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取样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简易地上生物量取样剪刀。
背景技术:
由于取样时间的差异和气候条件的影响,牧草的取样高度也有所不同。牧草生长初期,牧草的高度较低,取样尤为困难,取样时因低矮的牧草飞溅,很容易造成牧草样品的损失,使得实验结果出现误差。而且,普通的剪刀取样时容易有牧草草茬和杂物刮伤手。现有的取样剪刀无法完成此项取样工作。
综上所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是:现有的剪刀无法完成在牧草质地坚硬的取样采集工作,且取样时,容易被地上的杂物和草茬刮伤手。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简易地上生物量取样剪刀。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一种简易地上生物量取样剪刀设置有剪刀本体,剪刀本体通过第一连接柄与剪刀手柄连接为一体;
所述剪刀本体平行且通过中心轴连接有牧草夹持装置;
所述牧草夹持装置固定有软质材料边和锯齿状边;
所述锯齿状边和软质材料边通过中心轴相连接;
所述锯齿状边通过第二连接柄连接有夹持装置手柄;
所述第二连接柄通过连接轴连接有夹持装置手柄。
进一步,所述剪刀本体和牧草夹持装置部分长度在8-15cm之间,牧草夹持装置稍短于剪刀本体0.5-1cm。
进一步,所述第一连接柄和第二连接柄在1-5cm之间。
进一步,所述剪刀手柄长度在6-10cm之间。
进一步,所述夹持装置手柄长度在2-3cm之间。
进一步,所述锯齿状边的锯齿长0.5-1cm之间,宽度在0.3-0.5cm之间,齿尖较钝。
进一步,所述软质材料边为橡胶材料边,厚度在1-1.5cm之间,橡胶材料边通过带锯齿的夹子固定。
进一步,所述剪刀手柄与剪刀本体有一定的夹角,夹角介于120度-180度,且剪刀本体和剪刀手柄平行。
本发明的优点及积极效果为:本发明设计有牧草夹持装置,样品采集时,使牧草夹持固定不易发生飞溅,保证地上生物量取样准确,能够采集地上生物量达到95%以上,比普通取样剪刀采集量增加10%-15%;同时采用曲柄设计,符合力学原理,省力,且手距离地面较远,取样时,避免草茬和杂物刮伤手。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提供的简易地上生物量取样剪刀的整体结构图;
图2是本发明提供的简易地上生物量取样剪刀的剪刀本体结构图;
图3是本发明提供的简易地上生物量取样剪刀的牧草夹持装置的结构图;
图中:1、剪刀本体;2、第一连接柄;3、剪刀手柄;4、中心轴;5、牧草夹持装置;6、软质材料边;7、锯齿状边;8、第二连接柄;9、连接轴;10、夹持装置手柄。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应用原理作进一步描述。
如图1、图2、图3所示,简易地上生物量取样剪刀设置有剪刀本体1,剪刀本体1通过第一连接柄2与剪刀手柄3连接为一体;
所述剪刀本体1平行且通过中心轴连4接有牧草夹持装置5;
所述牧草夹持装置5固定有软质材料边6和锯齿状边7;
所述锯齿状边6和软质材料边7通过中心轴4相连接;
所述锯齿状边6通过第二连接柄8连接有夹持装置手柄10;
所述第二连接柄8通过连接轴9连接有夹持装置手柄10。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所述剪刀本体1和牧草夹持装置5部分长度在8-15cm之间,牧草夹持装置5稍短于剪刀本体1约0.5-1cm。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所述第一连接柄2和第二连接柄8在1-5cm之间。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所述夹持装置手柄10长度在2-3cm之间。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所述锯齿状边7的锯齿长0.5-1cm之间,宽度在0.3-0.5cm之间,齿尖较钝。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所述软质材料边6为橡胶材料边,厚度在1-1.5cm之间,橡胶材料边通过带锯齿的夹子固定。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所述剪刀手柄3与剪刀本体1有一定的夹角,夹角介于120度-180度,且剪刀本体1和剪刀手柄3平行。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应用原理作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1:简易地上生物量取样剪刀,剪刀本体1、第一连接柄2、剪刀手柄3、中心轴4、牧草夹持装置5、软质材料边6、锯齿状边7、第二连接柄8、连接轴9、夹持装置手柄10。
剪刀手柄3与剪刀本体1有一定的夹角,夹角介于120度-180度,而且剪刀本体1和剪刀手柄2平行,牧草夹持装置5与剪刀本体1平行且通过中心轴4连接。
本发明增加了牧草夹持装置5,样品采集时,使牧草夹持固定不易发生飞溅,保证地上生物量取样准确;
本发明采用曲柄设计,符合力学原理,省力,且手距离地面较远,取样时,避免草茬和杂物刮伤手。
本发明适于右手使用。
实施例2:本具体实施方式与实施方式1的区别在于使用前将夹持装置手柄10与第二连接柄8之间的连接轴9转换方向,即可适用于左手使用者。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