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信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具有零件收纳台板的信息终端检修装置。
背景技术:
信息终端即为信道的两端,信道是指通信的通道,是信号传输的媒介,电脑、手机、PDA、提款机等都是信息终端,扩展:信息终端设备定义:用于信道两端收发信号的通信设备,应用学科:通信科技(一级学科);通信终端(二级学科),经由通信设施向计算机输入程序和数据或接收计算机输出处理结果的设备,终端设备通常设置在能利用通信设施与远处计算机联接工作的方便场所,它主要由通信接口控制装置与专用或选定的输入输出装置组合而成,目前的信息终端检修装置都不具备零件收纳功能,导致检修台混乱,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去找零件,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具有零件收纳台板的信息终端检修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目前的信息终端检修装置都不具备零件收纳功能,导致检修台混乱,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去找零件问题,而提出的一种具有零件收纳台板的信息终端检修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具有零件收纳台板的信息终端检修装置,包括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上表面设有台板,且台板为中空结构,所述台板的一侧侧壁竖直设有滑槽,所述滑槽通过多个滑块滑动连接有横向设置的放置板,所述台板的另一侧壁底部通过转动件转动连接有竖直设置的螺纹杆,且螺纹杆贯穿台板的上端侧壁设置,所述螺纹杆侧壁套设有多个与其匹配的螺母,所述放置板远离滑块的一端设有安装腔,且安装腔的侧壁通过转轴转动连接有齿轮,所述螺母的侧壁设有环形凹槽,且环形凹槽的底部环绕设有与齿轮匹配的齿条,所述齿轮为中空结构,所述齿轮中设有两个平行设置的拨片,且两个拨片之间通过弹簧连接,两个所述拨片的一端侧壁均设有卡杆,且卡杆贯穿齿轮的侧壁设置,所述环形凹槽的侧壁设有多个卡杆匹配的卡槽。
优选的,所述底座的上表面还设有检修台和计算机,且检修台通过数据线与计算机连接。
优选的,所述台板上套设有防尘板,且防尘板与台板转动连接。
优选的,多个所述放置板上设有放置槽。
优选的,所述螺纹杆上包裹有橡胶保护套。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零件的尺寸有大小,有的尺寸太大不方便收纳,通过调节放置板之间的距离以方便放置大尺寸的零件,为保证其中一个放置板移动而其他的放置板不移动,拨动拨片使卡杆与卡槽卡合,转动螺纹杆,螺纹杆上的螺母带着放置板移动,当卡杆与卡槽分离时,螺母失去了卡杆对它的限制,齿轮与齿条啮合,螺母只在螺纹杆上转动而不移动,这样放置板无法移动,从而实现了对相邻两个放置板的距离进行调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具有零件收纳台板的信息终端检修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B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台板、3滑槽、4滑块、5放置板、6转动件、7螺纹杆、8螺母、9转轴、10齿轮、11齿条、12拨片、13弹簧、14卡杆、15卡槽、16检修台、17计算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具有零件收纳台板的信息终端检修装置,包括底座1,底座1的上表面还设有检修台16和计算机17,且检修台16通过数据线与计算机17连接,方便检修,底座1的上表面设有台板2,台板2上套设有防尘板,且防尘板与台板2转动连接,防止灰尘,且台板2为中空结构,台板2的一侧侧壁竖直设有滑槽3,滑槽3通过多个滑块4滑动连接有横向设置的放置板5,多个放置板5上设有放置槽,方便放置零件,台板2的另一侧壁底部通过转动件6转动连接有竖直设置的螺纹杆7,螺纹杆7上包裹有橡胶保护套,防止手擦伤,且螺纹杆7贯穿台板2的上端侧壁设置,螺纹杆7侧壁套设有多个与其匹配的螺母8,放置板5远离滑块4的一端设有安装腔,且安装腔的侧壁通过转轴9转动连接有齿轮10,螺母8的侧壁设有环形凹槽,且环形凹槽的底部环绕设有与齿轮10匹配的齿条11,齿轮10为中空结构,齿轮10中设有两个平行设置的拨片12,且两个拨片12之间通过弹簧13连接,两个拨片12的一端侧壁均设有卡杆14,且卡杆14贯穿齿轮10的侧壁设置,环形凹槽的侧壁设有多个卡杆14匹配的卡槽15。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零件的尺寸有大小,有的尺寸太大不方便收纳,通过调节放置板5之间的距离以方便放置大尺寸的零件,为保证其中一个放置板5移动而其他的放置板5不移动,拨动拨片12使卡杆14与卡槽15卡合,转动螺纹杆7,螺纹杆7上的螺母8带着放置板5移动,当卡杆14与卡槽15分离时,螺母8失去了卡杆14对它的限制,齿轮10与齿条11啮合,螺母8只在螺纹杆7上转动而不移动,这样放置板5无法移动,从而实现了对相邻两个放置板5的距离进行调节。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