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锁舌全自动锁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182810发布日期:2019-03-22 21:03阅读:255来源:国知局
一种双锁舌全自动锁体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锁具产品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双锁舌全自动锁体。



背景技术:

圆柱舌即圆柱形锁舌,是锁具中一种常见的锁舌结构,其具有较强的防暴力破解功能,但是由于圆柱舌不具有斜舌的楔形端面结构,因此其开锁和闭锁时都需要进行主动操作,即在开锁时需要主动操作使圆柱舌收回至锁体内,在闭锁时又需要主动操作使圆柱舌从锁体内伸出与锁孔相配合,上述常规的圆柱舌在使用时极为不方便,影响了用户的使用感受。

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新型的锁体结构,使用户在闭锁时无需主动操作,即可使圆柱舌从锁具本体内伸出与锁孔相配合,从而提高圆柱舌锁具的使用便捷性。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双锁舌全自动锁体,用户在闭锁时无需主动操作,即可使圆柱舌从锁具本体内伸出与锁孔相配合,从而提高圆柱舌锁具的使用便捷性。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双锁舌全自动锁体,包括碰舌组件、圆柱舌组件、联动锁块、驱动齿轮、驱动电机和启动开关;所述碰舌组件包括碰舌本体、碰舌弹簧和碰舌座板,所述碰舌座板的一端连接所述碰舌本体,所述碰舌座板的另一端连接所述碰舌弹簧,所述碰舌座板上设置有联动凸起,所述联动锁块设置有供所述碰舌座板和所述联动凸起穿过的联动镂空槽;所述驱动齿轮与所述驱动电机传动连接,所述启动开关与所述驱动电机信号连接,所述联动锁块上设置有用于触发所述启动开关的锁块磁铁和用于驱动所述联动锁块的锁块弹簧;所述圆柱舌组件包括圆柱舌本体和圆柱舌座板,所述圆柱舌座板上设置有配合所述驱动齿轮的驱动齿片;当所述联动凸起退出所述联动镂空槽时,所述锁块弹簧通过弹力推动所述联动锁块,且使所述锁块磁铁触发所述启动开关。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还包括用于控制所述圆柱舌组件的开锁到位开关和闭锁到位开关,所述开锁到位开关和所述闭锁到位开关均与所述驱动电机信号连接,且所述驱动齿轮上设置有用于触发所述开锁到位开关和所述闭锁到位开关的齿轮磁铁。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驱动齿轮上设置有锁块复位钉,所述联动锁块上设置有配合所述锁块复位钉的锁块复位板;所述圆柱舌座板上设置有齿片导柱,所述驱动齿片上设置有配合所述齿片导柱的齿片导槽,所述齿片导槽的设置方向平行于所述圆柱舌本体的运动方向。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还包括用于控制所述联动锁块克服所述锁块弹簧的弹力进行复位的复位开关,所述复位开关与所述驱动电机信号连接,且所述复位开关由所述锁块磁铁触发。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还包括手动锁芯,所述手动锁芯上设置有锁块拨桃,所述圆柱舌座板上设置有复位推杆,所述复位推杆的一端朝向所述锁块拨桃,所述复位推杆的另一端为楔形推齿,所述驱动齿片上设置有配合所述楔形推齿的复位导柱;所述锁块拨桃通过推动所述复位推杆使所述驱动齿片沿着所述齿片导槽的方向运动,从而驱动所述驱动齿轮旋转并由所述锁块复位钉推动所述锁块复位板,使所述联动锁块复位。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手动锁芯上还设置有圆柱舌拨桃,所述圆柱舌座板上设置有配合所述圆柱舌拨桃的拨动缺口。

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双锁舌全自动锁体,通过设置碰舌组件和联动锁块,在关门时碰舌组件带动联动锁块触发启动开关,从而启动驱动电机自动驱动圆柱舌组件,从而实现用户在闭锁时无需主动操作,即可使圆柱舌从锁具本体内伸出与锁孔相配合的目的,从而提高了具有圆柱舌的锁体的使用便捷性。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双锁舌全自动锁体闭锁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双锁舌全自动锁体开锁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双锁舌全自动锁体手动开锁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碰舌组件和联动锁块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至图4,图1至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具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如图1至图4所示,一种双锁舌全自动锁体,包括碰舌组件、圆柱舌组件、联动锁块10、驱动齿轮20、驱动电机21和启动开关31;所述碰舌组件包括碰舌本体41、碰舌弹簧42和碰舌座板43,所述碰舌座板43的一端连接所述碰舌本体41,所述碰舌座板43的另一端连接所述碰舌弹簧42,所述碰舌座板43上设置有联动凸起44,所述联动锁块10设置有供所述碰舌座板43和所述联动凸起44穿过的联动镂空槽11;所述驱动齿轮20与所述驱动电机21传动连接,所述启动开关31与所述驱动电机21信号连接,所述联动锁块10上设置有用于触发所述启动开关31的锁块磁铁12和用于驱动所述联动锁块10的锁块弹簧13;所述圆柱舌组件包括圆柱舌本体51和圆柱舌座板52,所述圆柱舌座板52上设置有配合所述驱动齿轮20的驱动齿片53;当所述联动凸起44退出所述联动镂空槽11时,所述锁块弹簧13通过弹力推动所述联动锁块10,且使所述锁块磁铁12触发所述启动开关31。

具体地,还包括用于控制所述圆柱舌组件的开锁到位开关32和闭锁到位开关33,所述开锁到位开关32和所述闭锁到位开关33均与所述驱动电机21信号连接,且所述驱动齿轮20上设置有用于触发所述开锁到位开关32和所述闭锁到位开关33的齿轮磁铁22。

进一步地,所述驱动齿轮20上设置有锁块复位钉23,所述联动锁块10上设置有配合所述锁块复位钉23的锁块复位板14;所述圆柱舌座板52上设置有齿片导柱54,所述驱动齿片53上设置有配合所述齿片导柱54的齿片导槽55,所述齿片导槽55的设置方向平行于所述圆柱舌本体51的运动方向。还包括用于控制所述联动锁块10克服所述锁块弹簧13的弹力进行复位的复位开关34,所述复位开关34与所述驱动电机21信号连接,且所述复位开关34由所述锁块磁铁12触发。

本领域一般技术人员不难理解,本文所述启动开关31、所述开锁到位开关32、所述闭锁到位开关33以及所述复位开关34均为霍尔开关。

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双锁舌全自动锁体在开锁状态的结构可见图2,当关门的时候,如图1所示,所述碰舌本体41收缩回锁体内,从而使所述联动凸起44退出所述联动镂空槽11,所述锁块弹簧13通过弹力推动所述联动锁块10向右移动,从而使所述锁块磁铁12触发所述启动开关31,所述驱动电机21接收到所述启动开关31的信号,驱动所述驱动齿轮20运动,并通过所述驱动齿片53带动所述圆柱舌座板52运动,从而使所述圆柱舌本体51伸出锁体以实现闭锁。

且当所述驱动齿轮20上的所述齿轮磁铁22旋转至所述闭锁到位开关33的位置处,即表示所述圆柱舌本体51已经完全伸出锁体外,即闭锁动作已经到位,所述驱动电机21接收到所述闭锁到位开关33的信号即停止工作。

开门时,人员通过指纹、磁卡或者密码等认证后,所述驱动电机21获得开门的信号,从驱动所述驱动齿轮20运动,并通过所述驱动齿片53带动所述圆柱舌座板52运动,从而使所述圆柱舌本体51收缩至锁体内以实现开锁;同样地,当所述驱动齿轮20上的所述齿轮磁铁22旋转至所述开锁到位开关32的位置处,即表示所述圆柱舌本体51已经完全收回锁体内,即开锁动作已经到位,所述驱动电机21接收到所述开锁到位开关32的信号即停止工作。

此时还需要进行的一个动作是使所述联动锁块10克服所述锁块弹簧13的弹力进行复位,且使所述碰舌本体41完全伸出锁体,并使所述联动凸起44位于所述联动镂空槽11中,该动作也可以由所述驱动电机21驱动所述驱动齿轮20来实现,即由所述驱动齿轮20旋转,通过所述锁块复位钉23推动所述锁块复位板14向左移动,从而使所述联动锁块10复位;所述锁块磁铁12转到所述复位开关34处即表示复位动作完成,此时所述锁块磁铁12应该再转回到所述开锁到位开关32处,从而消除所述锁块复位钉23对所述锁块复位板14的位阻,从而便于在下一次关门时,可以通过所述碰舌本体41的收缩触发自动闭锁动作。

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双锁舌全自动锁体,是基于电感应和电驱动的前提下实现的自动闭锁,而当电动组件出现故障或者电力无法供应时,至少还需要设置手动机构驱动上述机构进行运动,以实现开锁和闭锁的目的。

基于此,还包括手动锁芯60,所述手动锁芯60上设置有锁块拨桃61,所述圆柱舌座板52上设置有复位推杆56,所述复位推杆56的一端朝向所述锁块拨桃61,所述复位推杆56的另一端为楔形推齿57,所述驱动齿片53上设置有配合所述楔形推齿57的复位导柱58;所述锁块拨桃61通过推动所述复位推杆56使所述驱动齿片53沿着所述齿片导槽55的方向运动,从而驱动所述驱动齿轮20旋转并由所述锁块复位钉23推动所述锁块复位板14,使所述联动锁块10复位。

具体地,所述手动锁芯60上还设置有圆柱舌拨桃62,所述圆柱舌座板52上设置有配合所述圆柱舌拨桃62的拨动缺口59。

开门时,如图3所示,当电动组件出现故障或者电力无法供应时,通过钥匙转动所述手动锁芯60,首先所述手动锁芯60上的所述圆柱舌拨桃62拨动所述圆柱舌座板52,使所述圆柱舌本体51缩回锁体内,然后继续旋转所述手动锁芯60,使所述锁块拨桃61推动所述复位推杆56,所述复位推杆56再推动所述复位导柱58,使所述驱动齿片53沿着所述齿片导槽55的方向向下运动,从而驱动所述驱动齿轮20旋转并由所述锁块复位钉23推动所述锁块复位板14,使所述联动锁块10向左复位,从而可以在下一次恢复供电或电动组件故障解除后,实现自动闭锁功能。

如果在关门时,依然电动组件出现故障或者电力无法供应,则还可以通过手动拧动所述手动锁芯60,通过所述圆柱舌拨桃62拨动所述圆柱舌座板52,使所述圆柱舌本体51伸出锁体外。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进行了具体地说明,当然,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与上述实施方式不同的形式,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所作的等同的变换或相应的改动,都应该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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