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通用平行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安装在底板上的第一滑轨和第二滑轨,所述第一滑轨沿X轴方向设置,所述第二滑轨沿Y轴方向设置,所述第一滑轨上设置有两个第一滑块,两个第一滑块上均设置有夹持臂,所述第二滑轨上设置有第二滑块,所述第二滑块上设置有推拉块,所述推拉块与动力缸连接,所述推拉块与两个夹持臂之间均设置有弯折臂,所述弯折臂的弯折处与旋转支撑轴连接,所述旋转支撑轴设置在底板上,所述弯折臂一端设置有第一推部,所述第一推部对应的夹持臂上设置有第一限位推槽,所述第一限位推槽沿Y轴方向设置,所述述弯折臂另一端设置有第二推部,所述第二推部对应的推拉块上设置有第二限位推槽,所述第二限位推槽沿X轴方向设置;
所述夹持臂一端伸出底板并与夹持部连接;
所述弯折臂的弯折处至第二推部的距离小于弯折处至第一推部的距离。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用平行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拉块为T字形结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用平行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弯折臂包括主动推臂和从动推臂,所述主动推臂和从动推臂均与旋转支撑轴固定连接,所述旋转支撑轴通过轴承与底板连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通用平行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推臂和从动推臂的端部上均设置有夹紧槽,所述主动推臂和从动推臂均通过夹紧槽固定在旋转支撑轴上。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用平行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底部设置有安装架。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用平行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上设置有V型导向槽,两个夹持臂的夹持部对称设置。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用平行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推部和第二推部结构一致,均包括动力转轴和滚轮,所述滚轮与动力转轴一端轴连,所述动力转轴另一端固定在夹持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