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线安装扳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36754发布日期:2019-08-16 21:37阅读:342来源:国知局
母线安装扳手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母线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母线安装扳手。



背景技术:

在施工现场连接安装单元母线时,在没有专业安装工具的情况下,工人需要将重达一两百千克的单元母线HOOK端通过人力移动并对齐插入另一段单元母线的BOLT中,容易出现各种问题:需要多人协调装配,耗费人力资源过多;安装效率低下,单节母线难以被移动,并有效地控制位移和对齐,容易装歪;容易出现工伤现象;在安装过程中容易损坏母线两端。

中国专利CN201420226656.0提供了一种母线安装工具,包括:拉板(10),拉板(10)的第一端可拆卸地安装在第一待连接母线(41)的壳体上,拉板(10)上开有第一通孔(11);撬动配合部(30),连接在与第一待连接母线(41)连接的第二待连接母线(42)的壳体上;撬棍(20),撬棍(20)穿过第一通孔(11)并与撬动配合部(30)配合以将第二待连接母线(42)插入第一待连接母线(41)的连接器(50)内。

此专利结构复杂,在连接母线过程中,需要撬棍插入不同的第一通孔内,操作步骤繁琐,而且撬棍和安装拉板采用分体结构,相比整体设计不具便捷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研究并发明了一种母线安装扳手,利用杠杆原理制作,从而来完成母线的连接,其省时、省力,提高安装效率,不会出现误工伤人。

针对上述的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将采取如下的技术方案:

母线安装扳手,包括左安装板手、右安装扳手和销孔杆,所述左安装扳手和右安装扳手采用交叉连接,通过紧固件可转动地安装;所述销孔杆分别设置于左安装扳手和右安装扳手的下端。通过采用此技术方案,母线安装扳手利用杠杆原理制作,在装配使用时将安装扳手插入两节母线的安装工艺孔里,双手扳动安装板手即可收拢两节单元母线,从而完成母线的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销孔杆两端设置有圆钢,所述圆钢的直径小于销孔杆的直径。通过采用圆钢的设计,可方便地使安装扳手插入母线工艺孔内;同时通过直径差的设计可防止安装扳手在工艺孔内的左右移动。

进一步的,所述左安装扳手和右安装扳手上端插置有握杆。通过此技术方案的设计,握杆的设置使安装人员非常易于操作。

进一步的,所述握杆为两个直径不同的圆柱体。通过采用此方案,直径较小的一段圆柱体握杆插置于安装扳手内,安装方便,同时可阻止握杆向某一侧的移动。

进一步的,所述左安装扳手和右安装扳手上部设置有限位块。通过采用此技术方案,当限位块接触贴合即可停止扳动,提高了施工工人的安全。

进一步的,所述限位块上设置有通孔。通过采用此技术方案,当母线安装扳手不用时,握杆可从安装扳手内拔出并插入限位块的通孔里,便于现场人员携带。

进一步的,所述紧固件为螺栓螺母结构,并能保证左、右安装扳手可转动。

进一步的,所述母线安装扳手为左右对称结构。

根据上述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母线安装扳手,能协助移动单元母线完成母线连接,通过巧妙的杠杆设计,当限位块接触贴合即可停止扳动,大幅度简化母线槽接头连接工作,使安装人员非常易于操作,握杆的设计不用时可拔出并插入限位块孔里便于现场人员携带;同时,其省时、省力,提高安装效率,不会出现误工伤人。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母线安装扳手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母线安装扳手主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母线安装扳手右视图。

图中:1-左安装扳手、2-右安装扳手、3-销孔杆、4-螺栓螺母结构、5-限位块、6-握杆、7-圆钢、8-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如附图1、2和3所示,为母线安装扳手,此为左右对称结构,包括左安装板手1、右安装扳手2和销孔杆3,左安装扳手1和右安装扳手2采用交叉连接,通过螺栓螺母结构4可转动地安装;销孔杆3分别设置于左安装扳手1和右安装扳手2的下端。

具体的,销孔杆3两端设置有圆钢7,圆钢7的直径小于销孔杆3的直径。

具体的,左安装扳手1和右安装扳手2上端插置有握杆6,握杆6为两个直径不同的圆柱体。

具体的,左安装扳手1和右安装扳手2上部设置有限位块5,限位块5上设置有通孔8。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母线安装扳手利用杠杆原理制作,在装配使用时将安装扳手通过圆钢7插入两节母线的安装工艺孔里,双手扳动握杆6即可收拢两节单元母线,从而完成母线的连接;当母线安装扳手不用时,握杆6可从安装扳手内拔出并插入限位块5的通孔8里,便于现场人员携带。

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公开如上,但实施例并不是用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之精神和范围内,所做的任何等效变化或润饰,同样属于本实用新型之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本申请的权利要求所界定的内容为标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