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轮装置及推拉门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06117发布日期:2018-08-31 21:01阅读:41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门窗五金件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滑轮装置及推拉门窗。



背景技术:

随着推拉门窗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其功能和使用范围得到了不断的扩展,也随之带来了用于实现门窗推拉的滑轮装置的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

推拉门窗通过安装于底部的滑轮装置进行推拉,以实现门窗的开启和关闭。然而传统的滑轮装置通过调节内壳在外壳内的相对位置时往往容易将内壳调节过度使得其与外壳的内侧壁相抵持,导致安装在内壳内的滑轮在使用过程中整体灵活性变差,从而严重地影响滑轮装置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能够避免内壳在外壳内沿外壳的长度方向过度调节的滑轮装置,同时还提供了一种使用该滑轮装置的推拉门窗。

一种滑轮装置,包括:

外壳,为中空结构,其至少具有一开口端,且所述外壳的内侧壁上设置有第一限位凸起;

滑轮组件,包括内壳和滑轮,所述内壳可活动地收容于所述外壳内,所述滑轮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内壳内,且所述内壳相对的两外侧壁上开设有通槽;

调节块,可滑动地设置于所述通槽,且所述调节块的两端伸出所述通槽;及

调节件,依次穿设于所述外壳及所述内壳,以抵接所述外壳并与所述调节块相螺合,所述第一限位凸起能够与所述调节块的一端抵接,以限制所述内壳在所述外壳内沿所述外壳的长度方向的移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壳相对的另一内侧壁上设置有第二限位凸起,所述第二限位凸起能够与所述调节块的另一端抵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通槽呈中间窄两端宽的喇叭状。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滑轮包括多个,多个所述滑轮相对间隔分布。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滑轮组件还包括转轴,所述内壳相对的两外侧壁上还开设有第一通孔,所述转轴穿设于所述滑轮,且所述转轴的两端分别伸入两个所述第一通孔内,以使所述滑轮相对所述转轴可转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滑轮组件还包括用于辅助所述滑轮相对所述转轴转动的滑轮垫,所述滑轮垫套设于所述转轴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壳的一侧还开设有第二通孔,所述内壳的一侧还开设有避位孔,所述避位孔沿所述内壳的高度方向延伸,所述调节件为调节螺钉,所述调节块上开设有螺纹孔,所述调节件依次穿设于所述第二通孔及所述避位孔,以抵接所述外壳并与所述螺纹孔相螺合。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中间轴,所述外壳相对的两外侧壁上还开设有中间轴孔,所述中间轴孔的延伸方向与所述外壳的高度方向形成夹角,所述中间轴的两端分别伸入两个所述中间轴孔内,所述内壳通过所述中间轴可活动地收容于所述外壳内。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滑轮装置用于安装在推拉门窗上,所述滑轮装置还包括用于连接所述推拉门窗的安装板,所述安装板设置于所述外壳的两侧。

一种推拉门窗,包括上述滑轮装置。

上述滑轮装置,随着调节件在调节块中的旋转而驱动内壳在外壳内沿外壳的长度方向移动的过程中,内壳也随之相对调节块沿沿外壳的高度方向进行移动,第一限位凸起能够与调节块的一端抵接,以对内壳在外壳内沿外壳的长度方向的移动限位,避免因内壳在外壳内沿外壳的长度方向过度调节而与外壳的内侧壁相抵持而影响安装在内壳内的滑轮在使用过程中整体的灵活性,提高了滑轮装置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的滑轮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滑轮装置的俯视图;

图3为图1所示滑轮装置的爆炸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理解的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如图1及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的滑轮装置100用于安装在推拉门窗上。推拉门窗的门窗可通过滑轮装置100在滑轨上进行滑动,以打开或关闭整个推拉门窗。滑轮装置100包括外壳110、滑轮组件130、调节块140及调节件150。

外壳110为中空结构,其至少具有一开口端。在本实施例中,外壳110具有相对设置的两个开口端。外壳110的内侧壁上设置有第一限位凸起120。滑轮组件130包括内壳131和滑轮132。

内壳131为两端开口的中空结构。内壳131可活动地收容于外壳110内。滑轮132可转动地设置于内壳131内。内壳131相对的两外侧壁上开设有通槽133。调节块140可滑动地设置于通槽133。调节块140的两端伸出通槽133。调节件150依次穿设于外壳110及内壳131,以抵接外壳110并与调节块140相螺合,第一限位凸起120能够与调节块140的一端抵接,以限制内壳131在外壳110内沿外壳110的长度方向的移动。

上述滑轮装置100,随着调节件150在调节块140中的旋转而驱动内壳131在外壳110内沿外壳110的长度方向移动的过程中,内壳131也随之相对调节块140沿外壳110的高度方向进行移动,第一限位凸起120能够与调节块140的一端抵接,以对内壳131在外壳110内沿外壳110的长度方向的移动限位,避免因内壳131在外壳110内沿外壳110的长度方向过度调节而与外壳110的内侧壁相抵持而影响安装在内壳131内的滑轮132在使用过程中整体的灵活性,提高了滑轮装置100的使用寿命。

如图2所示,在一实施例中,外壳110相对的另一内侧壁上还可设置有第二限位凸起160。第二限位凸起160能够与调节块140的另一端抵接,以对内壳131在外壳110内沿外壳110的长度方向的移动限位。通过第二限位凸起160的设置,能够进一步提高内壳131在外壳110内沿外壳110的长度方向移动的限位效果,从而进一步地提高了滑轮装置100的使用寿命。

如图3所示,在一实施例中,滑轮132包括多个。多个滑轮132相对间隔分布。具体在实施例中,滑轮132为两个。两个滑轮132相对间隔分布。可以理解的是,滑轮132的数量不限于两个,滑轮132的数量可以为三个以上,具体设置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

可以理解的是,在一实施例中,通槽133呈中间窄两端宽的喇叭状。通过该结构的设置,可以减小调节块140与通槽133的内侧壁相接触的面积,从而可以减小调节块140与通槽133的内侧壁之间的摩擦,以便于调节块140在通槽133内相对内壳131的移动,从而更好地调节内壳131在外壳110内的相对位置。

需要指出的是,进一步地,滑轮组件130还可包括转轴134。内壳131相对的两外侧壁上还可开设有第一通孔135。转轴134穿设于滑轮132,且转轴134的两端分别伸入两个第一通孔135内,以使滑轮132相对转轴134可转动。

可以理解的是,滑轮组件130还可包括滑轮垫136。滑轮垫136用于辅助滑轮132相对转轴134的转动。滑轮垫136套设于转轴134上。在本实施例中,滑轮垫136为两个。两个滑轮垫136分别套设于转轴134的两端。

进一步地,外壳110的一侧还开可设有第二通孔112。内壳131的一侧还可开设有避位孔137。避位孔137沿内壳131的高度方向延伸。第二通孔112和避位孔137分别用于供调节件150一端的穿设。在一实施例中,调节件150可以为调节螺钉。调节块140上开设有螺纹孔142。调节件150依次穿设于第二通孔112及避位孔137,以抵接外壳110并与螺纹孔142相螺合。

进一步地,滑轮装置100还可包括中间轴170。外壳110相对的两外侧壁上还开设有中间轴孔114。中间轴孔114的延伸方向与外壳110的高度方向形成夹角。中间轴170的两端分别伸入两个中间轴孔114内,内壳131通过中间轴170可活动地收容于外壳110内。

由于中间轴孔114的延伸方向与外壳110的高度方向存在一定的夹角,中间轴170可以在中间轴孔114内进行移动,使得可活动地收容于外壳110内的内壳131随着调节件150在调节块140中的旋转进行沿外壳110的长度方向移动的同时,也随之相对调节块140沿外壳110的高度方向进行移动,进而实现内壳131沿外壳110的长度方向和高度方向的调节。

需要指出的是,在一实施例中,内壳131相对的两外侧壁上还可开设有第三通孔138。第三通孔138用于供中间轴170的穿设。

进一步地,滑轮装置100还可包括用于连接推拉门窗的安装板180。安装板180设置于外壳110的两侧。

需要指出的是,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推拉门窗。推拉门窗包括上述滑轮装置100。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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