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专用拉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845924发布日期:2019-10-12 23:41阅读:445来源:国知局
防盗专用拉手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防盗配件技术领域,具体为防盗专用拉手。



背景技术:

防盗门等进户门的门内设有拉手,通常,该拉手包括用于固定在防盗门的门板上的壳板,该壳板上枢接的大都是“7”字形的把手,该把手的内端部位于该壳板的内侧、该把手的握持部位于该壳板的外侧,且该把手的内端部通常成型为锁芯轴,如此,使用者握住该把手的握持部向下旋转一定的角度后,该锁芯轴随之同步旋转,即可驱使防盗门的锁芯旋转,将该防盗门打开,极为方便。

然而,该类拉手亦为盗窃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即,盗窃者仅需采用一具有圈体的钢丝绳从门上的猫眼或门边的门缝等处伸进来,然后勾住把手的握持部使该把手产生旋转,即可将防盗门开启,换句话说,该类拉手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防盗专用拉手,具备防盗的优点,解决了传统“7”字形的把手不具有防盗的功能,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防盗专用拉手,包括锁扣沟、直杆锁、直杆锁母、把手、把手固定壳、螺纹槽、锁芯、把手固定板和固定孔,所述锁扣沟活动安装于直杆锁表面的左侧,所述直杆锁与直杆锁母固定连接,所述直杆锁与直杆锁母的表面均套设有把手固定板,所述直杆锁与直杆锁母分别位于把手固定板的两侧,所述把手固定板表面的顶部和底部均设置有把手固定壳,所述把手与把手固定壳活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直杆锁的表面开设有螺纹槽。

优选的,所述直杆锁母的内腔设置有锁芯。

优选的,所述把手固定板表面顶部的两侧和底部的两侧均开设有固定孔。

优选的,所述直杆锁和直杆锁母的材质均为S41碳素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实用新型通过锁扣沟、直杆锁、直杆锁母、把手和把手固定壳的设置,共同构建了一个防盗专用拉手,其中通过使用者拉起把手并进行旋转,方可带动锁芯旋转,锁扣沟在锁芯的带动下远离锁槽,使防盗门的锁芯产生旋转从而打开防盗门,如此,当盗窃者采用勾拉把手的方式使把手旋转,由于把手的形状设计为手环形,盗窃者无法通过勾拉把手带动其旋转,故而锁芯并不会旋转,所以盗窃者无法打开防盗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右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锁扣沟、2直杆锁、3直杆锁母、4把手、5把手固定壳、6螺纹槽、7锁芯、8把手固定板、9固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防盗专用拉手,包括锁扣沟1、直杆锁2、直杆锁母3、把手4、把手固定壳5、螺纹槽6、锁芯7、把手固定板8和固定孔9,锁扣沟1活动安装于直杆锁2表面的左侧,直杆锁2的表面开设有螺纹槽6,直杆锁2和直杆锁母3的材质均为S41碳素钢,直杆锁2与直杆锁母3固定连接,直杆锁母3的内腔设置有锁芯7,直杆锁2与直杆锁母3的表面均套设有把手固定板8,把手固定板8表面顶部的两侧和底部的两侧均开设有固定孔9,直杆锁2与直杆锁母3分别位于把手固定板8的两侧,把手固定板8表面的顶部和底部均设置有把手固定壳5,把手4与把手固定壳5活动连接,通过锁扣沟1、直杆锁2、直杆锁母3、把手4和把手固定壳5的设置,共同构建了一个防盗专用拉手,其中通过使用者拉起把手4并进行旋转,方可带动锁芯7旋转,锁扣沟1在锁芯7的带动下远离锁槽,使防盗门的锁芯7产生旋转从而打开防盗门,如此,当盗窃者采用勾拉把手4的方式使把手旋转,由于把手4的形状设计为手环形,盗窃者无法通过勾拉把手4带动其旋转,故而锁芯7并不会旋转,所以盗窃者无法打开防盗门。

使用时,开锁后,使用者拉起把手4并进行旋转,方可带动锁芯7旋转,锁扣沟1在锁芯7的带动下远离锁槽,使防盗门的锁芯7产生旋转从而打开防盗门,如此,当盗窃者采用勾拉把手4的方式使把手旋转,由于把手4的形状设计为手环形,盗窃者无法通过勾拉把手4带动其旋转,故而锁芯7并不会旋转,所以盗窃者无法打开防盗门,即,该把手4具有防盗的功能,可以使得防盗门的安全系数较高,安全性能较佳。

综上所述:该防盗专用拉手,通过锁扣沟1、直杆锁2、直杆锁母3、把手4和把手固定壳5的配合,解决了传统“7”字形的把手不具有防盗的功能,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问题。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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