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铁路包桥明洞减隔震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147004发布日期:2019-07-13 08:09阅读:531来源:国知局
一种铁路包桥明洞减隔震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隧道工程结构领域,具体是一种铁路包桥明洞减隔震结构。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铁路建设的快速发展,隧道工程建设条件愈加复杂,桥隧相连地段逐渐增多,桥台进洞工点设计面临多重问题。其中,包桥明洞通常需要与进洞桥台进行联合设计,现有方案采用明洞边墙加高并整体坐落于桥台桩基承台上,明洞高度及桩基上部荷载较大。目前包桥明洞基本采用基于强度的抗震设计方法,明洞工程数量及工程投资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考虑包桥明洞的特殊性,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铁路包桥明洞减隔震结构,通过在明洞边墙与桩基承台之间设置减隔震支座,延长结构周期、增加结构阻尼,减小桩基传递到明洞结构的地震反应,节约工程投资。

本实用新型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铁路包桥明洞减隔震结构,由包桥明洞、进洞桥台、桩基承台、桥台桩基、减隔震支座、上翼缘板、橡胶层、橡胶保护层、内部钢板和下翼缘板组成,通过在包桥明洞左右两侧边墙与与桩基承台之间设置减隔震支座,有利于延长结构周期、增加结构阻尼,减小桩基传递到明洞结构的地震反应。

优选的,所述包桥明洞为双耳墙明洞,也可采用其余明洞类型,明洞边墙坐落于桥台桩基承台上,明洞内轮廓需满足隧道限界及桥台限界要求。

优选的,所述减隔震支座为圆形高阻尼橡胶支座,所述减隔震支座直径按支座外缘距离明洞边墙外缘0.5m控制,即支座直径=明洞边墙宽度-1m。

根据在建玉磨线及丽香线铁路包桥明洞工点,单线包桥明洞橡胶支座直径约为2.35m,双线包桥明洞橡胶支座直径约为2.8m。

优选的,所述减隔震支座高度为30~50cm,具体结合包桥明洞结构形式及高度、场区地震影响等因素确定。

优选的,所述减隔震支座布置于包桥明洞左右两侧明洞边墙与桩基承台之间,纵向布置间距为3m。

优选的,所述减隔震支座也可采用铅芯橡胶支座、滑动摩擦型减隔震支座等其余常用减隔震支座,支座形式及参数结合包桥明洞结构形式相应调整。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通过在明洞边墙与桩基承台之间设置减隔震支座,延长结构周期、增加结构阻尼,减小桩基传递到明洞结构的地震反应,以优化明洞结构设计,节约工程数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铁路双耳墙包桥明洞的正面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包桥明洞减隔震结构的正面局部大样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铁路双耳墙包桥明洞纵断面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包桥明洞减隔震结构纵断面局部大样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减隔震支座的大样图;

图中各标号为:1—包桥明洞;2—进洞桥台;3—桩基承台;4—桥台桩基;5—减隔震支座;6—上翼缘板;7—橡胶层;8—橡胶保护层;9—内部钢板;10—下翼缘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局限于所述内容。

实施例:如图1~5所示,一种铁路包桥明洞减隔震结构,由包桥明洞1、进洞桥台2、桩基承台3、桥台桩基4、减隔震支座5、上翼缘板6、橡胶层7、橡胶保护层8、内部钢板9和下翼缘板10组成。本实用新型针对包桥明洞1进行减隔震设计,通过在明洞边墙与桩基承台3之间设置减隔震支座5,延长结构周期、增加结构阻尼,减小桩基传递到明洞结构的地震反应。其中,包桥明洞1为双耳墙明洞,也可采用其它明洞类型,明洞边墙坐落于桥台桩基承台3上,明洞内轮廓需满足隧道限界及桥台限界要求。减隔震支座5为圆形高阻尼橡胶支座,支座直径按支座外缘距离明洞边墙外缘0.5m控制,即支座直径=明洞边墙宽度-1m。根据在建玉磨线及丽香线铁路包桥明洞工点,单线包桥明洞橡胶支座直径约为2.35m,双线包桥明洞橡胶支座直径约为2.8m。减隔震支座5高度为30~50cm,具体结合包桥明洞结构形式及高度、场区地震影响等因素确定。减隔震支座布置于包桥明洞左右两侧边墙与桩基承台之间,纵向布置间距为3m。减隔震支座也可采用铅芯橡胶支座、滑动摩擦型减隔震支座等其它常用减隔震支座,减隔震支座形式及参数结合包桥明洞结构形式相应调整。

本实用新型施工步骤如下:

(1)首先进行暗洞施工,依次施作截水天沟、自然仰坡锚杆框架梁防护、洞口预加固桩。

(2)按“自上而下、逐层开挖(层高不大于2m)、随挖随护”的原则,完成洞口段边、仰坡开挖及防护工程,并分层开挖及防护至路基面高度后进行承台基坑开挖,然后进行桩基及承台施工,以及基坑回填。

(3)明洞分台阶明挖至明暗分界处,并做好边仰坡防护及直立开挖面防护,然后施作拱部超前大管棚。

(4)待该工区暗洞施工完毕后,进行明洞施工,明洞浇筑施工前预先在桩基承台上拟定位置安装减隔震支座。明洞衬砌施作完成并达到设计强度后施作回填层。

(5)最后施作洞口处集水井、横向排水管等排水系统。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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