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机械数控加工的辅助平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35628发布日期:2018-12-28 20:28阅读:27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机械数控加工的辅助平台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机械数控加工的辅助平台。



背景技术:

数控加工中心是由机械设备与数控系统组成的适用于加工复杂零件的高效率自动化机床。数控加工中心是目前世界上产量最高、应用最广泛的数控机床之一,刀柄是一种机械主轴与刀具之间的连接件;现有的金属加工领域工具种类繁多,使用时难以快速找到相应工具,且在工具物品摆放零乱,工作场所不够整洁,安全隐患较大;同时工作场所粉尘较大,易污染工具。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存在的技术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机械数控加工的辅助平台,包括:设置有支腿的工作台,所述工作台上设置有工具箱和储物箱,所述工具箱内设置有用于放置刀柄的刀柄套和用于放置刀具的刀具盒,所述工具箱的上方设置有能够盖合工具箱的盖板,所述盖板通过活动杆和液压杆活动连接在所述工作台上,所述液压杆的一端与所述盖板铰接,所述液压杆的另一端与所述工作台的支腿铰接,所述活动杆的一端与所述盖板铰接,所述活动杆的另一端与所述工具箱铰接;所述工作台的其中一个所述支腿上设置有与其互相垂直的矩形管,所述矩形管内设置有能够伸缩的滑杆,所述滑杆的一端设置有挡板,所述滑杆的另一端设置有能够转动的横杆,所述横杆远离所述滑杆的一端固定设置有水平布置的简易安置板,所述简易安置板上设置有若干个均匀分布的所述刀柄套和所述刀具盒。

优选地,所述工具箱内设置有若干个均匀分布的用于支撑所述盖板的支撑块。

优选地,所述盖板和所述储物箱上均设置有橡胶垫。

优选地,所述支腿的底部安装有万向轮。

优选地,所述滑杆与所述矩形管的连接方式为间隙配合。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结构简单、可靠,使结构复杂且精密性高的刀柄和刀具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不易发生损坏,方便工人快速取刀换刀,减少劳动强度,同时辅助台上可以放置毛坯待加工件,再加工一些体积较大重量较大的零件时,本实用新型也可以作为运输平台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工作台;2、盖板;3、支撑块;4、液压杆;5、刀柄套;

6、活动杆;7、工具箱;8、简易安置板;9、横杆;10、滑杆;11、刀具盒;12、矩形管;13、挡板;14、储物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一种用于机械数控加工的辅助平台,包括:设置有支腿的工作台1,所述工作台1上设置有工具箱7和储物箱14,所述工具箱7内设置有用于放置刀柄的刀柄套5和用于放置刀具的刀具盒11,所述工具箱7的上方设置有能够盖合工具箱7的盖板2,所述盖板2通过活动杆6和液压杆4 活动连接在所述工作台1上,所述液压杆4的一端与所述盖板2铰接,所述液压杆4的另一端与所述工作台1的支腿铰接,所述活动杆6的一端与所述盖板2铰接,所述活动杆6的另一端与所述工具箱7铰接;所述工作台1的其中一个所述支腿上设置有与其互相垂直的矩形管12,所述矩形管12内设置有能够伸缩的滑杆10,所述滑杆10的一端设置有挡板13,所述滑杆10的另一端设置有能够转动的横杆9,所述横杆9远离所述滑杆10的一端固定设置有水平布置的简易安置板8,所述简易安置板8上设置有若干个均匀分布的所述刀柄套5和所述刀具盒11。

所述工具箱7内设置有若干个均匀分布的用于支撑所述盖板2的支撑块 3。

所述盖板2和所述储物箱14上均设置有橡胶垫。

所述支腿的底部安装有万向轮。

所述滑杆10与所述矩形管12的连接方式为间隙配合。

使用时,根据加工零部件的需要,打开盖板2,从刀柄套5和刀具盒11 里取出所需要的刀柄和刀具,放置在简易安置板8上的刀柄套5和刀具盒11 内,简易安置板8可以拉出使用或者收起隐藏在储物箱14下方,盖上盖板2,盖板2和储物箱14上可以用于放置需要加工的毛坯件,储物箱14内放置文档文件,当遇到较大零部件难以运输时,本实用新型也可以起到运输零部件的作用,便于固定在加工中心平台上。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可靠,使结构复杂且精密性高的刀柄和刀具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不易发生损坏,防止污染,方便工人快速取刀换刀,减少劳动强度。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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