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组培专用叶圆片切片刀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18573发布日期:2018-11-02 22:53阅读:34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植物组织培养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组培专用叶圆片切片刀。



背景技术:

植物组织培养又称植物克隆,是指通过无菌操作把植物体的各类结构材料——外植体(根尖、茎段、茎尖、幼叶、幼胚、花药等)接种于人工配制的培养基上,在人工控制的环境条件(温度、湿度、光照等)下进行离体培养的一套技术与方法(梁称福,2005)。草莓主要的组织培养方式有茎尖培养、叶片培养、花粉花药培养和原生质体培养,利用叶片进行组织培养时取材更为方便,同时还能够较大的保存植株的遗传特性(孙瑞芬等,2002)。对于叶片培养,现在都是用接种刀切掉叶片边缘,最后切成小片。这种方法较难操作,并且易造成污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对于叶片培养,现在都是用接种刀切掉叶片边缘,最后切成小片。这种方法较难操作,并且易造成污染。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通过设计一个一体成型的圆环状的刀片,直接切取叶圆片,解决叶片切片的困难,提供一个更新颖实用的切片刀。

为实现上述需求,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组培专用叶圆片切片刀,包括手柄、切片刀,所述切片刀为圆环状,圆环状的刀片下方为刀刃,切片刀的边缘设有与圆环面水平连接的连接部,手柄与连接部呈角度垂直连接;所述切片刀的直径为5mm,刀片长1mm;手柄长100mm,宽2.5mm,厚1.5mm;连接部长1mm,宽1mm,厚1mm。可以能直接切取叶圆片,省时省力,不易造成污染。

进一步的,所述手柄的上方为硅胶管,下方为金属管,与切片刀相通,切片刀下方设有出液孔,可以提前向手柄内吸入酒精,在没有酒精灯的情况下,只需有火焰即可通过捏出手柄内的酒精实现灭菌。

进一步的,所述刀柄外套接有橡胶套,增大摩擦力,防止打滑,同时隔热避免传热烫伤工作人员。

进一步的,所述刀柄外侧设有与人体手部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贴合的凹槽,手握起来更加有力舒适。

具体操作过程如下:

此叶圆片切片刀在进行组培工作时,与镊子共同先灭菌,使用前用酒精灯外焰轻轻灼烧,在保证刀口无菌且不会烫伤叶片后再进行操作;在没有酒精灯的情况下,捏出手柄内的酒精并点燃也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能直接切取圆片,省时省力,不易造成污染;

2.一刀成型,利落简单,提高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手柄1、切片刀2、出液孔21、连接部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一种组培专用叶圆片切片刀,包括手柄1、切片刀2,所述切片刀2为圆环状,圆环状的刀片下方为刀刃,切片刀2的边缘设有与圆环面水平连接的连接部3,手柄1与连接部3呈角度垂直连接;所述切片刀2的直径为5mm,刀片长1mm;手柄1长100mm,宽2.5mm,厚1.5mm;连接部3长1mm,宽1mm,厚1mm。可以能直接切取叶圆片,省时省力,不易造成污染。

实施例2:

所述手柄1的上方为硅胶管,下方为金属管,与切片刀2相通,切片刀2下方设有出液孔21,可以提前向手柄内吸入酒精,在没有酒精灯的情况下,只需有火焰即可通过捏出手柄内的酒精实现灭菌。

其余均与实施例1相同。

实施例3:

所述刀柄外套接有橡胶套,增大摩擦力,防止打滑,同时隔热避免传热烫伤工作人员。

所述刀柄外侧设有与人体手部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贴合的凹槽,手握起来更加有力舒适。

其余均与实施例1相同。

具体操作过程如下:

此叶圆片切片刀在进行组培工作时,与镊子共同先灭菌,使用前用酒精灯外焰轻轻灼烧,在保证刀口无菌且不会烫伤叶片后再进行操作;在没有酒精灯的情况下,捏出手柄内的酒精并点燃也可。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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