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高度可调节的市政桥梁限高装置,包括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顶部固定安装有基板(2),所述基板(2)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弹簧(3),所述弹簧(3)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承载板(4),所述底板(1)顶部的两侧均固定安装有立柱(5),所述立柱(5)的一侧开设有滑槽(6),所述承载板(4)的一侧贯穿滑槽(6)并延伸至立柱(5)内,所述立柱(5)内的承载板(4)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一齿条(7),所述第一齿条(7)的一侧啮合有齿轮(8),所述齿轮(8)的轴心处活动插接有支杆(9),且支杆(9)的两端均固定连接在支撑柱(10)上,所述支撑柱(10)的底部固定连接在立柱(5)内壁的底部,所述齿轮(8)远离第一齿条(7)的一侧啮合有第二齿条(11),所述第二齿条(11)的顶部固定连接在伸缩杆(13)的底部,所述伸缩杆(13)滑动连接在立柱(5)的通槽(12)内,且伸缩杆(13)的一端贯穿通槽(12)并延伸至通槽(12)外,所述通槽(12)外的伸缩杆(13)的顶部固定连接有限高杆(1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度可调节的市政桥梁限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高杆(14)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提示牌(15),所述提示牌(15)通过其上的螺钉(16)与限高杆(14)的一侧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度可调节的市政桥梁限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板(4)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减震垫(17)。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度可调节的市政桥梁限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5)内壁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缓冲板(18)。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度可调节的市政桥梁限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3)的数量为六个,且六个弹簧(3)之间的距离均为50厘米-55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