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光通信器件的对位治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治具本体,包含基部与延伸部,所述基部的两端部各设有至少一个对位孔;
三个对位抵接部,分别设于基部两端底面以及延伸部的底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通信器件的对位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部底面的对位抵接部内侧边至基部上的对位孔连线之间的垂直距离为玻璃板宽度的二分之一。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通信器件的对位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部两端部各设有两个相邻排列的对位孔。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光通信器件的对位治具,其特征在于:三个所述对位抵接部以螺丝锁固于所述基部第一端与第二端的底面,以及延伸部的底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