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系杆拱桥拆除的贝雷反吊组合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80737发布日期:2019-01-04 22:40阅读:596来源:国知局
用于系杆拱桥拆除的贝雷反吊组合梁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桥梁施工领域,适用拱桥拆除等施工。



背景技术:

我国20世纪建设桥梁因运营年代较长,不同程度出现老旧危桥,有些因交通饱和、通航能力提升,桥梁不满足使用要求,越来越多的桥需原位拆除进行改扩建施工。系杆拱桥因结合拱桥与梁桥优点,上世纪被广泛采用。因系杆拱桥为超静定体系,常规做法,系杆拱桥拆除时先在河道内搭设支架,支撑系杆及拱肋,然后分段进行拱肋拆除。

由航道通航不断发展提升,大部分通航河道不允许进行封航或通航孔宽度降低,致使部分系杆拱桥拆除时无法进行支架支撑。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用于系杆拱桥拆除的贝雷反吊组合梁装置,能够在系杆拱桥需原位拆除进行改扩建施工时,实现拱桥无支架拆除。

本实用新型目的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用于系杆拱桥拆除的贝雷反吊组合梁装置,包括新建桥梁和若干贝雷反吊装置,新建桥梁并排设置于待拆除旧系杆拱桥旁,若干贝雷反吊装置横跨新建桥梁和待拆除旧系杆拱桥连接两桥,各贝雷反吊装置沿纵桥向平行间隔设置,各贝雷反吊装置均包括一贝雷梁,以及设于贝雷梁上的三组反吊装置,三组反吊装置分别为连接贝雷梁与新建桥梁的外侧系梁的一组反吊装置,连接贝雷梁与待拆除旧系杆拱桥两系梁的两组反吊装置,各反吊装置均包括精轧螺纹吊杆、上支撑梁和下支撑梁,上支撑梁设于贝雷梁顶面,下支撑梁设于系梁底面,精轧螺纹吊杆连接上支撑梁和下支撑梁。

作为选择,贝雷梁与新建桥梁的两系梁之间还设有中部支撑梁,贝雷梁与待拆除旧系杆拱桥两系梁之间留有间隙。

前述本实用新型主方案及其各进一步选择方案可以自由组合以形成多个方案,均为本实用新型可采用并要求保护的方案;且本实用新型,(各非冲突选择)选择之间以及和其他选择之间也可以自由组合。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了解本实用新型方案后根据现有技术和公知常识可明了有多种组合,均为本实用新型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在此不做穷举。

工作过程为:本实用新型的用于系杆拱桥拆除的贝雷反吊组合梁装置,该装置适应于改扩建施工,可依托新建桥梁通过该装置进行老桥拆除。拱桥分段拆除时,系梁及拱肋均无法单独自稳,可在新建桥梁上搭设该装置,该装置支撑拱桥系梁,然后先分段拆除拱肋,再拆除系梁,实现拱桥无支架拆除。

当老桥砼拱拱肋拆除时,拱桥系梁部分自重通过自身结构传递至梁端支座,剩余重量传递至本实用新型装置,路线为:系梁部分自重→下支撑梁→精轧螺纹吊杆→上支撑梁→贝雷梁→新建桥梁,实现老桥无支架拆除。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该装置较传统的支架法拆除工艺,利用新建桥梁进行老桥拆除时支撑,有效避免了在通航孔范围内搭设支架,避免影响航道正常通航,节约成本、提高施工工效、施工操作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立面布置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侧面布置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贝雷反吊装置与待拆除旧系杆拱桥连接的正面布置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贝雷反吊装置与待拆除旧系杆拱桥连接的侧面布置结构示意图;

其中1为新建桥梁、2为贝雷反吊装置、3为待拆除旧系杆拱桥、4为贝雷梁、5为反吊装置、6为系梁、7为精轧螺纹吊杆、8为上支撑梁、9为下支撑梁、10为中部支撑梁、11为拱肋、12为吊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列非限制性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

参考图1-4所示,一种用于系杆拱桥拆除的贝雷反吊组合梁装置,包括新建桥梁1和若干贝雷反吊装置2,新建桥梁1并排设置于待拆除旧系杆拱桥3旁,若干贝雷反吊装置2横跨新建桥梁1和待拆除旧系杆拱桥3连接两桥,各贝雷反吊装置2沿纵桥向平行间隔设置,各贝雷反吊装置2均包括一贝雷梁4,以及设于贝雷梁4上的三组反吊装置5,三组反吊装置5分别为连接贝雷梁4与新建桥梁1的外侧系梁6的一组反吊装置5,连接贝雷梁4与待拆除旧系杆拱桥3两系梁6的两组反吊装置5,各反吊装置5均包括精轧螺纹吊杆7、上支撑梁8和下支撑梁9,上支撑梁8设于贝雷梁4顶面,下支撑梁9设于系梁6底面,精轧螺纹吊杆7连接上支撑梁8和下支撑梁9。贝雷梁4与新建桥梁1的两系梁6之间还设有中部支撑梁10,贝雷梁4与待拆除旧系杆拱桥3两系梁6之间留有间隙。

采用前述的用于系杆拱桥拆除的贝雷反吊组合梁装置的系杆拱桥拆除方法,步骤包括:

1)待拆除旧系杆拱桥3旁并排建设新建桥梁1;

2)在新建桥梁1上搭设若干贝雷反吊装置连接新建桥梁1和待拆除旧系杆拱桥3;

3)对待拆除旧系杆拱桥3进行拆除,先分段拆除拱肋11,再拆除系梁6。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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