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装夹刚性固定装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43553发布日期:2019-11-15 22:43阅读:528来源:国知局
柔性装夹刚性固定装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工件装配工具,具体说,涉及一种柔性装夹刚性固定装备。



背景技术:

当装配工件需要由孔定位,且各工件之间的孔位置并不特别准确时,通常通过固定的定位芯轴定位,但是由于孔位置的不确定性,芯轴定位经常出现定位后无法装夹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柔性装夹刚性固定装备,多件工件需同时装配时,能够实现对带孔工件精确定位,并快速装夹。

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柔性装夹刚性固定装备,包括:柔性基础架、拉紧杆、定位调节套、柔性固定销、柔性固定轴;柔性基础架的顶端开有定位通孔,在侧壁开有第一连接通孔;定位调节套包括:定位柱、第一环边、连接柱,定位柱设置在连接柱的顶端,第一环边设置在定位柱、连接柱的连接位置,定位调节套纵向开有第二连接通孔,第二连接通孔贯穿定位柱、连接柱;连接柱套装在定位通孔内,第一环边压在柔性基础架的顶端;柔性固定轴纵向开有第三连接通孔,在上部设置有第二环边;拉紧杆在一端设置有径向通孔,另一端设置有连接螺纹,拉紧杆穿过第三连接通孔、第二连接通孔,连接螺纹上安装有压紧螺母,柔性固定销安装在第一连接通孔和径向通孔上。

进一步,柔性固定轴的底部设置有螺纹沉孔,固定螺栓穿过保护块连接在螺纹沉孔上,将保护块固定在柔性固定轴的底部。

进一步,柔性基础架的底部开有调节螺纹孔,调节螺纹孔内安装有高度调节螺栓。

进一步,拉紧杆穿过定位调节套,通过柔性固定销连接在柔性基础架上。

本实用新型技术效果包括:

多件工件需同时装配时,本实用新型能够实现对带孔工件精确定位,并快速装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柔性装夹刚性固定装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描述充分地示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案,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践和再现。

如图1所示,是本实用新型中柔性装夹刚性固定装备的结构示意图。

柔性装夹刚性固定装备,包括:柔性基础架1、拉紧杆2、定位调节套3、柔性固定销4、柔性固定轴5。

柔性基础架1的顶端开有定位通孔,在侧壁开有第一连接通孔。柔性基础架1的底部开有调节螺纹孔,调节螺纹孔内安装有高度调节螺栓11。

拉紧杆2在一端设置有多个径向通孔21,另一端设置有连接螺纹,连接螺纹上安装有压紧螺母22。

定位调节套3包括:定位柱31、第一环边32、连接柱33,定位柱31设置在连接柱33的顶端,第一环边32设置在定位柱31、连接柱33的连接位置,定位调节套3纵向开有第二连接通孔,第二连接通孔贯穿定位柱31、连接柱33;连接柱33套装在定位通孔内,第一环边32压在柔性基础架1的顶端。

柔性固定轴5纵向开有第三连接通孔,在上部设置有第二环边51。柔性固定轴5的底部设置有螺纹沉孔,固定螺栓53穿过保护块52连接在螺纹沉孔上,将保护块52固定在柔性固定轴5的底部。当使用完成后,取下保护块52,可以避免柔性定位轴5的定位面受到损坏。

拉紧杆2一端穿过第三连接通孔、第二连接通孔,柔性固定销4安装在第一连接通孔和径向通孔21上,压紧螺母22安装在拉紧杆2的连接螺纹上。拉紧杆2穿过定位调节套3,通过柔性固定销4连接在柔性基础架1上。

柔性基础架1与定位调节套3通过定位通孔配合,第一环边32压在柔性基础架1的顶端定位;拉紧杆2与定位调节套3为间隙配合,拉紧杆2可以绕着柔性固定销4做一定范围的旋转。定位调节套3与柔性固定轴5分别定位工件孔的两端。通过柔性固定销4穿设在不同径向通孔21,调节拉紧杆2上工件的装夹长度,实现不同尺寸的工件装配。通过调整不同的拉紧杆2的装夹位置和不同尺寸的定位调节套3,来实现尺寸不同的、需用孔定位各部件的装配和夹紧。

柔性装夹刚性固定的装配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1:装配工件时,将下侧和中间带孔的工件套装在拉紧杆2上,拉紧杆2的端部伸入第二连接通孔,将柔性固定销4安装在第一连接通孔和径向通孔21上;

步骤2:拉紧杆2另一端穿过柔性固定轴5的第三连接通孔,将压紧螺母22安装在拉紧杆2的连接螺纹上;

步骤3:将下部工件的孔装配在定位调节套3的定位柱31上,上部工件穿过拉紧杆2放置于已定位的下部工件上;此时,上部的工件属于无定位状态,然后用柔性定位轴5定位上部工件和中间工件的孔,第二环边51压在最上部工件上,实现全部工件的统一定位;

步骤4:旋转压紧螺母22,使各个工件通过拉紧杆2拉紧,达到刚性固定。

当使用完成后,取下保护块52。另外,可以通过更换不同的定位调节套3和调整装配拉紧杆2的不同径向孔来实现不同尺寸工件之间的定位和装配。

本实用新型所用的术语是说明和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术语。由于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多种形式具体实施而不脱离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实质,所以应当理解,上述实施例不限于任何前述的细节,而应在随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精神和范围内广泛地解释,因此落入权利要求或其等效范围内的全部变化和改型都应为随附权利要求所涵盖。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