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精梳纤维分离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64096发布日期:2019-01-13 16:11阅读:175来源:国知局
一种精梳纤维分离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分离器,具体是一种精梳纤维分离器。



背景技术:

木浆内含有的纤维较多,经常被广泛在制纸工作也被使用,但是木浆内含有其他物质较多,市场上通过蒸煮、漂白两段制浆方式,制浆工艺繁琐、复杂,能耗高,而且还会产生一些有害致癌物质,如何通过简单方式来分离所需要的纤维并且满足后期制作以及如何快速制作确保下一级工艺原料提供才是需要解决的直接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精梳纤维分离器,包括基架,所述的基架表面插接设有过滤套,所述的过滤套上设有与基架相互匹配的定位孔,所述的过滤套通过定位销固定在基架表面;所述的基架端部设有连接法兰,所述的连接法兰内转动设有轴承,所述的基架另一端设有绞锥,所述的绞锥上设有通孔,所述的绞锥与轴承中间设有螺旋,所述的螺旋上设有定位键,所述的定位键与绞锥相互匹配,所述的定位键的数量为两个,一个是轴向定位键另一个为径向定位键,所述的螺旋端部通过直角减速机与电动机相连接,所述的电动机螺纹固定在基架端部。

本实用提供的技术优点为:能够高效快速将木质内的纤维分离出并且方便回收,回收的纤维方便后期工艺制作,动力简单,动力可变可调,可以针对工艺生产线的长度确保动力充足后期可以更换柴油机,无级变速更加适应不同企业的需求。

作为改进,所述的轴承端部通过连接法兰与入料口相连接。

作为改进,所述的入料口内设有开口袋。

作为改进,所述的基架内设有与绞锥相类似的锥面,所述的锥面与绞锥的锥度不同,所述的两个锥度不同的锥面形成一个间隙,货物从间隙通过并从以另一端绞出。

作为改进,所述的过滤套的端部设有水槽,所述的水槽与过滤套相互匹配,并且所述的水槽长度长于过滤套的轴向长度。

作为改进,所述的水槽的内壁一端设有过滤装置,所述的过滤装置内设有通孔,所述的过滤装置的通孔内插接设有水管,所述的水管另一端与水泵相连,所述的水泵另一端与一外部水池相连接,所述的水槽上设有与水管相互匹配的通孔。

作为改进,所述的电动机一端靠近基架处设有木浆槽,所述的木浆槽上设有与电动机相互匹配的螺纹孔。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一种精梳纤维分离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一种精梳纤维分离器的过滤套示意图;

如图所示:1、基架,2、过滤套,3、定位孔,4、轴承,5、绞锥,6、螺旋7、定位键,8、电动机, 9、入料口,10、开口袋,11、水槽,12、过滤装置,13、水泵,14、木浆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结合附图一种精梳纤维分离器,包括基架1,所述的基架1表面插接设有过滤套2,所述的过滤套2 上设有与基架1相互匹配的定位孔3,所述的过滤套2通过定位销固定在基架1表面;所述的基架1端部设有连接法兰,所述的连接法兰内转动设有轴承4,所述的基架1另一端设有绞锥5,所述的绞锥5上设有通孔,所述的绞锥5与轴承4中间设有螺旋6,所述的螺旋6上设有定位键7,所述的定位键7与绞锥5 相互匹配,所述的定位键7的数量为两个,一个是轴向定位键另一个为径向定位键,所述的螺旋6端部通过直角减速机与电动机8相连接,所述的电动机8螺纹固定在基架1端部。

所述的轴承4端部通过连接法兰与入料口9相连接。

所述的入料口9内设有开口袋10。

所述的基架1内设有与绞锥5相类似的锥面,所述的锥面与绞锥5的锥度不同,所述的两个锥度不同的锥面形成一个间隙,货物从间隙通过并从以另一端绞出。

所述的过滤套2的端部设有水槽11,所述的水槽11与过滤套2相互匹配,并且所述的水槽11长度长于过滤套2的轴向长度。

所述的水槽11的内壁一端设有过滤装置12,所述的过滤装置12内设有通孔,所述的过滤装置12的通孔内插接设有水管,所述的水管另一端与水泵13相连,所述的水泵13另一端与一外部水池相连接,所述的水槽11上设有与水管相互匹配的通孔。

所述的电动机8一端靠近基架处设有木浆槽14,所述的木浆槽14上设有与电动机8相互匹配的螺纹孔。

将在碱水池浸泡的木浆投入入料口9,木浆通过开口袋10缓慢进入螺旋6并且由螺旋6输送至绞锥5,木浆在输送过程中会缓慢将水沥出并从过滤套2流向水池,绞锥5会挤压木浆把多余的水分挤出,干的木浆会从绞锥5另一端送出。

调整出浆速度可以通过调整减速机以及电动机8的动力源来调整也可以通过调整定位键来改变间隙来调整出浆速度,但是调整间隙应该确保木浆符合基本要求。

沥出的水应该回收并且返回外部的碱水池,通过水泵13来完成这一要求。

过滤套2定期维护,但是为了工作需要在工作过程中可以将定位销取下并且转动过滤套2方便工作不间断。一个过滤套2可以至少使用四次,使用过后需要维护。

以上对本实用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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