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振动试验用悬挂式试件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66933发布日期:2018-12-05 20:33阅读:161来源:国知局
一种振动试验用悬挂式试件夹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复合环境试验设备,具体涉及一种振动试验用悬挂式试件夹具。



背景技术:

振动试验是指评定产品在预期使用环境中抗振能力而进行的试验,受试产品的夹具是试验前准备过程中必须考虑的环节,夹具是起连接或转接的过渡件,夹具的好坏直接影响试验进行的好坏。

振动试验过程中,在振动台台面上XY轴向试验有时试验需要试件在XY平面上相对X轴倾斜一定角度进行试验,而振动试验台的台面上仅是外围设有一圈呈圆形排布的台面连接孔,在振动试验台的台面中部都是矩阵状排列的台面连接孔,故一般的夹具是无法实现在台面(XY平面)上的任意角度上旋转定位的,需要配置专用的可以旋转角度安装的夹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振动试验用悬挂式试件夹具,以满足试件需在振动试验台台面上旋转角度安装的需求。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振动试验用悬挂式试件夹具,包括一夹具主架以及至少四根支撑臂,所述夹具主架上用于固定试件,夹具主架的底端上设有与振动试验台台面连接的安装孔;所述四根支撑臂是设置于夹具主架的外周上,支撑臂的上端与夹具主架连接,而支撑臂的下端上设有支撑脚部,该支撑脚部上设有与振动试验台台面连接的安装孔;并且,所述支撑臂的上端与夹具主架的连接处具体是由一连接件转接,该连接件的一端与支撑臂上端以一第一螺栓连接,该第一螺栓的轴向沿水平方向设置,而连接件的另一端与夹具主架以一第二螺栓连接,该第二螺栓的轴向沿垂直于水平方向的竖向设置;所述支撑臂的下端与所述支撑脚部之间以一第三螺栓连接,该第三螺栓的轴向沿水平方向设置。

上述方案中,所述夹具主架由两个框架组成,这两个框架左右相距设置,两个框架的相背面上连接设置所述支撑臂。

进一步,所述框架由两个平行设置的竖向立柱和连接在两竖向立柱之间的横梁构成,所述横梁上在其长方度方向上排布有多个连接孔,所述竖向立柱上朝横梁的下表面翻折设有一连接片,该连接片搭置于横梁的下表面上,通过第四螺栓穿过横梁上的连接孔及连接片上的孔固定连接。

由于采用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由于本实用新型设计了至少四根支撑臂,这四根支撑臂作为斜撑对夹具主架支撑,且这四根支撑臂可绕水平方向及竖直方向旋转调节其倾斜角度,以便在试件需要在振动试验台台面上旋转至某个角度时,就只要将夹具主架旋转安装,调整四根支撑臂的倾斜角度,将四根支撑臂与振动试验台台面上外围的一圈台面连接孔中合适的台面连接孔以螺栓固定连接起,通过四根支撑臂即将夹具主架较为稳固的固定住,使夹具主架底端的安装孔与振动试验台台面的台面连接孔不对准也无关,通过压片对主架底端部以压置的方式定位即可,也能达到牢固的连接效果,保证振动试验的顺利进行。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主视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俯视示意图;

图3为图1的右视示意图;

图4为图1的仰视示意图。

以上附图中: 1、夹具主架;11、框架;111、竖向立柱;112、横梁;1121、连接孔;2、支撑臂;3、支撑脚部;31、安装孔;4、连接件;5、第一螺栓;6、第二螺栓;7、第三螺栓;8、连接片;9、第四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参见图1~4所示:

一种振动试验用悬挂式试件夹具,参见图1~4所示,包括一夹具主架1以及至少四根支撑臂2,所述夹具主架1上用于固定试件,夹具主架1的底端上设有与振动试验台台面连接的安装孔;所述四根支撑臂2是设置于夹具主架1的外周上,支撑臂2的上端与夹具主架1连接,而支撑臂2的下端上设有支撑脚部3,该支撑脚部3上设有与振动试验台台面连接的安装孔31。并且,所述支撑臂2的上端与夹具主架1的连接处具体是由一连接件4转接,该连接件4的一端与支撑臂2上端以一第一螺栓5连接,该第一螺栓5的轴向沿水平方向设置,而连接件的另一端与夹具主架1以一第二螺栓6连接,该第二螺栓6的轴向沿垂直于水平方向的竖向设置;所述支撑臂2的下端与所述支撑脚部3之间以一第三螺栓7连接,该第三螺栓7的轴向沿水平方向设置。

参见图1~4所示,所述夹具主架1由两个框架11组成,这两个框架11左右相距设置,两个框架11的相背面上连接设置所述支撑臂2。

参见图1~4所示,所述框架11由两个平行设置的竖向立柱111和连接在两竖向立柱111之间的横梁112构成,所述横梁112上在其长方度方向上排布有多个连接孔1121,所述竖向立柱111上朝横梁112的下表面翻折设有一连接片8,该连接片8搭置于横梁112的下表面上,通过第四螺栓9穿过横梁112上的连接孔1121及连接片8上的孔固定连接。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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