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铁锤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55745阅读:36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机械零件加工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安全铁锤。



背景技术:

在电力杆塔和变压器等高处作业时,经常用到铁锤工具,使用后在放置在杆塔和变压器等设备平面上时,很可能由于误碰或斜面原因在成工具滑落,对下方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现有的铁锤的安全性比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安全铁锤。

本发明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安全铁锤,所述安全铁锤包括锤头、和与所述锤头固定连接的第一柄部、及与所述第一柄部在同一方向上延伸且连接于所述第一柄部一端的第二柄部,所述安全铁锤还包括位于所述第一柄部和第二柄部之间的磁性吸附部,所述安全铁锤还包括形成于所述第一柄部与所述磁性吸附部内部的收容腔,所述收容腔用以收容所述第二柄部,所述第一柄部的直径与所述第二柄部的直径之比介于1.3-1.5,所述收容腔内还设置有与所述第二柄部连接的弹簧件,所述第一柄部与所述第二柄部的长度之比介于0.8-1.2。

进一步地,所述磁性吸附部为磁铁块。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柄部和所述第二柄部上设置有防滑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磁性吸附部在所述第一柄部的延伸方向上的长度与所述第一柄部的长度的比值介于0.3-0.6,所述磁性吸附部在所述第二柄部的延伸方向上的长度与所述第二柄部的长度的比值介于0.3-0.6。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柄部与所述第二柄部的长度相等。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能够保证使用者的正常使用,当不需要使用本发明的安全铁锤时,可以将磁性吸附部吸附在工作场所的铁质金具上,因此锤体同样被固定在工作场所的铁质金具上,杜绝了安全铁锤跌落的危险,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并且由于上述磁性吸附部设置于第一柄部和第二柄部之间,可以保证在吸附时,铁锤的重心更靠近于所述磁性吸附部,从而减小铁锤从铁质金具上滑落的风险,进一步提高使用安全性。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所述铁锤的手柄长度,并且在携带时可以将所述第二柄部推入到所述收容腔内,以方便铁锤的携带,占用空间小。此外,在第二柄部处于伸出状态时,可以确保铁锤的重心更靠近所述磁性吸附部,以确保该铁锤吸附固定到铁质金具上的稳定性,提升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的安全铁锤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所示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描述。

参照图1,本实施例中,一种安全铁锤,所述安全铁锤包括锤头11、和与所述锤头11固定连接的第一柄部12、及与所述第一柄部12在同一方向上延伸且连接于所述第一柄部12一端的第二柄部13,所述安全铁锤还包括位于所述第一柄部12和第二柄部13之间的磁性吸附部20。

进一步地,所述磁性吸附部20为磁铁块。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柄部12和所述第二柄部13上设置有防滑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柄部12与所述第二柄部13的长度之比介于0.8-1.2。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柄部12与所述第二柄部13的长度相等。

进一步地,所述磁性吸附部20在所述第一柄部12的延伸方向上的长度与所述第一柄部12的长度的比值介于0.3-0.6,所述磁性吸附部20在所述第二柄部13的延伸方向上的长度与所述第二柄部13的长度的比值介于0.3-0.6。

本实施例中,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所述安全铁锤还包括形成于所述第一柄部12与所述磁性吸附部20内部的收容腔130,所述收容腔130用以收容所述第二柄部13。如此设计,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所述铁锤的手柄长度,并且在携带时可以将所述第二柄部13推入到所述收容腔130内,以方便铁锤的携带,占用空间小。此外,在第二柄部13处于伸出状态时,可以确保铁锤的重心更靠近所述磁性吸附部20,以确保该铁锤吸附固定到铁质金具上的稳定性,提升安全性。

本实施例中,为了进一步提升铁锤在吸附状态的稳定性,优选地,所述第一柄部12的直径与所述第二柄部13的直径之比介于1.3-1.5,并且,所述收容腔130内还设置有与所述第二柄部13连接的弹簧件(未图示),该弹簧件用以实现所述第二柄部的收缩。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能够保证使用者的正常使用,当不需要使用本发明的安全铁锤时,可以将磁性吸附部吸附在工作场所的铁质金具上,因此锤体同样被固定在工作场所的铁质金具上,杜绝了安全铁锤跌落的危险,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并且由于上述磁性吸附部设置于第一柄部和第二柄部之间,可以保证在吸附时,铁锤的重心更靠近于所述磁性吸附部,从而减小铁锤从铁质金具上滑落的风险,进一步提高使用安全性。

以上述依据本发明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发明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发明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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