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装修的防脱工具锤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925691发布日期:2019-06-15 00:23阅读:181来源:国知局
用于装修的防脱工具锤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装修工具,特别涉及一种用于装修的防脱工具锤。



背景技术:

工具锤在房屋建筑装修中使用非常广泛。目前大多数的工具锤在使用时容易造成锤部脱落,容易对使用者造成伤害,使用很不安全,再者并不能缩短长度,收纳不便;同时在使用工具锤时也经常使用到钉子等小物件,并且钉子规格不一,堆放一起非常杂乱,取用很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装修的防脱工具锤,它连接更加牢固不易脱落,使用更加安全,并且能够缩短长度,便于收纳携带,并且可以存放钉子等小物件,便于取用。

为达到上述之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装修的防脱工具锤,包括手持柄和锤部,所述锤部装配在手持柄顶部,所述锤部为一体铸造而成,所述手持柄包括固定杆和手持管,所述固定杆装配在手持管内腔并向上延伸,所述固定杆顶部两侧均旋接有置物盒,所述置物盒包括盒体和盒盖,所述盒体和盒盖旋接相连,所述置物盒设有1-3个置物格,所述锤部后端面旋接有橡胶锤,所述锤部中部设有贯通上下面的装配孔,所述固定杆卡装在装配孔中,所述装配孔孔壁设有环形凹槽,所述固定杆伸出端侧壁设有与环形凹槽适配的弹性圈,所述弹性圈中部高并向前后两侧逐渐降低。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杆底部侧壁设有通槽,所述通槽槽口向内翻边,所述通槽中设有压簧,所述压簧两侧设有调节块,所述调节块伸出通槽槽口,所述手持管分布有与调节块适配的调节槽,所述调节槽贯通手持管外壁。

进一步地,所述装配孔顶端开口设有限位槽,所述限位槽装配有限位块,所述限位块设有第一螺孔,所述固定杆顶面设有与第一螺孔适配的第二螺孔,所述第一螺孔和第二螺孔旋接有螺丝。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杆顶部侧壁设有贯穿槽,所述贯穿槽位于弹性圈下方,所述贯穿槽槽口向内翻边,贯穿槽中设有弹簧,所述弹簧两侧设有止动块,所述止动块伸出贯穿槽槽口,所述止动块伸出端顶面与锤部侧壁相接触。

进一步地,所述盒体侧壁设有螺柱,所述固定杆侧壁设有与螺柱适配的第三螺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可以缩短手持柄长度,减少地方占用,便于收纳携带;再者能够分类存放钉子等小物品,便于取用,并且也能便于拆卸置物盒,便于收纳;另外所述锤部与固定杆连接更加牢固稳定,不会脱落,使用更加安全,并且拆装便捷,便于维护维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固定杆与盒体装配结构示意图。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和图2示,一种用于装修的防脱工具锤,包括手持柄1和锤部2,所述锤部2装配在手持柄1顶部,所述锤部2为一体铸造而成,所述手持柄1包括固定杆11和手持管12,所述固定杆11装配在手持管12内腔并向上延伸,所述固定杆11底部侧壁设有通槽13,所述通槽13槽口向内翻边,所述通槽13中设有压簧14,所述压簧14两侧设有调节块15,所述调节块15伸出通槽13槽口,所述手持管12分布有与调节块15适配的调节槽16,所述调节槽16贯通手持管12外壁,可以缩短手持柄1长度,减少地方占用,便于收纳携带。

所述固定杆11顶部两侧均旋接有置物盒3,所述置物盒3包括盒体31和盒盖32,所述盒体31和盒盖32旋接相连,所述盒体31侧壁设有螺柱33,所述固定杆11侧壁设有与螺柱33适配的第三螺孔17,所述置物盒3设有1-3个置物格34,能够分类存放钉子等小物品,便于取用,并且也能便于拆卸置物盒3,便于收纳。

所述锤部2后端面旋接有橡胶锤21,在铺设瓷砖时能够便捷的适应橡胶锤21,不易对瓷砖造成损害,所述锤部2中部设有贯通上下面的装配孔22,所述固定杆11卡装在装配孔22中,所述装配孔22孔壁设有环形凹槽23,所述固定杆11伸出端侧壁设有与环形凹槽23适配的弹性圈18,所述弹性圈18中部高并向前后两侧逐渐降低,能够增加装配孔22与固定杆11之间牢固性和稳定性,使用锤部不会晃动,更加顺手,同时所述装配孔22顶端开口设有限位槽24,所述限位槽24装配有限位块25,所述限位块25设有第一螺孔26,所述固定杆11顶面设有与第一螺孔26适配的第二螺孔19,所述第一螺孔26和第二螺孔19旋接有螺丝27,所述固定杆11顶部侧壁设有贯穿槽111,所述贯穿槽111位于弹性圈18下方,所述贯穿槽111槽口向内翻边,贯穿槽111中设有弹簧112,所述弹簧112两侧设有止动块113,所述止动块113伸出贯穿槽111槽口,所述止动块113伸出端顶面与锤部2侧壁相接触,进一步加强锤部2与固定杆11之间的牢固性,将锤部2固定在限位块25与止动块113之间,有效的避免锤部2脱落,并且也能拆装锤部2,便于维护维修。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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