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打印机的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基于运动特征的打印机耗材加密装置及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打印机生产厂商都通过在耗材上增加加密芯片的方法来进行鉴别是否为原装耗材,加密芯片上利用加密算法来对来自打印机的数据进行处理,然后返回给打印机,由打印机判断是否通过验证。该方法存在一定的缺点,兼容耗材生产厂商通常会通过对加密芯片进行反向工程,生产出功能完全一致的加密芯片,从而使得兼容耗材通过打印机的验证。目前市场上已有大量的兼容耗材,都是通过类似的方法进行仿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所述的至少一种缺陷,提供一种基于运动特征的打印机耗材加密装置,可杜绝兼容耗材试图进行仿制。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基于运动特征的打印机耗材加密装置,其中,包括打印机和与打印机连接的打印耗材,所述的打印机和打印耗材上分别安装加速度测量芯片。
本发明中,本加速度测量芯片是基于微机电技术(mems)所生产的加速度测量芯片。其已经开始应用于各种场合,例如智能手环、手机等电子设备。基于微机电技术的加速度测量芯片的工艺制程与现有的加密芯片不同,无法通过反向工程得到测量性能完全一致的复制品。
进一步的,所述的打印机上设有墨盒固定底座,墨盒固定底座侧部固定墨盒。所述的加速度测量芯片包括第一加速度测量芯片和第二加速度测量芯片,所述的第一加速度测量芯片设于墨盒处,所述的第二加速度测量芯片设于墨盒固定底座处。
本发明中,针对现有加密芯片的缺点,本发明中的打印机和打印耗材上分别安装了基于微机电技术的加速度测量芯片,该芯片在打印机上安装于和耗材运动方式相同的部分,例如喷墨打印机安装在墨盒的固定底座部分,同时在打印耗材(墨盒)上内置了相同的加速度测量装置。在打印过程中,随机读取两个加速度测量装置的测量数据并进行对比,以验证是否为原装耗材。
利用所述的基于运动特征的打印机耗材加密装置的方法,其中:包括以下步骤:
s1.将第一加速度测量芯片固定于墨盒上,将第二加速度测量芯片固定于墨盒固定底座上;
s2.打印机开始打印,在打印过程中,随机读取两个加速度测量芯片的测量数据并进行对比,以验证是否为原装耗材;
s3.当打印机测量到墨水已经耗尽时,通过一个高电压/大电流来摧毁位于打印耗材处的第一加速度测量芯片,防止拆下来进行二次使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的加速度测量芯片是基于微机电技术(mems)所生产的加速度测量芯片,可杜绝兼容耗材试图进行仿制。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如图1所示,一种基于运动特征的打印机耗材加密装置,其中,包括打印机和与打印机连接的打印耗材,打印机和打印耗材上分别安装加速度测量芯片。
本实施例中,打印机上设有墨盒固定底座2,墨盒固定底座2侧部固定墨盒1。加速度测量芯片包括第一加速度测量芯片3和第二加速度测量芯片4,第一加速度测量芯片3设于墨盒1处,第二加速度测量芯片4设于墨盒固定底座2处。
利用基于运动特征的打印机耗材加密装置的方法,其中:包括以下步骤:
s1.将第一加速度测量芯片3固定于墨盒1上,将第二加速度测量芯片4固定于墨盒固定底座2上;
s2.打印机开始打印,在打印过程中,随机读取两个加速度测量芯片的测量数据并进行对比,以验证是否为原装耗材;
s3.当打印机测量到墨水已经耗尽时,通过一个高电压/大电流来摧毁位于打印耗材处的第一加速度测量芯片3,防止拆下来进行二次使用。
本实施例中,针对现有加密芯片的缺点,本发明中的打印机和打印耗材上分别安装了基于微机电技术的加速度测量芯片,该芯片在打印机上安装于和耗材运动方式相同的部分,例如喷墨打印机安装在墨盒的固定底座部分,同时在打印耗材(墨盒)上内置了相同的加速度测量装置。在打印过程中,随机读取两个加速度测量装置的测量数据并进行对比,以验证是否为原装耗材。
位于打印耗材处的第一加速度测量芯片3通过牢固的方式进行固定。当打印机测量到墨水已经耗尽时,通过一个高电压/大电流来摧毁位于打印耗材处的第一加速度测量芯片3,防止拆下来进行二次使用。
具体的,当打印机探测到墨水用光时,例如正常的传感器芯片正常的供电电压是3v,可以把供电电压提高到10v,就可以摧毁芯片,具体数值要根据打印机公司选用的传感器来定。
该加速度测量芯片的读取时间是随机的,而且输出的测量值进行了特殊编码,与通用的加速度测量芯片完全不同,杜绝兼容耗材试图进行仿制。
显然,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