方面钢制的铰链容易锈蚀。虽然采用造价较高的不锈钢材质可以避免锈蚀,但仍不能克服漏水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气盾坝柔性铰链,不仅可避免锈蚀,而且可避免挡水板与混凝土基础之间漏水,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气盾坝柔性铰链,其特征在于:包括燕尾部11,与所述燕尾部11接续的铰接部12,与所述铰接部12接续的固定部13,所述燕尾部11锚固在混凝土基础内,所述固定部13通过N个开口槽14将所述固定部13均分成N+1个固定部单元131、132、133…,N大约等于1,每个所述固定部单元上均匀开设若干个通孔15,通过穿过所述通孔15的紧固件将所述固定部13与气盾坝闸门面板和气囊固接在一起;所述燕尾部11的上平面与所述铰接部12的左平面成约90°的夹角a,所述固定部13相对于所述铰接部向右偏移;所述燕尾部11、铰接部12 和固定部13由折叠并粘附在一起的柔性复合板制成,所述柔性复合板包括橡胶外层21、橡胶内层22、若干层橡胶间层23,所述橡胶外层21与橡胶间层23之间、橡胶间层23之间、橡胶间层23与橡胶内层22之间浸润帆布层24。

进一步地,所述燕尾部11、铰接部12和固定部13之间圆滑过渡。

进一步地,所述柔性复合板在所述固定部13的顶端折叠并嵌入一根塑料圆棒33,所述塑料圆棒33的周向外圆与其中一个所述橡胶内层22平面相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不仅可避免锈蚀,而且可避免挡水板与混凝土基础之间漏水。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立体图。

图3是图2中A-A处的剖视放大图。

图4是图2中B-B处的剖视放大图。

图5是图2中C-C处的剖视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若采用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通”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一种气盾坝柔性铰链,包括燕尾部11,与所述燕尾部11接续的铰接部12,与所述铰接部12接续的固定部13,所述燕尾部11锚固在混凝土基础内,所述固定部13通过6个开口槽14将所述固定部13均分成7个固定部单元131、132、133…,每个所述固定部单元上均匀开设若干个通孔15,通过穿过所述通孔15的紧固件将所述固定部13与气盾坝闸门面板和气囊固接在一起;所述燕尾部11的上平面与所述铰接部12的左平面成约90°的夹角a,所述固定部13相对于所述铰接部向右偏移;所述燕尾部11、铰接部12和固定部13由折叠并粘附在一起的柔性复合板制成,所述柔性复合板包括橡胶外层21、橡胶内层22、两层橡胶间层23,所述橡胶外层21与橡胶间层23之间、橡胶间层23之间、橡胶间层23与橡胶内层22之间浸润帆布层24,所述帆布层24共三层。所述燕尾部11、铰接部12 和固定部13之间圆滑过渡。所述柔性复合板在所述固定部13的顶端折叠并嵌入一根塑料圆棒33,所述塑料圆棒33的周向外圆与其中一个所述橡胶内层22平面相切。

橡胶层起密封作用,帆布层起强度加强作用,是铰链的受力骨架层。塑料圆棒用于固定铰链压板,防止在闸门起落过程中橡胶层从连接孔边缘部位撕开,柔性复合板在硫化时,直接将塑料圆棒硫化到该柔性铰链内。

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是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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