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载灭火器支架和汽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55251发布日期:2019-01-02 22:07阅读:300来源:国知局
一种车载灭火器支架和汽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车载灭火器支架和汽车。



背景技术:

现有的车载灭火器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固定,一种是在汽车上设置容纳槽,将灭火器收容于容纳槽内,另一种是通过支架固定灭火器。现有的灭火器支架通常设置对合的卡箍,其中,一个卡箍上设置把手和钢丝弯折而成的卡环,锁定时,首先将卡环套设于另一个卡箍上的卡扣中,之后将把手向贴设卡扣的方向转动,从而使卡环拉紧,从而固定灭火器。然而这种灭火器支架占用的操作空间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车载灭火器支架和汽车,以解决现有灭火器支架占用的操作空间较大且使用过程中开启和卡紧的操作力较大的问题。

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车载灭火器支架,包括底座、第一卡环、第二卡环、第一卡扣和第二卡扣;

所述底座具有第一边缘和与所述第一边缘相对的第二边缘,所述第一卡环设置于所述底座的第一边缘,所述第二卡环设置于所述底座的第二边缘,所述第一卡环和所述第二卡环的位置相对应,以使得所述第一卡环、第二卡环和所述底座之间形成夹持灭火器的夹持部;

所述第一卡扣设置于所述第一卡环远离所述底座的一端,所述第二卡扣设置于所述第二卡环远离所述底座的一端,所述第一卡扣包括卡接部,所述第二卡扣上设置有与所述卡接部相匹配的卡槽,所述卡槽的开口方向背向所述第二卡扣与所述第二卡环的连接端,当所述第一卡扣卡接于所述卡槽内,且所述第二卡扣在与所述第二卡环相贴合时,所述第二卡扣锁定所述第一卡扣。

可选的,所述底座的第一端设置有托板,所述底座的第二端设置有加强板,所述底座上设置有加强槽,所述加强槽沿所述底座的第一边缘和第二边缘延伸,且由所述托板延伸至所述加强板,

其中,所述底座的第一端为沿所述底座的长度方向的一个端部,所述第二端为沿所述底座的长度方向的另一个端部。

可选的,所述第二卡扣包括主体和折弯部,所述主体的轮廓与所述第二卡环的轮廓相匹配,以使得所述第二卡扣与所述第二卡环相贴合时,所述主体贴设于所述第二卡环上,所述折弯部设置于所述主体远离所述第二卡环的一端,且当所述第二卡扣与所述第二卡环相贴合时,所述折弯部向远离所述第二卡环的方向延伸。

可选的,所述第一卡环铰接于所述底座的第一边缘,所述第二卡环铰接于所述底座的第二边缘。

可选的,所述底座上还设置有用于防止灭火器振动的减震垫,所述减震垫设置于所述底座设置有所述第一卡环和第二卡环的一侧表面。

可选的,所述减震垫为海绵垫,所述海绵垫通过粘贴剂贴设于所述底座上。

可选的,所述底座上开设有至少一个定位孔,所述定位孔贯穿所述底座。

第二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汽车,设置有上述任一项所述的车载灭火器支架。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第一卡扣和第二卡扣,并利用第一卡扣和第二卡扣相配合以实现锁定,由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中,通过将第二卡扣卡接在第一卡环内的卡槽内实现第一卡扣和第二卡扣的连接,由于第一卡扣和第二卡扣分别位于第一卡环和第二卡环上,相对于现有的灭火器支架,能够实现在较小的空间内就确保卡扣的转动,节约了操作空间。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取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车载灭火器支架的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车载灭火器支架的截面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车载灭火器支架的使用状态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取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车载灭火器支架。

如图1和图2所示,在一个实施例中,该车载灭火器支架包括底座10、第一卡环21、第二卡环22、第一卡扣31和第二卡扣32。

本实施例中的底座10可以为长方形的板状,显然,该底座10的形状还可以是其他形状,例如椭圆形或其他不规则形状等,本实施例中对此不作具体限制。

该底座10具有第一边缘和与第一边缘相对的第二边缘,本实施例中的第一边缘和第二边缘指的是沿底座10长度方向的边缘,显然,如果使用的底座10的尺寸较小,则沿底座10宽度方向的边缘也是可以成立。

其中,第一卡环21和第二卡环22设置于底座10上,本实施例中,具体的,第一卡环21设置于第一边缘,第二卡环22设置于底座10的第二边缘,为了能够使第一卡环21和第二卡环22相对合,本实施例中第一卡环21和第二卡环22的位置相对应,这样,在第一卡环21和第二卡环22相扣时,第一卡环21、第二卡环22和底座10之间形成夹持灭火器的夹持部,从而实现夹持和固定灭火器。

本实施例中的第一卡环21和第二卡环22通过第一卡扣31和第二卡扣32相固定,其中,第一卡扣31设置于第一卡环21远离底座10的一端,第二卡扣32设置于第二卡环22远离底座10的一端,这样,在第一卡环21和第二卡环22相扣合时,能够实现第一卡扣31和第二卡扣32的连接。

具体的,在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第一卡扣31包括卡接部,第二卡扣32上设置有与该卡接部相匹配的卡槽31A,卡槽31A的开口方向背向所述第二卡扣32与第二卡环22的连接端,这样,在需要固定第一卡扣31和第二卡扣32时,将第一卡扣31卡接于卡槽31A内,并将第二卡扣32向贴近第二卡环22的方向转动,当第二卡扣32和第二卡环22相贴合时,第二卡扣32锁定所述第一卡扣31。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第一卡扣31和第二卡扣32,并利用第一卡扣31和第二卡扣32相配合以实现锁定,由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中,通过将第二卡扣32卡接在第一卡环21内的卡槽31A内实现第一卡扣31和第二卡扣32的连接,由于第一卡扣31和第二卡扣32分别位于第一卡环21和第二卡环22上,相对于现有的灭火器支架,能够实现在较小的空间内就确保卡扣的转动,节约了操作空间。

此外,第一卡扣31和第二卡扣32在卡接和开启过程中,第一卡扣31的结构,相当于以第一卡扣31和第一卡环21的连接端为轴的杠杆,能够有效的减少操作力,提高了使用的便利程度。

可选的,底座10的第一端设置有托板11,底座10的第二端设置有加强板12,底座10上设置有加强槽13,加强槽13沿底座10的第一边缘和第二边缘延伸,且由托板11延伸至加强板12。其中,底座10的第一端为沿底座10的长度方向的一个端部,第二端为沿底座10的长度方向的另一个端部。

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中,底座10的第一端指的是放置灭火器时,灭火器的底部对应的一端,而第二端则是灭火器的顶部对应的一端,为了便于确定灭火器的放置位置,本实施例中,托板11的方向向远离底座10的方向延伸,在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托板11的垂直于底座10的方向的,这样,灭火器由于托板11的限位作用,被限制于支架内。

为了底座10的强度,本实施例中在底座10上还设置了加强槽13,在底座10的第二端设置了加强板12,加强槽13的方向沿着底座10的第一边缘和第二边缘的方向延伸,在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加强槽13为在底座10边缘通过冲压等工艺制作出的凹槽,能够提高底座10的抗弯强度。

在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第二卡扣32包括主体和折弯部,主体的轮廓与第二卡环22的轮廓相匹配,以使得第二卡扣32与第二卡环22相贴合时,主体贴设于第二卡环22上,折弯部设置于主体远离第二卡环22的一端,且当第二卡扣32与第二卡环22相贴合时,折弯部向远离第二卡环22的方向延伸。

这样,在第二卡扣32与第二卡环22相贴合时,折弯部并未与第二卡扣32相贴合,可以通过该折弯部转动第二卡扣32,提高了使用的便利程度。

本实施例中,第一卡环21铰接于底座10的第一边缘,第二卡环22铰接于底座10的第二边缘。本实施例中对铰接的具体方式不作进一步限制,例如,可以是在靠近底座10的边缘处开设一个条状的开口,该开口与底座10的边缘之间的部分相当于形成一个转轴,将第一卡环21的一端弯折成环形,并通过将该环形的部分套设在形成的转轴上上实现铰接,也可以参考合页的结构,实现第一卡环21和底座10的铰接等。而第二卡环22与底座10的铰接方式也可以参考上述铰接方式。

为了保护灭火器,同时起到减少噪声的作用,本实施例中底座10上还设置有用于防止灭火器振动的减震垫40,减震垫40设置于底座10设置有第一卡环21和第二卡环22的一侧表面。这样,在灭火器放置于该车载灭火器支架上的时候,由于直接与减震垫40接触,能够减少震动,从而起到保护灭火器和减少噪声的效果。在一个具体他实施方式中,该减震垫40为海绵垫,还可以为橡胶垫,该海绵垫或橡胶垫优选通过粘贴剂贴设于底座10上,显然,也可以通过其他公知的连接方式固定于底座10上,本实施例中对此不作进一步限制。

在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为了便于该车载灭火器支架和汽车的固定,底座10上开设有至少一个定位孔14,定位孔14贯穿底座10。这样,在使用过程中,可以通过在汽车上设置螺孔,并通过螺栓等紧固件穿过定位孔14并将底座10固定在汽车上。

使用过程中,底座10的方向具体可以是横向,也可以是竖向,也可以倾斜设置,只要能便于取出和放置灭火器即可。应当理解的是,本实施例中,横向和竖向均指的是汽车位于一般使用状态下的横向和竖向。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汽车,设置有上述任一项所述的车载灭火器支架,由于本实施例的汽车包括上述实施例的全部技术方案,因此至少能实现上述实施例的全部技术效果,此处不再一一赘述。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