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高压线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高压线路连接板冲切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在高压安装过程中,多需要用到连接板。
现有的高压线路安装中所用到的连接板在加工时,多采用普通的切割结构,其多存在使用不方便,切割效率较低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压线路连接板冲切装置,以解决使用不方便,切割效率较低等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高压线路连接板冲切装置,包括底板,底板的左侧和右侧分别设置有支柱,支柱的上端共同连接有后支板,后支板上放置有连接板,连接板的下表面与底剪的剪刃相接触,底剪位于后支板的前方,底剪与前支板的上端相连接,前支板的下端与底板相连接,连接板的上方设置有上平剪,上平剪的剪刃与底剪的剪刃位于一个纵向平面内,侧斜剪的下端设置有轴孔,转轴的前端设置在轴孔内,转轴的后端设置有万向轮,万向轮设置在后支板前侧面上的横向的滑槽内,侧斜剪的下端分别连接有握环,握环上分别设置有抬板。
可选地,底板为矩形。
可选地,底板为方形。
可选地,底板为圆形。
可选地,底板为椭圆形。
可选地,底板为梯形。
可选地,上冲压板为圆形。
可选地,上冲压板为椭圆形。
可选地,上冲压板为矩形。
可选地,上冲压板为方形。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高压线路连接板冲切装置,能够解决使用不方便,切割效率较低等问题,其使用方便,切割效率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高压线路连接板冲切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底板,2为支柱,3为后支板,4为连接板,5为底剪,6为前支板,7为上平剪,8为上冲压板,9为侧斜剪,10为转轴,11为握环,12为抬板,13为万向轮,14为滑槽。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实施例
一种高压线路连接板冲切装置,参见图1,包括底板1,底板1的左侧和右侧分别设置有支柱2,支柱2的上端共同连接有后支板3,后支板3上放置有连接板4,连接板4的下表面与底剪5的剪刃相接触,底剪5位于后支板3的前方,底剪5与前支板6的上端相连接,前支板6的下端与底板1相连接,连接板4的上方设置有上平剪7,上平剪7的剪刃与底剪5的剪刃位于一个纵向平面内,上平剪7的上面连接有上冲压板8,上平剪7的左端和右端分别与侧斜剪9的上端相连接,侧斜剪9剪刃与上平剪7的剪刃与底剪5的剪刃位于一个纵向平面内,侧斜剪9的下端设置有轴孔,转轴10的前端设置在轴孔内,转轴10的后端设置有万向轮13,万向轮13设置在后支板3前侧面上的横向的滑槽14内,侧斜剪9的下端分别连接有握环11,握环11上分别设置有抬板12。
可见,本实施例的高压线路连接板冲切装置,通过抬板12抬起握环11,能够使得侧斜剪9向下切割连接板4,同时通过压动上冲压板8,能够使得上平剪7向下切割连接板4,配合底剪5能够实现对连接板4的冲切操作,且此时万向轮13在滑槽14内移动,带动转轴10产生横向的位移,从而能够配合上平剪7的下移运动和侧斜剪9的倾斜及移动运动。其中前后方向指图1中垂直于纸面的方向。
优选的,底板1为矩形。这样能够提高底板1的支撑稳定性。
优选的,底板1为方形。这样能够提高底板1的支撑稳定性。
优选的,底板1为圆形。这样能够提高底板1的支撑稳定性。
优选的,底板1为椭圆形。这样能够提高底板1的支撑稳定性。
优选的,底板1为梯形。这样能够提高底板1的支撑稳定性。
优选的,上冲压板8为圆形。这样方便对上冲压板8进行下压操作。
优选的,上冲压板8为椭圆形。这样方便对上冲压板8进行下压操作。
优选的,上冲压板8为矩形。这样方便对上冲压板8进行下压操作。
优选的,上冲压板8为方形。这样方便对上冲压板8进行下压操作。
优选的,底板1的底面上设置有防滑垫。这样能够对底板1起到防滑作用。
优选的,防滑垫为橡胶垫。这样能够提高防滑效果。
优选的,转轴10的前端设置有避免侧斜剪9脱落的挡板。
优选的,左侧的滑槽14设置为由右至左向下倾斜的结构,右侧的滑槽14设置为由左至右向下倾斜的结构。这样能够更好地配合上平剪7的下移运动和侧斜剪9的倾斜及移动运动。
优选的,滑槽14的上侧壁或下侧壁上设置有至少两个均匀分布的固定螺孔,其中一个固定螺孔内设置有固定螺栓,这样能够通过固定螺栓顶紧万向轮13,对上平剪7和侧斜剪9的位置进行固定。
优选的,转轴10的后端设置在滑槽14内,这样能够通过固定螺栓顶紧转轴10,对上平剪7和侧斜剪9的位置进行固定。
优选的,转轴10的后端外壁上设置有螺孔,这样固定螺栓能够通过其末端伸入到螺孔内,对上平剪7和侧斜剪9的位置进行固定。
优选的,上平剪7和侧斜剪9均设置为弹性钢板式结构。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高压线路连接板冲切装置,主要对上述结构进行了改进,其他未提及的功能、部件及结构,在需要时,可以采用现有技术中能够实现相应功能的部件及结构进行实施。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