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交通路口绿全行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4984753发布日期:2018-07-20 21:01阅读:221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城市道路交通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交通路口绿全行方法。



背景技术:

根据现在城市道路实际情况,道路资源受限是一个相对定值,特别是原来宽畅的老街道路今天变的拥堵不堪。只靠拓宽路面增加车道,修高架桥是远远不够的,并且面对路两边的高楼大厦,靠拓宽路面解决拥堵是很困难的。同时,从目前购车趋势可看出车辆还在迅速增加。有限的路面,车辆的增多,这是当今城市道路拥堵的两个根本性问题。但如果解决了道路口的车辆拥堵,道路畅通的目标才可能变为现实。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交通路口绿全行方法。

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本发明十字路口设置正禁停区、主红停线、副禁停区、副红停线、左变道预备区道、正分向点、副分向点、十字外环、公交站台、正红停区、副红停区、路墩、红转道、主指示灯、副指示标志、左变道灯指示灯与人行指示灯,所述正禁停区设置于十字路口的相对主红停线之间的部分,所述主红停线设置于每个路口靠近十字中心位置的右侧三车道和最左侧车道前端,所述副红停线设置于每个路口的右侧三车道中段距主红停线约100m处,所述正红停区与所述副红停线之间的位置为副禁停区,每个路口的右侧三车道的最左侧车道为所述左变道预备区道,十字路口中心的四个角为所述正分向点,所述十字外环的拐角位置为所述副分向点,所述十字外环位于十字路口外侧一个车道位置,所述公交站台设置于每个路口的两侧距副红停线以外30m处,所述正红停区设置于主红停线后面右侧三车道的中间设定和左侧三车道的最左侧车道,所述副红停区设置于副红停线后方,所述路墩设置于道口车辆转向的位置,所述主指示灯设置于十字路口中心或现行的路口四角位置,所述副指示标志设置于车转向的道口位置,所述人行指示灯设置于所述十字外环的外拐角处,所述红转道设在副红停线右侧路边处,并设红转道口入口标志。

所述副指示标志包括左转到左转口指示标志、左转到准备红变标志、左转车道行进左变区标志。所述左转到左转口指示标志为单个箭头向左的形状指示灯或指示牌的一种。所述左转到准备红变标志为三个并列箭头向左的形状指示灯或指示牌的一种。所述左转车道行进左变区标志为单个向前的箭头形状指示灯或指示牌的一种。所述红转道口入口标志为红转道连接返回箭头形状的指示牌的一种。

1.路口“绿全行”设计方案的设计理念在于:

左转向车、直行车、右转车、左左转车、行人和非机动车在主灯绿指示灯亮时一齐定道准时的经正副禁停区相向安全通行过路,全部通行,简称“绿全行”方案。把现行“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改成“红变停、绿全行、黄灯等一等”。

左左转红转道及两端右转道口,设在副红停线右边,右转向车辅道口的后方长约15m,可视为机动车右转辅道的延伸部分、左左转车在主灯绿时充存红转道内,在主灯红时转放返回,此道具有全时充存和转放功能,和右转双道口的红录启闭配合,使右转车全时通往右转辅道,红转道的设置使左左转车道用红停时间和闲置路面安全返回。

2.路口“绿全行”方案要求:

设正副禁停区、主副红停线、正副红停区、主副指示灯或牌、正副分向点、左转红变道、左左转红转道及右转双道口、十字外环,角十字。

左转向车辆先绿行至原红停道用原来的红停时间(主灯红)和空闲路面(中线左边间闲路面)进行左变道至左红停道;后用主灯绿时和空闲路面(横道部分路面)进行左转向。充分利用原来设计中路面和灯时的空闲资源完成左转向任务,是“绿全行”的一个科学设计关键点,使左转与相向直行的车辆在路口无冲突点变为现实。

3.路口“绿全行”方案资源要求路口分配具体如下:

(1)设正副禁停区。

正禁停区:指原来路口禁停区方形面积,分别画一条停车红线叫主红停线。

副禁停区:指分别在距主红停线约100m的道路上设(约8m×路宽)禁停区一个。这样由四个副禁停区和路两边的人行和非机动车辅助道(约5m×100m×8)形成了一个”十字小外环“,它的中心是正禁停区。分别在副禁停区外画一条停车红线叫(红二线)副红停线。

副禁停区的作用是:①告知规定左转向车辆过副禁停区以后就进入了左转变道预备区,必须要在副指示灯(左变道灯)的指挥下进行左变道至左红停道。②提醒车辆注意设置的人行与非机动车分向点指示灯(设在副禁停区两端路边)。③过路行人和左转向非机动车要由分向点处在人行指示灯的指挥下通过副禁停区并分流到路两边“十字小外环”行走。④告知返回车辆应在副禁停区前自行用路中线左面间闲路面,灵活的不影响直行车安全,左左转回返(或在副分向点设左左转车红转道过副禁停区左左转)。⑤公交站牌要离副红停线外约20m处设置(左转公交此处不设)。

(2)设正副红停区。

正红停区。正红停区范围是在主红停线后至副禁停区前约100m的道路上。车辆红停区分为两部分,在路中线的右侧是直行和右转的红停车道(不包括左转绿行备变道);在路中线左侧的最左边车道是左转向红停车道。正红停区的作用是要求所有过路口的车辆进入红停区后必须依次安序排成左转列,直行列,右转列。为了在主指示灯绿时,三列车辆“绿全行”做好充分准备。

副红停区。副红停区范围是在副红停线后面的红停车辆停用的路中线右边的部分。(路中线左边部分是副绿行区)。

副红停线主要在车流量高峰的时候起作用,具有弹性。为解决车流高峰期易造成车辆拥堵而设计,车辆分列过路口用,在车流量正常时,副红停线会失去作用而成为司机的一个注意点。

(3)设正副指示灯。

正指示灯指原路口的中心指示灯,正指示灯应放置在路口的十字中心或原来的位置不变动。正指示灯灯色功能不变,红停、绿行,黄等。灯时统一为红30";绿30",黄5"-10",周期60"-70"为宜。左转、直行、右转同时同色变化,使左列、直列、右列车辆齐行通过路口。

副指示标志是指路口外的直道中线上新增指示灯(距主红停线20m),或左变转指示牌,标识为左转到左转口指示标志、左转到准备红变标志、左转车道行进左变区标志,这三个指牌的动作合在一起是“左变转”。“左变转”是“绿全行”设计方案的创新点。功能主要指挥左转向车辆的左变道至左红停道,也可叫左变道灯,是过路口左转向车辆专用指示灯。灯时与正灯相同,灯色与正灯相反。当主灯红色,副红绿色时,主区所有左转向车辆同时依次进行左变道至左红停道备变道清空,当主灯绿,副灯红时在红二线外的左转向车辆直行至红变道准备左变道,同时左红停道的车辆直行左转,完成左转车辆过路口,左红停道清空。

副禁停区路边分向点处设行人和非机动车过道灯,灯色与副灯相同,灯时要在红色少10",且在红色色两端各少5"。相当于绿色延长10",有利于车辆进退副禁停区。(路中线右边红二线外车辆多进入主红停区,路中线左边,多退出相向车辆)。

(4)设正副分向点。

正分向点指原主禁停区四角行人和非机动车分直行左转右转向的地方。

副分向点设在副禁停区的两侧,副分向点的主要功能是把要过路口的车和人提前分向。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发明是一种交通路口绿全行方法,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备多个创新点,设计方案可以在原有路面的基础上使车流加速,道路不再拥堵,省时、省油、省资源的同时,也降低了城市的大气污染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路面分配设计图;

图2是本发明的指示灯或指示标志分布图;

图3是本发明的运行过程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的左转到左转口指示标志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的左转到准备红变标志示意图;

图6是本发明的左转车道行进左变区标志示意图;

图7是本发明的路墩结构示意图;

图8是本发明的红转道入口标志示意图;

图9是本发明的十字外环运行状态示意图;

图10是本发明设有辅导路口情况的路面分配设计图;

图11是本发明设有辅道路口情况的运行示意图;

图12是本发明设有行人地下通道路口的运行示意图。

图中:1-正禁停区、2-主红停线、3-副禁停区、4-副红停线、5-左变道预备区道、6-正分向点、7-副分向点、8-十字外环、9-公交站台、10-正红停区、11-副红停区、12-路墩、13-红转道、14-主指示灯、15-副指示标志、15a-左转到左转口指示标志、15b-左转到准备红变标志、15c-左转车道行进左变区标志、16-红转道入口标志、17-左变道灯指示灯、18-人行指示灯、19-纵路左边横路右转列与纵路右边的横路左转列绿行车流、20-左左转车返回车流、21-直行列红停与绿行车流、22-右转列红停绿行、23-人行横道、24-左右转辅助道、25-左转列变道、26-横路左转列绿行、27-行人地下通道、28-左变道车流。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一:

如图1至图9所示:本发明十字路口设置正禁停区1、主红停线2、副禁停区3、副红停线4、左变道预备区道5、正分向点6、副分向点7、十字外环8、公交站台9、正红停区10、副红停区11、路墩12、红转道13、主指示灯14、副指示标志15、左变道灯指示灯17与人行指示灯18,所述正禁停区设置于十字路口的相对主红停线之间的部分,所述主红停线设置于每个路口靠近十字中心位置的右侧三车道和最左侧车道前端,所述副红停线设置于每个路口的右侧三车道中段距主红停线约100m处,所述正红停区与所述副红停线之间的位置为副禁停区,每个路口的右侧三车道的最左侧车道为所述左变道预备区道,十字路口中心的四个角为所述正分向点,所述十字外环的拐角位置为所述副分向点,所述十字外环位于十字路口外侧一个车道位置,所述公交站台设置于每个路口的两侧距副红停线以外30m处,所述正红停区设置于主红停线后面右侧三车道的中间设定和左侧三车道的最左侧车道,所述副红停区设置于副红停线后方,所述路墩设置于道口车辆转向的位置,所述主指示灯设置于十字路口中心或现行的路口四角位置,所述副指示标志设置于车转向的道口位置,所述人行指示灯设置于所述十字外环的外拐角处,所述红转道设在副红停线右侧路边处,并设红转道口入口标志。

所述副指示标志15包括左转到左转口指示标志15a、左转到准备红变标志15b、左转车道行进左变区标志15c。所述左转到左转口指示标志为单个箭头向左的形状指示灯或指示牌的一种。所述左转到准备红变标志为三个并列箭头向左的形状指示灯或指示牌的一种。所述左转车道行进左变区标志为单个向前的箭头形状指示灯或指示牌的一种。所述红转道口入口标志16为红转道连接返回箭头形状的指示牌的一种。

图3中:纵路左边横路右转列与纵路右边的横路左转列绿行车流19、左左转车返回车流20、直行列红停与绿行车流21、右转列红停绿行22。

当路口主灯红色30"时:(1)路中心线左边的动态变化是,①紧随直行列尾节的退去,左转向车列左变道行至左红停道。②前面横路左边的右转向车列和横路右边的左转向车列随后进入主绿行区并通过。(2)路中线右边的直行列和右转列处于红停状态。(3)副分向点的左转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副禁停区进入“小十字外环”。非机动车也可停在左红停道尾节并随左转列一起过路口。

当路口主灯绿色30"时:(1)路中心线左边的动态变化是:①刚刚左转变道完成的左转列开始直行左转向过路口。②同时相向直行列过路口通过主绿行区。(2)路中心线右边的变化是:直行列,右转列开始并通过路口。(3)主分向点的直行非机动车随右转向尾节后面直行过路口,由路口角进入“十字小环环”非机动车辅道。(虽时间紧但是路程短,能安全通过,如直行非机动车流量长时间超大,可适当加黄灯时间,清空主禁停区滞留车)。

总之,在路口纵主指示灯红色时,横路上相向的左列、直列、右列共计3×2个红停车列一齐同时互不相交安全顺利通过路口。在路口纵主指示灯绿色时,纵路上相向的左列直列右列共计3×2个红停车列一齐同时互不相交安全顺利通过路口。同时对应的2×2左左转车列也定道准时安全返回。“绿全行”方案就能完成在车辆高峰期时多列车辆同时过路口的任务,实现路口通过车辆数的最大化,同时也产生了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绿全行”设计方案很可能成为解决路口车辆拥堵的一个立竿见影的好办法。

实施例二:

如图10和图11所示,为设置有辅道路口的情况下,绿全行指针对加有右转辅道的路口类型,在主灯绿时,车和行人一齐定道准时的经正副禁停区相向安全通行过路。图中:人行横道23、-左右转辅助道24、左转列变道25、横路左转列绿行26。

设正副禁停区:

正禁停区:指路口方形面积。分别在路口中心黄线右边距对路边线约8m处画一条红停线,叫主红停线。

副禁停区:第一在距主红线约100m的道路上设(约8m×路宽)禁停区,并在副禁停区的外侧路中黄线的右边画一条停车断红线叫副红停线(红二线)。第二在纵路和横路两边交角的左转道口短辅道和右转辅道相切的地方。切点处画有通向辅道外的人行横道和转道成“小十字”形,又在路口的四个角处,所以把它叫“角十字”,正是“角十字”把人行横道和辅道外的人行道连在一起组成行人过路通道。

设正副红停区:实施例二的正副红停区与实施例一相同。

设正副指示灯:正指示灯和副指示灯的“左变”灯或牌与实施例一相同。行人指示灯设在角十字处。设正副分向点:正分向点在路口四角处。副分向点设在副禁停区两侧路边上。在右侧副分向点内设左左转车返回专用(约15m)红转道,且红转道的两端是右转车红绿右转“道口”(右转“双道口”)

实施例二运行过程:

机动车的直行和左左转的分向情况与a1绿全行相同。右转和左转车过程如下,右转车在右转“双道口”分流是,当主灯红时,由于左左转车和非机动车左转通过副禁停区,这时右转“双道口”的红口开启,原道而来的右转,左左转(或直行)车流要从红口进入,其中左左转车跟进正在左转的左左转车列返回,(直行车行至绿口处左前直行),右转车沿右转辅道前行。使原同道而来的两向(或三向)合流车分向进入各自车道通过;当主灯绿时,右转“双道口”的绿口开启,原同道而来的车流经“红口”时,左左转先分行至短停车道内,右转车过副红停线后,从右转“双道口”绿口分向右辅道。(直行车直接直行过路),又一次使同道而来的车流分向进入各自的车道。由于右转“双道口”随主灯红绿交替启闭,因此,既保证了左左转车定时定道安全返回,又使右转向车全时通往右辅道。左转列只是在出红停道口通过左转辅道后再经红主停线前在中黄线端点左转过路。非机动车的直行和左转与实施例一相同,右转由右转辅道转行。行人从主分向点过路口。行人过路口的经过是,当纵路主灯绿时,横路口的人行横道和纵路口主红线右端的“角十字”人行横道同时开通,行人相向进出“人停区”(路口纵人行横道和横人行横道相交处供过路口行人暂停转向的地方)。分别清空或充满右边相对两个“人停区”,这样行人定地(主分向点)、准时(人指示灯)、定道(人行横道)安全过路;当纵路主灯红时,横路两边的情况和纵路两边行人过路情况相同。

实施例三:

如图12所示:图中行人地下通道27、左变道车流28。实施例三指针对设有右转辅道和地下通道(或天桥)的路口类型,在主灯绿时,车和行人一齐定道准时的经正副禁停区相向安全通行过路。实施例三型路口具备右转辅道和地下通道,是设置条件最好的平交路口,是适应车流量大行人多的最佳绿全行。设正副禁停区与实施例一相同。设正副红停区与实施例一相同。设正副指示灯与实施例一相同(人行灯放在通道口)。设正副分向点,与实施例二相同(不含行人和非机动车)。实施例三设计方案运行过程;机动车直行和右转与实施例二行相同,左转向车与实施例一相同,左左转车同实施例二相同。行人和非机动车经地下通道通过路口。总之,路口绿全行设计能使车和行人定道准时一齐相向安全通过路口的根本保证是在绿全行方案内置有多个创新点。如正副禁停区、正副红停线、正副红停区、正副分向点、“左红变道”、左左转短道两端设“右转双道口”、“直行列、右转列、左转列”、人行横道十字外环与十字外环四个角、正副指示灯或牌等。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及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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